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三年前結的婚。
我們是相親認識的,我們當時年齡都有點兒大了,都已經沒有年輕時候想要追求愛情的那種衝動了,我們只想貪圖安穩,我們接觸下來,發現彼此都還不錯,於是就定下來了,沒過多久我們就結了婚。我家和老公家的家庭條件都差不了很多,於是婆婆主動提出,他們家給二十萬的彩禮錢和一輛車,我家陪嫁一套婚房,我們家裡想了想也還可以,因為當時家裡剛好空閒著一套新房。我們結婚之後也沒有動我陪嫁那套婚房,本身老公在市裡就有一套房,於是那套婚房就閒置下來了。
老公還有一個妹妹去年結婚,小姑子結婚的時候婆婆來找我,想借我娘家給的那套房當成小姑子的新房用,婆婆怕我不同意,還提出每個月給我房租,我想了想都是一家人,哪有給房租這一說,這說出去還不得被別人笑掉大牙啊,於是我就跟婆婆約定好,這房子就暫時先借給小姑子住,但如果我們有需要的話,就讓他們儘早搬出去,婆婆和小姑子都同意了,於是小姑子一家結婚之後,就住在了我娘家陪嫁的婚房裡。
今年通知我和老公現在住的那套房需要拆遷,房產商要求我們在半年之內搬出去,於是我和老公就找了小姑子跟小姑子說了這件事,可小姑子卻說這套房他們住了這麼長時間,也添了很多東西,現在讓他們搬出去簡直太不方便了,小姑子還說願意每個月給我們五百塊錢塊錢,讓我們出去租房住,不管怎麼談,人家就是不搬走。我們當時明明都已經說好了,如果有需要的話就把房子還給我們,現在憑什麼我的房子被別人佔著,我自己出去租房子住?婆婆得知這件事之後,竟然還跑來一哭二鬧,說我們不心疼人光讓人難受。
這本來就是我的房子,我把房子收回來怎麼了?這現在怎麼搞的還是我的錯了?這讓我非常納悶,本來就已經約好的事,現在卻反悔,死活賴著不走,還想著把我們趕出去?你們來評評理,這世上哪有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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