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留言】
郭書記 您好 我是河南省鄭州市滎陽市王村鎮西大村一名普通群眾 我家旁02年10月有聯通工作人員過來挖坑,村民問他們做什麼他們回答是挖水池,工作人員一晚上就把鐵塔架起,村民去制止,他們白天不工作晚上加班加點架線,經過找資料網上查找信號塔確實對居民身體健康危害很大。深夜村民都去制止,經過十幾次村民阻止他們從02年11月到03年10月28日都沒有在動工。03年0月29日又有聯通工作人員強行把材料都卸車,說要強制安裝說是國家批了沒有出示任何文件也沒有對群眾公示,這是村裡農用地,我們都沒有知情權嗎?領導都說不知道這回事。我們老百姓現在一點發言權都沒有就聽他們任意擺布嗎 ?我相信郭書記會為給人民討回一個公道。
答覆意見:
網友你好,經查,滎陽市聯通公司於2012年10月期間,在沒有與當地政府溝通協調的情況下,直接與王村鎮西大村四組靳某達成協議,每年付給其3500元租金在其承包的土地上建通訊塔。2013年初聯通公司將通訊塔建成,該塔距離最近的村民居住地直線距離達到50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局18號令及《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但其他村民一直對通訊塔輻射的危害存在顧慮,建成後不允許投入使用,聯通公司多次與村民、村幹部進行協調,均未達成一致意見,至今仍未投入使用。 滎陽市督查辦已要求聯通公司做好技術標準宣傳工作,並做好與王村鎮人民政府的溝通協調。目前,王村鎮政府要求王村鎮聯通公司將位於王村鎮西大村四組的通訊塔進行拆除,並儘快將所有設備移走。王村鎮聯通公司明確表態:此處通訊塔決不使用,在聯通公司找到新址後立刻將所有設備移走。
【網民留言】
鄭東新區CBD附近搞好的綠地公園又圍起來不知建什麼?起碼當初搞綠化應該花了不少錢,現在又毀了重建項目,難道當初建綠地公園的時候不知道現在還有項目建設,是規劃的不合理還是花的個人的錢?當初建綠地公園花的是納稅人的錢應該沒錯,現在毀了,是誰把這筆錢浪費了?
答覆意見:
網友你好,據市政部門調查,留言反映的圍佔綠地問題情況屬實,此處位於CBD商務外環的金水立交橋下,目前正在進行的施工是鄭州市統一規劃的地鐵一號線配套的公交場站工程,屬於正常施工需要。
【網民留言】
駐馬店市正陽縣境335省道損壞嚴重,晴天過車塵漫天,雨天過車車輪陷,一條路為何就那麼難修,全市找不到比正陽335更壞的路在正陽找條好點的路已經是奢望.望書記領導明察,解民之苦啊
答覆意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對您的留言高度重視,中共正陽縣委已主動認領查辦。現將具體情況反饋給您: 經查:您反映的情況屬實,S335線路途徑正陽縣境內共計50.397公裡,該路段路況較差。2013年,正陽縣已籌措資金近百萬元,於3月份和10月份對棠西線東段通行困難的路段採用石渣鋪墊、石末罩面再碾壓的形式進行了兩次保通處理。目前,S335棠西線西段縣城至熊寨段及中心廟至縣城段已完成了前期工程調研,等待批覆中,預計明年可動工建設。S335棠西線東段中心廟至汝南埠段也已列入了2015年的大修規劃之中。 如果您在以後的生產、生活中有什麼困難或問題,歡迎繼續向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反映。 中共駐馬店市委 2013年11月11日
【網民留言】
郭書記您好,我是河南正陽銅鐘的一名農村人,2004年去鄭州上的大學,後來畢業了,畢業之後就把檔案留在了鄭州人才市場,後來也就沒管了,再後來有一次回家單獨立戶的時候嚇了我一大跳,原本的農村戶口已經變成了非農業戶口,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我給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說要轉回我們村上,工作人員死活不給轉,我很納悶,本來上學也花了那麼多錢,再說剛畢業吧也沒什麼收入,就連賴以生存的土地資源都給剝奪了,當時真是雪上加霜,這要轉回農村戶口可以嗎?該怎麼辦?
