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來反駁伺候公婆、做家務是傳統美德的。傳統就一定是美德嗎?既然是那麼傳統又那麼美德,為什麼男的不親自伺候他親生父母,用美德去完成家務?
所謂男女平等,難道不應該是共同付出嗎?可是現實生活中,女的一抱怨一家人只有自己在做家務,男的就拿彩禮說事,說的好像彩禮不是「傳統」一樣,既然是傳統,為什麼給彩禮就不是「美德」了呢?
在古代,女性之所以淪為家庭傭人,是因為女性不能拋頭露面工作,沒有經濟收入。哪怕是王公貴族的大戶人家太太,也不能自己跑去洽談生意,必須僱傭男性家奴幫忙跑腿、管帳、出面談商務。經濟、仕途、風俗都不允許女性獨立,這是古代封建制度對女性的壓迫,如果不承認「壓迫」這點,滾回古代去,愧對九年義務教育的你趕緊自掛東南枝吧。
在男女都有工作和收益的情況下,家務不應該由女方一人承擔,包括伺候父母照顧小孩,喪偶式婚姻還不如無
在現代,女性工作的機會大大增加,雖然依然有歧視,但至少可以光明正大的工作賺錢,自給自足完全不成問題,也就不需要像古代一樣毫無主權。經濟決定上層建築,如果夫妻雙方收入差距不大,一個收入8K,一個收入15K,憑啥家務只由女方一個人做?沒有男方的那點工資,女的就活不下去了?
可事實上,哪怕女性找了個同樣月薪8K的男性,家務依然大部分壓在女性身上,因為中國式「賤男」太多了,他們以傳統為藉口,為他們自身的懶惰、自私、狹隘、可悲掩飾。在他們自鳴得意在家啥都不用幹的時候,殊不知在女方心裡,他們還不如死了算了。
這也是大部分中國家庭的悲劇,女性一定要承擔家務,否則就是不傳統、不美德。大清的江山已經亡了,這麼喜歡這種美德,你承擔得起一個人養家,提供女方不工作也能享受到的生活質量嗎?就算你能提供,女性願意嗎?
這種男人,如果做不到婚姻生活中共同付出,連家務都不肯分擔,還是別結婚了吧,免得卑劣的基因一代代地傳下去,汙染了大好河山。
在舊社會,女性不是沒有反抗意識,而是法律風氣不公平。但哪怕是在最黑暗的時候,嫁人也不是女性唯一的選擇。廣東自梳女就是底層女性擁有獨立生活能力後,對社會無聲的控訴和反抗。越是黑暗,越是堅強。所以哪怕到處嘲諷剩女、嘲諷不婚,依然有大批的女性寧願單著。
沒有質量的婚姻是人生的災難,連家務都不肯做的男人還是別出現在女性的生命中比較好,這類男性還是去找個男人互相傷害吧,別禍禍女性了。
關於伺候公婆這點就更搞笑了,男方的父母男方自己不照顧,娶了個媳婦就當甩手掌柜?你家有皇位?
