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媽媽,一般來說尚處哺乳期的新手媽媽是特別需要家人的關心和關愛的時候,而我國《婚姻法》也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是中止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可是讓贛州大餘縣的李華林意外的是,自己的妻子居然在哺乳期主動提出了離婚,這讓他措手不及。
李華林,今年32歲,妻子張芸大他兩歲。兩個人是2016年春節期間擺酒結婚的,也打了結婚證。2016年12月13號就生了個女兒,可是在2017年3月17號也就是女兒才三個月的時候,李華林突然接到了法院傳票,妻子張芸居然起訴離婚了。張芸起訴離婚的理由大致意思是,他們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礎不牢。李華林在她坐月子期間,對她不管不問。她看不到婚姻的希望,因此要離婚。最後法院以理由不充分證據不足,沒有判決離婚。但是在李華林看來,這不僅僅是表面上離婚這麼簡單的事情。
李華林說,生孩子坐月子,他和自己的母親一直都在身邊,不可能不管不問,這只是張芸為了離婚找的一個理由。現在回想起自己和張芸的婚姻,李華林說,自己家有一種被牽著鼻子走的感覺,兩人是相親認識的,當時張芸還在廣東打工,兩人只是電話聯繫了一段時間,雙方家長覺得還好,就把結婚證給打了,隨後擺了酒,以至於到結婚後夫妻還不是很親密。
但是再不親密也有了孩子,也應該要好好培養感情。沒想到,一有問題,張芸的第一反應竟然是想到離婚,李華林怎麼都想不明白。而自從做完月子後,張芸就一直待在娘家,因此李華林來到了嶽父家。
李華林說,張芸早就把他的電話拉黑了,他每次上門都是避而不見,實際上張芸一直在娘家,剛下車的時候還看到在院子裡,可就是不開門。一行人等了一會,張芸的父親張祥良回來了。看到李家人找上門,張祥良的意思是,雖然女兒起訴了離婚最後沒判下來。但是這一年多,女兒還在考慮要不要離婚,而這一切都是李華林導致的。
張祥良說,李華林實在不求上進,不能承擔起一個家庭丈夫的責任,女兒實在是在這個男人身上看不到婚姻的希望,才會在哺乳期就起訴離婚。由於是相親認識的,結婚前大家都大致了解了一下,張祥良說他們也沒有料到,李華林是個這麼不上進的人,婚後就全部暴露出來了。
可李華林卻說,婚後產生明顯變化的分明是張芸。因為結婚沒兩天,張芸不打招呼就離家出走了。李華林說,2016年二月份結婚到五月份張芸說懷孕,他們倆基本就是分居狀態,即便是懷孕後張芸也沒有收斂。但是張祥良全盤否認了李華林的說法,也因為看到李家人這樣說自己的女兒,他表示一時接受不了,一定要等到明天再協商問題。
李華林說,由於是相親認識,結婚前兩人也沒有相處很久。所以婚後張芸三番五次的出走,他也沒有過激反應,只是覺得可能張芸不太習慣,慢慢來時間一長就好了。可是沒想到生完孩子,張芸會這麼決絕的要離婚。這時候再回想起結婚的時候,李華林總覺得有些不對勁。李華林說,其實結婚當天,她就發現張芸有點不情願。可是奈何父母太熱情了,她也不得不將錯就錯,可是依然心有不甘,所以結婚當天就刁難了自己家。她說如果不給她裝熱水器她就回娘家,為了讓張芸結婚當天不鬧著回家,李家人只能臨時想辦法安裝了熱水器。就是這樣的遷就,也沒有阻擋住沒過幾天就離家出走的腳步。
第二天,李華林如約來到了張家,沒想到這一次依然是大門緊閉,而且張祥良的電話也打不通了。就在李家人疑慮的時候,突然發現張芸的母親就在不遠處幹活。對於女兒的去向,張芸的母親不置可否。她說丈夫臨時有事出去了,馬上就會回來。李華林最擔心的是,張祥良是有意在躲避他。
好在半個小時後,張祥良回來了。張祥良表示,願意和李家人坐下來好好協商。而對於女兒的去向,她也和妻子的回答一樣說不知情。說到女兒的婚姻,張祥良說自己現在也被女兒埋怨了,怪他當初極力撮合。一開始都以為可以將就,可一相處就發生了問題。張祥良的意思是,女兒在李家待不下去,主要是因為李華林的脾氣不好,甚至剛結婚兩人就打了架。
其實婚姻裡發現了問題,就應該及時解決問題,打架和出走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李華林堅決反對了嶽父的這種說法,他承認兩個人打了架,可他說那是結婚三四個月的事,根本不是張祥良說的結婚第三天就打架。實際上,自己一家對張芸好得很,就希望張芸能在家裡好好的過日子。
李家人說,實際上從結婚當天張芸的刁難,到之後的種種表現那只能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張芸心裡就從來沒有李華林的位置,甚至有可能還有別的男人。李家人說,其實一開始就有些懷疑。但是想著結婚了,小夫妻只要能夠安心過日子,這都不算事。誰也沒有想到情況會越來越糟糕,李華林甚至說自己根本不相信那個孩子是他的。
李華林說,結婚以來張芸幾乎都在外面,就算偶爾回了家,兩個人也是分房睡,張芸懷孕的時間太突然了。可是即便如此,當時他把自己的懷疑還是壓在了心底。因為選擇了忍讓,李華林選擇陪伴張芸生孩子,也願意把她接回家坐月子。可孩子生下來,張芸不讓李華林抱小孩,連碰都不能碰。
張芸起訴到法院離婚要撫養費的時候,李華林才徹底把對孩子的疑問說了出來。她說張芸甚至在開庭的時候,親口承認了孩子不是他的。張芸的說法,徹底讓李家人相信這個孩子不是他們家的。可張祥良卻說,那只是女兒的氣話。張祥良堅持孩子肯定是李華林的,但是這已經不能讓李家人信服。
李華林說,如果談離婚涉及到孩子,他不介意去做親子鑑定。他說開庭說離婚的時候,其實雙方最後是因為離婚賠償的問題沒達成一致才沒有談好。眼看著一年多了,張芸絲毫沒有回頭的跡象,他們只希望張祥良能夠賠償當初結婚的錢,這個婚姻就算好聚好散。
李華林表示,要張祥良賠他7萬塊錢,本來他家裡就不富裕,結婚的錢還是父親離世錢捨不得治病省下來的,所以這筆錢對他們家來說非常重要。而張祥良最後的意思是,孩子的撫養現在肯定是指望不上李華林了,所以為了養小孩他現在的生活也很拮据,最多只能賠償2萬塊錢,這很明顯不能讓李家人滿意。李華林表示,如果只是賠償2萬塊錢,他肯定是不會同意的。現在張芸的哺乳期也已經過了,他也可以起訴離婚了,到時候也會要求做親子鑑定,最後看法院怎麼判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