答覆意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對您的留言高度重視,中共正陽縣委已主動認領查辦。現將具體情況反饋給您: 經查:您反映的情況屬實,正陽縣銅鐘鎮派出所戶籍警已電話聯繫您本人,並告知您辦理非轉農需要提供的手續,請您儘快回來辦理。 如果您在以後的生產、生活中有什麼困難或問題,歡迎繼續向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反映。 中共駐馬店市委 2013年11月11日
【網民留言】
郭書記你好:我們是蘭考縣金泰花園小區的業主,小區現有住戶154戶,屬蘭考縣黃河醫療集團下屬的金泰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住宅小區,2009年在與金泰房地產公司籤訂的購房合同條款細則中明文規定該小區統一物業管理、統一供水、統一供電、統一供暖,如一方違約需賠付對方10%的購房違約金,而統一供暖僅僅供了3年該公司在沒有徵求小區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就以張貼告示的方式單方終止供暖,該公司單方違約欺詐消費者。在和金泰公司協商供暖事宜過程中,該公司態度惡劣與屬下30多名保安威嚇小區廣大業主。經雙方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我們又相繼將小區供暖問題反映給了政府的幾個相關職能部門,面對相關部門的冷漠無情,得到的答案不是不歸他們負責就是相互推諉扯皮,至今小區供暖都沒有得到解決。現在從中央到地方都在貫徹提倡走群眾路線,關注民生問題。我們小區154戶業主跪求郭書記在百忙之中多多關注民生,關注百姓問題。
答覆意見:
據蘭考縣調查,金泰花園小區是蘭考縣黃河醫療集團下屬金泰房地產開發公司於2008年開發,共建7層樓2棟,建築面積19000平方米,現有住戶154戶。 2013年10月,金泰房產公司按照蘭考縣環保局要求,準備在今年冬季停燒燃煤鍋爐。如要繼續供暖,必須對取暖設備進行改造,金泰房產公司不願承擔全部的改造費用,結果引起154戶業主的不滿。該小區居民打橫幅上街宣傳金泰房產違約供暖、欺詐消費者權益問題,金泰房產公司保安人員將橫幅扯下,雙方有爭執,但未發生肢體衝突。為此,10月20日,蘭考縣住建局物業管理監管中心主任劉伯龍,10月29日,副局長範開專,11月4日,局長馬玉仁多次接訪協調,研究處理金泰小區供暖問題。 經調查,網民反映情況屬實。該小區住戶與金泰房產公司籤訂的購房條款細則,明確規定該小區由金泰房產公司統一物業管理、統一供水、統一供電、統一供暖,如一方違約需賠付對方10%的購房違約金。 經協調,由金泰房產公司統一為小區住戶安裝天然氣壁掛爐,每戶費用需要6500元,業主只承擔安裝費(120平方以下500元/戶,120平方以上800元/戶),其餘部分由金泰房產公司承擔,雙方達成諒解並籤訂協議,問題得到妥善解決。目前,該小區已安裝壁掛爐80餘戶,剩餘住戶預計到在11月底安裝完畢。
【網民留言】
開封市西區周天路東段(黃河大街南段向西至金明大道)是一條多年前就已規划過的城市斷頭路。過了金明大道向西早已通車數年,但東段目前因沒有修建打通嚴重影響了附近居民的出行,沿線西郊鄉的都市村莊高屯、大朱屯、五頃四等皆因道路不通阻礙了發展。同時,因市裡久不修建此道路,沿途違章建築也隨之修建得越來越多,嚴重影響了我市的城市文明形象。希望市政府高度重視此道路的規劃修建,將其儘快提到2014年的修建計劃日程上來,為我市進一步完善西區城市主幹道路網,全面緩解宋城路每天過度擁堵的交通壓力做出科學部署和實施。希望有一個具體的開工時間。
答覆意見:
據開封新區調查,開封新區對周天路的建設進行專題研究,並形成會議紀要,已委託開封市規劃局、規劃院完成了周天路(金明大道—夷山大街)道路詳細規劃設計。該道路全長756.5米,為城市生活型次幹道,建設內容包括雨水、汙水、道路、交通、綠化、照明等項目,估算投資約2000多萬元。 開封新區將儘快協調核實土地性質及徵用情況,並完成道路建設項目立項、施工圖勘察設計招標和預算財政評審工作,儘快進行施工和監理招投標工作,爭取明年開工建設通車。
