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供銷合作社「改革元年」:3月,中央下發了《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隨後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進行了部署。去年11月,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落實全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供銷合作社為什麼要改革?怎麼改?記者近日採訪了省供銷合作社有關負責人。
為何改:提高為農服務水平
江蘇供銷合作社經過了60多年發展歷程。2014年,全省供銷合作社銷售收入8200億元,利潤45億元,主要經濟指標佔到全國供銷社系統的1/5。省供銷合作社副主任徐筱棣告訴記者,近年來農業生產方式不斷轉變,農業經營形式加快轉型,農村流通格局重大調整,農業發展內外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這些都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具體來說,供銷合作社還存在四個問題。」徐筱棣說,首先是供銷合作社與農民利益連接還不緊密,兩者之間的關係還主要是買賣關係,不是利益共同體;其次是供銷社為農服務的能力還不強,主要停留在出售農資等流通環節,在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上存在一定的差距;第三是各級供銷社之間的關係比較鬆散,為農服務上還未能擰成一股繩;第四是供銷社的體制和機制還沒有理順,既不像機關,又不像事業單位;既不是企業,也不是社團。此次改革的目標,是讓供銷合作社「轉身」成綜合為農服務組織。
向哪改:供銷合作社姓「農」
中央和國務院給了供銷合作社一個全新的定位: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黨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為農服務骨幹力量。「這是60多年來首次明確供銷社的性質,是供銷社改革方向上的重大突破。」徐筱棣說,這一提法明確了供銷社究竟「是什麼」的問題:性質是「合作經濟組織」,主要功能是為農、務農、姓農。
我省有1100多家鄉鎮供銷社。按照全新定位,今後幾年,這些基層供銷社將被改造成規範的、以農民社員為主體的合作社,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今後,基層供銷社可以通過勞動合作、資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種途徑,吸納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入社,從而使得基層社與農民之間在組織上和經濟上實現聯結。「供銷社改造成合作社後,農民成員可能佔比50%以上,這樣就真正讓供銷社"姓農"了。」徐筱棣說,既然是合作社,就要按照合作制原則改革供銷社治理結構,落實基層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提高農民社員在經營管理事務中的話語權。我省的目標是,到2020年,基層社要覆蓋全省所有鄉鎮,並建成一批具有自主經營實體、為農服務載體和合作經濟聯合體性質的基層社。
怎麼改:拓寬領域創新方式
供銷合作社怎麼改革?「最主要的是拓寬為農服務的領域,創新為農服務的方式。」徐筱棣說,今後要在社會化服務上展開改革,實現一二三產、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圍繞解決「誰來種地」「地怎麼種」問題,採取大田託管、代耕代種、股份合作、以銷定產等多種方式,為農民提供農資供應、配方施肥、農機作業、收儲加工等系列化、專業化服務;以縣級供銷合作社為主體,整合基層社、社有企業等資源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菜單式服務。圍繞為農資金和金融服務,具備條件的供銷合作社,可以按照社員制、封閉性原則,開展資金互助合作業務;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企業可依照法定程序開展發起設立中小銀行試點。
另一個改革重點是聯合,實現跨層次、跨區域、跨行業、跨所有制聯合,建設一批統一採購、跨區域配送、上下貫通的大型農資、日用工業品、農副產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企業集團,並建成一批大型農產品(000061,股吧)批發市場和現代物流中心。此外,省供銷合作社將牽頭抓好全省農村電子商務綜合服務網絡建設,推進各類基層經營網點的信息化改造,實現網上交易、線下配送為重點的新型流通業態。
本報記者 吳 瓊 朱新法
(責任編輯: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