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
繼陝西、山西、寧夏、甘肅、黑龍江之後,近日山東省也下發通知,職業資格證書可一證兩用,與職稱證書有同等效力。
申報高一級職稱、參加崗位競聘時,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直接依據相應職業資格申報。
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無需另發或補發職稱證書。
相關省份:
陝西
2019年4月,陝西人社廳發布《關於明確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的通知》,明確47項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
專業技術人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與職稱有對應關係的職業資格,即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可作為單位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無需重新換發職稱資格證書。
原文連結:
http://www.shaanxihrss.gov.cn/html/100077/1014234.html
山西
關於公布《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
晉人社廳函[2019]1006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人事(幹部)處,有關企事業單位:
一、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目錄》內所列職業資格的,可直接認定其取得相對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職務試行條例對學歷、資歷有要求的,從其規定),不需辦理認定手續,不需補發職稱證書。
二、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對符合對應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和聘用程序,擇優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可據此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三、已實行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不再開展相應層級的職稱評審、認定工作。
《目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適時動態調整。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8月5日
原文連結:
http://rst.shanxi.gov.cn/zwyw/tzgg/201908/t20190806_134447.html
寧夏
2019年6月,寧夏人社廳印發《關於建立部分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係的通知》,明確57種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職稱。其中,準入類職業資格29種、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20種,已取消的部分職業資格8種。
對已取得對應目錄內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無需重複參加與之對應專業層級的職稱評審,無需辦理認定手續,無需申請換發與之對應的職稱證書。在崗位聘用專業技術職務、申報高一級職稱等需要職稱證書時,可直接出具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原文連結:
http://hrss.nx.gov.cn/zcfg/rsrc/201906/t20190620_1561002.html
甘肅
2017年12月,甘肅人社廳發布《關於明確職稱與部分職業資格對應關係的通知》,明確28項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職稱與國家部分職業資格對應表》中所列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表列職稱系列(專業)對應層級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崗位和相關任職條件聘用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職業資格證書實行一證兩用,無需換發職稱資格證書。
原文連結:
http://www.rst.gansu.gov.cn/show/27786.html
黑龍江
2018年12月,黑龍江省人社廳發布《關於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46項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係。
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崗位任職條件和程序聘任其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專業技術人員可據此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對應認定工作不需事先辦理及補發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人員在競聘專業技術職務或申報高一級職稱時,可直接出具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原文連結:
http://www.hl.lss.gov.cn/hljhrss/zt4/view.jsp?id=4058512803
此外,北京、 山西、內蒙古、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西藏等省份,都已發文明確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係。取得相應職業資格,就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通知原文: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建立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係的通知
魯人社辦發〔2019〕14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各大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通知》(魯辦發〔2018〕1號)精神,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減少重複評價,降低社會成本,鼓勵創業創新,現就我省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通知如下:
一、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符合相應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可視同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見附件),並可作為依據申報高一級職稱、參加崗位競聘等。
二、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應根據國家目錄及相關政策調整實行動態管理。
三、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高一級職稱、參加崗位競聘時,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直接依據相應職業資格申報;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無需另發或補發職稱證書。
四、各設區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指導用人單位和相關職稱評審委員會做好職稱與職業資格對應工作,不斷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發展環境,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表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表.xlsx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8月16日(此件主動公開)(聯繫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