我看不起即要老人遺產又不願意照顧老人的媳婦,但更看不起父母撫養了他一輩子,到了晚年連伺候都不願意的男人。
說實話,那些家裡存在媳婦不願意伺候老人的人家,根源都在兒子身上。兒子的態度決定了父母的待遇。自己不孝,卻把責任都推給女方,這種男人真的應該被雷劈吧。
這是我的親身見聞:老家有個小哥,小學沒畢業就出門打工了,後來靠坑騙親友擁有了幾千萬身家。他在老家蓋了別墅式的豪宅,還找了個211大學的女孩。那女的又高又漂亮,小哥基本上有求必應。結果到了談婚論嫁了,女孩來一句:「以後不跟你父母住,你自己的父母自己孝順,我不會孝順他們的」,小哥收回禮物,果斷分手。不娶不孝順父母的媳婦,這件事在我們那赫赫有名。
而就在前不久,我還看到問答上有人提問:「丈母娘要求婚禮時不允許窮酸的母親出席,我該怎麼辦?」
問怎麼辦的這位兄弟,你母親最大的恨就是生下你吧,在自己生母和媳婦之間居然猶豫了?!可偏偏在中國,這種裝無辜的不孝子大行其道:我媳婦不孝順我父母,我該怎麼辦?、媳婦總是和父母過不去,我該怎麼辦?、媳婦不讓老家的父母來城裡住,我該怎麼辦?……
你自掛東南枝吧,還怎麼辦?沒了媳婦,你能再娶,沒了老父母,你能再變出一個來?如果鐵了心偏幫媳婦,那就搬出去啊,每月給父母充足的贍養費。偏偏大部分中國男人選擇不作為,讓家裡的矛盾越鬧越大,最後還一副受害者的模樣。
所有家裡有婆媳問題的,真相都只有一個:兒子是個不孝的混帳。而且還是自己不孝,還裝模作樣,把過錯都推給女方的王八。
在一個家裡,身為男人,你既不能獨立承擔所有家庭支出,給予老婆子女父母安穩舒適的經濟支撐,又不能身體力行照顧父母,承擔起為人子的責任,何必活著呢?把壓力轉嫁到女性身上,並不能讓你縮頭烏龜的形象更偉大。
不僅要女性會工作有收入,還要全部家務女性做,伺候父母照顧小孩也全部女方一人完成。在外面仿佛是個人,在家裡就成了靈堂壁畫,讓女方仿佛嫁給了個牌位。現在的底層男人比古代更自私。
關於彩禮的問題:中國人嫁女並不是100%都收彩禮的,有些地方的風俗嫁妝要比彩禮豐厚,有些根本不收。
最具代表性的應該是晉江那邊,女方的嫁妝基本是彩禮的2倍。還有就是廣東這邊,別的地方不知道,但是我們這,只要男女雙方是自由戀愛的,如果兩邊家庭都不怎麼富有,意思意思收個2萬,甚至不收的都有。
我的大學同學就是跟她老公裸婚,剛畢業的時候,大家都很窮,沒有彩禮也沒有嫁妝,也沒有舉辦婚禮,只是簡單的去民政局領個證,然後請要好的朋友吃個飯,這個婚就成了。
那些吐槽彩禮貴的男人,一是自己沒本事賺錢,二是自己沒魅力吸引到不要彩禮也願意跟著你的女人,怪誰?三是自己沒能力出個省在晉江生活。怪彩禮,有用嗎?
最後,孩子冠男方姓,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妥。這是夫妻雙方協商的事情,並不是法律硬性規定的。
現代不是舊社會,孩子冠別人的姓連繼承家產的權利都沒有了。在美好的新時代,法律是允許孩子冠母姓的。至於是冠男方的姓,還是冠女方的姓,看夫妻溝通。
開放二胎後,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話,現實中就有不少人,一個孩子冠父姓,一個孩子冠母姓。除非你嫁的是直男癌,不然這應該是很好商量的事情。
女性在結婚時,一定要考慮男方的品性、脾氣、道德,最重要的是有獨立的經濟能力。自己養活自己,讓那些卑劣的男人斷子絕孫,是對地球母親最大的回饋吧。
婚姻中,男女雙方都要互相尊重,如果男方家庭就是需要一個又要會賺錢又要照顧男方父母的媳婦,女的完全可以在婚期了解到後不嫁。同理,男的也可以在婚前溝通好,如果女方不願意,那就不娶。在這麼一個開明的社會,一味地拿女權或男權壓迫一方,都是不可取的。
本文僅反駁回家後就當亡靈的喪偶式婚姻中的丈夫、娶了媳婦就不伺候親生父母的兒子,廣大和妻子一起承擔家務、照顧老人、照顧小孩或者夫妻協商好男主外女主內的不在本文抨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