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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市民在泰州興化網絡論壇發帖爆料稱:6月3日,泰州興化公安局大營派出所所長蘇天祥涉嫌醉酒駕駛摩託車和一輛麵包車相撞,事故導致蘇天祥受傷入院治療。現代快報記者獲悉,8日晚上,興化公安局發布情況通報,蘇天祥酒後駕駛無牌無證摩託車發生交通事故,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立案偵查。
據知情人網上爆料反映,事發當天晚上,蘇天祥在朋友處吃飯後,駕駛一輛無牌照摩託車回自己家承包的蟹塘,途中和一輛麵包車相撞,蘇天祥本人受傷嚴重,麵包車司機發現蘇天祥一身酒氣涉嫌酒駕,於是打 110 報了警。
爆料人在帖子中說,當晚蘇的家人朋友趕到現場後和麵包車司機發生了糾紛,最後多名警員趕到現場才控制了事態的發展。而由於蘇天祥在事故中受傷,隨後被送往醫院治療。
現場快報記者通過網絡查詢發現,作為興化安豐派出所副所長的蘇天祥曾獲得 2009 年「泰州市十佳社區民警稱號」,此後他升任安豐派出所指導員,2016年調任現職,到大營派出所任所長。
6月8日晚,興化公安發布情況通報:2017年6月3日晚8時40分許,我局大營派出所所長蘇天祥酒後駕駛無牌無證摩託車,行駛至332省道安豐鎮萬聖加油站附近,發生交通事故,致蘇天祥受傷。
事故發生後,泰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隊和我局督察、交警大隊及時按程序進行了調查。目前,蘇天祥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立案偵查。我局將依法依紀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敬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加強民警、輔警遵紀守法守規教育,樹立公安機關良好形象。
現代快報記者查詢獲悉,所謂「危險駕駛罪」最早提出是2010年,當年全國「兩會」提案《關於增加危險駕酒後駕駛——危險駛罪的建議》,建議刑法增設「危險駕駛罪」。
江蘇勝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陳志學介紹,2015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將「追逐競駛,情節惡劣、醉酒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載超速,以及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等行為」入刑,規定為危險駕駛罪。涉案民警如果最終認定罪名成立,不但將判處拘役,並處罰金,可能還會面臨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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