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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離婚後,找了現在的老公,他也是二婚,自己帶著一個男孩。
我倆都是開店的,他就在我旁邊,看他一個人帶孩子挺不容易,每天自己接送孩子,出去送貨,上貨,打理生意,忙不過來的時候我會幫他照看一下,一來二去我倆混熟了,感覺他人踏實,又很勤快做生意本本分分,讓我很動心。
在他主動表白後,我倆就在一起了。知道他家是農村的,家境不好,結婚前去我家,我都是買好東西讓他帶過去。他這個人太節儉了,買點啥都要算計半天,和我挺互補。
我家條件還可以,爸媽就我一個女兒,從小就寵著我,花錢上面從來都是大手大腳,壓根兒不知道節儉是什麼概念。我和前夫就因為都不懂得攢錢,總是因為錢的事情吵架,吵煩了才分開的。
這次我就想找個會過日子的,好好改改自己亂花錢的毛病。
再婚時我也沒提啥條件,有過一次婚姻的人了,對結婚的一些形式看的不再那麼重要,把結婚證領了,我倆就搬到了一起。
結婚後我主動提出給他換了大點的店面,重新裝修,布置,加上房租一共花了將近20萬,都是我自己出的。老公很感激,還說掙了錢一定還我。
我也有自己的店要管,我倆的收入是分開的,他管他的,我管自己的。每個月的生活費他給我2000元,我跟老公說2000太少了,城市不比農村,這點錢怎麼夠?
可老公說我就是大手大腳慣了,才覺得2000太少,如果他來花,還得有富裕呢。再說生意剛起步,掙錢也不多,一定得省著點才行,以後還得養孩子呢!
我也知道自己愛花錢這毛病,想改又管不住自己,現在有他管著我,興許還能改好,也就由著他了。
可我媽知道這件事兒後,好好的訓了我一頓,說我不留心眼,他還有一個兒子呢,回頭別再白白給人家當保姆。還跑去和老公要家裡所有的銀行卡,密碼。
我好說歹說才勸回了我媽,老公一再向我保證,絕對不會欺騙我,不讓我管錢,就是想扳扳我啥都亂買的毛病。
其實我也沒亂買,就是給兩方的老人買一些營養品,還有挺平常的護膚品,老公說他爸媽身體好的很,還用不著保養呢,不用買。
護膚就更不用了,農村人天天種地幹活,抹啥都是白搭。
聽他這麼說,我也只給我媽媽買,給婆婆就買些實用的東西,還是花自己掙的錢,不敢讓他知道。
婆婆一家都很喜歡我,逢人就誇,說他這次的媳婦找對了,顧家又孝順,說他兒子有福氣。
新店開了有3年時間,在老公的打理下生意越來越紅火了,我也樂得清閒,沒事兒就看看自己的小店,照顧他兒子。
年前婆婆說要過來住,想著天兒挺冷的,我在商場花了2000塊買了件羽絨服,送給婆婆的時候,老人家高興壞了。
吃飯的時候小姑子問我:嫂子,這羽絨服不便宜吧,這個牌子我看商場都上千塊呢?當著老公面,我沒接話。可老公非追問我花了多少錢。
見我不說話,自己看了標籤,一看價錢,馬上就跟我急眼了,說我敗家,一件衣服居然花了一個月的生活費,這個家早晚讓你敗光了......
「好點的羽絨服都要這個價錢,又不是天天穿,挺合算的,我花我自己的錢,又沒花你給我的生活費,怎麼就敗家了?要在平時我也不說什麼了,當著她媽的面我有些委屈,和他吵了起來。
婆婆見我倆這樣子,直說這衣服她不要了,退了去就好,勸我倆別為這事吵......
她越這麼說我越委屈,扔下碗,我賭氣回了娘家。
婆婆給我打電話,說都是她的錯,她知道我是個好媳婦,勸我回去.......
沒過兩天,老公到娘家來找我,他說:其實我就是窮日子過怕了,想多攢兩個錢,你說你買那麼多衣服,化妝品,都不是生活必需品,花那冤枉錢幹嘛?你還說你花的自己錢,咱倆是兩口子,你的還不就是我的?
我媽聽了這話,挺不滿意的,馬上就說:她的是你的,那你的呢?你掙的錢我閨女連銀行卡密碼都不知道,你怎麼說?
老公拿出了一張銀行卡,遞給我:這裡面是新店掙的錢,一共18萬,現在都給你,跟我回去吧。我是想早些把開店的20萬攢夠還給你......
以後我儘量不管你花錢,但你也得收斂點,咱們該買的買,不該買的不要買,行嗎?
我挺糾結的,老公確實是個過日子人,我們雖說是二婚,但能彼此信任,走到今天很不容易。就是在消費觀念上,我倆有很大分歧。
我覺得自己已經改了很多了,在他眼裡遠遠不夠,難道我真該放棄自己光鮮亮麗的生活,隨著他一起節儉?
到底什麼是該買的,什麼是不該買的?我也迷糊了!
2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樣的」,然而,每個人對幸福的感悟又各有各的不同。
這大概與人們的不同追求有關。
勇敢的人,追求刺激,冒著生命危險或是攀登高山,或是漂遊湍流,感到是種幸福;沉靜的人,喜歡安閒,甘願生活寂寞,或是一部《莊子》,或是一首古曲,也會心中溢滿快樂。偉大的哲學家康德,把人生的追求歸結為:「我是誰?我要幹什麼?我能幹什麼?我如何去幹?」幸福大概就是對這些問題的回答。能行風行風,能行雨行雨;能運籌帷幄,可當經理;有一身力氣,蹬起三輪車也有歌聲相伴。幸福,其實只是一種感覺,自己做了自己能做的事,感到活著是多麼有意思,人生是多麼美好,你感覺到了,你便擁有幸福,這和他人的評論毫不相干。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