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兩名中國遊客在德國國會大廈門口行納粹禮被拘捕
光明網評論員:昨天(8月6日),兩名中國遊客在德國國會大廈前行納粹禮而遭到德國警方逮捕的消息成為媒體的熱點新聞。據中國媒體援引外媒的報導稱,柏林警方表示,在看到兩名中國遊客做出驚人的納粹手勢並用智慧型手機為彼此拍照後,警方逮捕了這兩名年齡分別為36歲和49歲的中國男子。按照德國法律程序,兩名中國遊客在繳納每人500歐元的保釋金後被釋放。
在德國,行希特勒舉手禮或者使用與納粹黨等違憲組織有關的符號或標語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德國相關法律規定,那些可能導致人們聯想到納粹主義、軍國主義或第三帝國的符號、標誌,都不能在公開場合使用。根據德國法律,行納粹禮這樣的行為最高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德國行納粹禮,無疑觸犯了已被制度化了的政治禁忌。所謂政治禁忌,就是在政治領域不能違反、不能觸碰、甚至不能提出質疑的政治原則。在現代國家,尤其是在言論自由的民主制度下,以自然禁忌的形式來賦予某些政治原則以不可受到挑戰的公理性質,實不多見。以制度化的法律形式設立政治禁忌,並規定觸犯政治禁忌的法律後果,這實際上就是為人們的行為設立底線,且犯忌即制裁,而不去考量這種行為背後的動機、立場、觀點與傾向,也不去討論可能導致這種冒犯行為的多重政治或非政治原因。
這種看似「不講理」的政治公理,當然其來有自。在德國、歐洲乃至世界,納粹的禍害,是顯在的歷史事實。痛定思痛,以政治禁忌的形式對納粹的思想、標誌、符號乃至一切可確定聯想至納粹的言論(包括肢體表達的言論)和行為一「禁」了之,是德國徹底否定納粹的政治標誌,是德國以制度化形式表達的對納粹的決絕痛惡,是剷除納粹滋生和生長環境的制度化努力。這樣的政治禁忌,也是人們不願再付巨大代價、再遭歷史浩劫的制度化表達。
實際上,這種制度化了的政治禁忌,是建基於對歷史的深刻認知和反思之上。沒有對歷史細節的發掘,沒有對納粹造成的巨大浩劫的咀嚼,沒有從歷史、思想、文化、行為、制度上的多重思考,就不會形成公理般的政治禁忌。而即使有了這種不能觸犯的制度化了的政治禁忌,德國也才剛剛開禁希特勒自傳體的《我的奮鬥》一書的出版,並為此規定必須在書中加上必要的注釋和說明,避免讓沒有經歷過納粹浩劫的人們迷失在希特勒激昂的為德國興起而奮鬥的語境中。
政治禁忌的確立,禁絕了以任何形式為納粹開脫的言論行為。這樣的政治禁忌,既有歷史事實的後援,也有道德是非的判斷;既節約了制度成本,也解除人們之憂。正是在這樣的制度化了的政治禁忌中,德國聯邦法院認定,否認第三帝國納粹屠殺猶太人的歷史,就是對每個受害者的侮辱。德國聯邦議會也通過決議,將否定迫害猶太人的行為判定為對猶太人的侵害,應給予法律懲處。《德國刑法典》第130條規定,以擾亂公共安寧形式公開或在集會中對納粹黨執政期間暴行、專政予以贊同、否認其存在或為其辯護,並因此侵犯受害者尊嚴,將處3年以下監禁或罰金。為此,聯邦議會加重了「煽動罪」的定罪程度,在公開場合宣傳、不承認或者淡化納粹屠殺猶太人的罪行,可以「煽動罪」起訴,可處以最高5年的監禁……
因此,在「國會縱火案」發生地的德國聯邦議會大廈前行納粹禮,這種行為的背後,是缺乏起碼的歷史認知和道德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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