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朱寧寧
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關注。即將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是否會對未成年人刑責年齡進行調整?對於這一焦點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10月12日作出回應。據臧鐵偉介紹,經會同有關方面反覆研究,草案二審稿擬「兩條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另一方面,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
「對這一問題,大家的共識是應當管起來,既是矯正犯罪的需要,也是保護受害人正當訴求和利益的需要。只是如何去管,是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關進監獄,還是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矯治的特點去完善收容教養制度等,大家還有不同的認識和側重點。」臧鐵偉表示,總體上,對犯罪的未成年人,仍應堅持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今年6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據了解,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意見,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草案二次審議稿還做了其他多處主要修改,包括進一步完善金融犯罪規定,對刑法有關洗錢、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單位集資詐騙等規定作出修改補充;修改完善涉未成年人犯罪相關規定,包括未成年人實施犯罪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兩個方面;修改補充了冒名頂替、有關興奮劑違規等方面的犯罪規定等。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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