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簡稱「華融山東分公司」)與淄博智韜經貿有限公司籤署的《債權轉讓協議》(編號:山東Y15200038-126),華融山東分公司已將對附件清單中所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益依法轉讓給淄博智智韜經貿有限公司。
華融山東分公司現公告通知附件清單中所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淄博智韜經貿有限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合同及擔保合同約定的償付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單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基準日:2020年10月20日 金額單位:人民幣 元
註:1、本清單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金、利息餘額,基準日後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按照相相關合同協議、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上述債權及其項下權利義務一併轉讓。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清單中的「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
4、本清單列示的金額由於計算方法等原因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較大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協議及有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