【網民留言】
河南省開封市開封縣曲興鎮中心幼兒園裡面竟然辦有小學一二年級,荒唐至極。是誰準許它一個幼兒園裡面辦小學,有沒有辦學許可證,它的學生學籍是誰給他辦的,為什麼能辦出來,開封縣曲興鎮中心校哪位領導參與了,開封縣教育局領導在幹什麼?這些學生的辦公經費去哪了?郭書記能不能過問一下,還群眾一個明白
答覆意見:
據開封縣調查,開封縣曲興鎮中心幼兒園是一個公辦民助幼兒園,在校幼兒350多名,具有幼兒園辦學許可證。今年秋季,該園在未向當地中心校申請的情況下,將部分原大班幼兒就地轉為一年級學生。開封縣曲興鎮中心校得知這一情況後,多次要求幼兒園糾正這一錯誤行為,但幼兒園不予理睬,並私下和開封縣東田小學、門八府小學達成協議,為這些「一年級學生」辦了這兩個學校的學籍,形成了目前幼兒園中有一年級學生的事實。 針對網民反映的問題,開封縣教體局已責令開封縣曲興鎮中心校立即制止該幼兒園的非法辦學行為,將這些「一年級學生」按照學籍所在學校進行分流。同時對開封縣東田小學和門八府小學校長進行誡勉談話,要求限期糾正。開封縣教體局要求全縣各個鄉鎮中心校加強學籍管理,規範辦學行為,堅決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網民留言】
尊敬的郭書記,您好!我叫邱華安,現年65歲,家住開封杞縣城關西南村小西關街門牌20號。現在向你反映個問題,請您在百忙中,給處理個結過。杞縣人民政府開發銀河路南段,拆除我文化街門面房5間,共360平米,按照一般住房賠償,我認為不符合國家政策。我向銀河路開發指揮部要求一比一賠償我們門面房(因為他們在拆房的宅基上蓋了門面房,又高價出售),他們說我沒有門面房手續。我的房是1999年經杞縣人民政府房管局辦的合法手續,2007年以前,房管局所辦的臨路的房手續,沒有註明房屋的類型,2008年以後,才有商用房類型,而且2008年以後,縣房管局也沒有通知或公告讓變更手續,我的5間門面房已開辦幼兒園12年多,我的房屋是否屬於商業用房?本人多次與開發指揮部協商,不但不給,個別領導還說:想去哪問去問吧。我在省市縣信訪局跑了3個多月,也沒得到一個滿意的答覆,因此向郭書記您反映此事,望尊敬的郭書記為我們一家8口人的生計,給個滿意的處理。
答覆意見:
據杞縣調查,網民邱某所說的5間商業門面房位於杞縣西南村文化路南側,現已拆遷。拆遷前,邱某在此開辦有私立幼兒園。經查,邱某這處住宅的土地性質是西南村集體性質的住宅用地,房產證屬於住宅房屋,從未辦理商業用房手續,也沒有交稅憑據。該住宅與不臨路住戶的房屋性質相同,不屬於商業用房。 杞縣銀河路南段道路建設及周邊棚戶區改造工程,涉及居民800多戶,經杞縣土地局、住建局、財政局等部門多方論證,制定了《協議補償安置方案》,房屋按一層1:1,二層1:0.9,三層1:0.8的標準補償,土地按1:0.75的標準補償房屋。此標準得到了大多數住戶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已有96%的住戶籤訂了補償安置合同,95%的住戶已搬遷。邱某本人也於4月30日籤訂了《協議搬遷補償安置合同》,並且已領取了過渡安置補償金、獎金和附屬物補償金。同時,鑑於邱某所居位置交通比較方便,所屬房屋開辦了幼兒園,因此,在籤訂安置合同時,在補償面積上給予了適當照顧,並又針對開辦幼兒園給予了10萬元的補償,邱某表示非常滿意。 如果邱某另有新的訴求,可以向銀河路開發指揮部反映,也可以走司法程序解決。
【網友留言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人民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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