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距離如今73年。
而在這一年,魯迅拒絕了諾貝爾獎的候選人提名。
「諾貝爾賞金,梁啓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這錢,還欠努力。」——魯迅
1928年,胡適同樣拒絕了諾貝爾獎候選人的提名。
當時,魯迅的工資是350塊大洋,胡適的工資則是600塊大洋。
而根據陳明遠研究,1927年的物價很低:
每斤大米約6分錢;豬肉每斤2角。
也就是說,在1927年,20塊可以購買150斤豬肉。
當然,胡適、魯迅都是當時富裕階層,而根據商務印書館的數據,1927年,普通編輯的工資60元,無錫絲廠工人的月工資則是10元左右。
由此可知,30元在1927年,相當於一個普通工人三個月的工資。
根據《上海解放前後物價資料彙編》和《上海工人運動史》的資料,30元在1927年,完全足夠一個7口之家的日常生活。
1927年,月收入300元,到底是個什麼概念?
有個很簡單的公式:1927年的1塊大洋=2009年人民幣70元。
如果按照這個公式來計算,魯迅當時的工資,相當於2009年的月入6萬,而胡適則是月入12萬。
可見,如果你在1927年月收入300元,絕對算是上流社會的人,生活可以足夠優渥。
然而,民國卻有這麼一個人,月收入300元,自己卻窮得只能穿破洞的衣服。
這個人,叫做徐志摩,一個為了自由戀愛捨生忘死的浪漫詩人。
1928年,恰恰是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後不久,從父母家中搬出來獨自居住。
此時,徐家父母斷了徐志摩的經濟補貼,讓他自己養活自己的小家。
杭州第一美人王映霞,曾去徐志摩家裡探望,對其奢靡的生活很不贊同:
「陸小曼母親說,陸小曼一次竟買了5雙高檔女士皮鞋,每月至少得花銀洋500元,有時要高達600元。」
陸小曼自小家境富裕,二度結婚嫁人,也沒學會承擔起家庭的責任。
她生活很奢侈,哪怕被徐家二老趕出家門,也要僱傭司機、廚師、男僕和貼身丫鬟照顧生活起居,出行必須乘坐私人汽車,吃穿用度也必須是最高檔的物件。
沒有家庭支持的徐志摩,靠著每月300元的工資,根本供不起陸小曼的生活。
後來,他只能變賣古董字畫,來維繫日常生活,還不得不接受自己好友翁瑞午的經濟支援。
為了養家,徐志摩四處賺錢,而陸小曼一門心思只住在上海。
不得不說,雖然徐志摩對原配張幼儀很不男人,但在陸小曼這裡,他掏出了所有的心。
賺的錢全給陸小曼花,自己則蹭住朋友家、坐免費航班、穿好幾年舊衣服等,省下來的錢也全給陸小曼。
胡適的妻子江冬秀曾在接待徐志摩的時候,看到他褲子上有個破洞,心裡犯嘀咕:「已經結了婚,為何破洞的衣服太太會讓他穿出來呢?」
陸小曼何嘗不知道徐志摩褲子上有破洞,可她是嬌生慣養的小女孩,手裡提不動針線,也沒細想男人背後的深情。
最後還是江冬秀拿起針線,給徐志摩的褲子上的破洞縫補起來。
而徐志摩窮到穿破洞的褲子,也並非偶然。
和陸小曼結婚後,因為徐家二老的關係,徐志摩和原配張幼儀還有來往。
這個他一直看不上的「土包子」前妻,在離婚之後,破繭成蝶,成為新女性,開起了自己的服裝公司,還邀請陸小曼等名媛來給自己當模特,風光無限。
而看到徐志摩穿著破洞的衣服,她二話不說,立刻給他定做了兩套高級西裝。
而拿到兩套服裝的徐志摩,一時之間淚眼模糊,不知道是感慨,還是悔恨。
無論世人如何說陸小曼拜金奢侈,但她都是徐志摩掌心裡的人。
日子在艱難,徐志摩也沒有和陸小曼翻臉,但他們的感情,無法避免地走向了破碎,只因陸小曼開始抽起了鴉片。
在當時,抽鴉片並不算犯罪,甚至在某些圈子還將其當成一種潮流。
雖然大家都知道抽鴉片有害,但還是有大批人去嘗試這個萬惡之源。
王映霞在《我與陸小曼》一書中,記錄了徐志摩勸說陸小曼戒掉鴉片,結果陸小曼大打出手的畫面——
「達夫告訴我志摩離上海那天與小曼吵架的情景。徐苦口婆心地勸小曼戒鴉片,「眉,我愛你,深深地愛著你,所以勸你把鴉片戒掉,這對你身體有害。現在你瘦成什麼樣子,我看了,真傷心得很,我的眉啊!」。
小曼聽了,大發雷霆,隨手把煙槍往志摩的臉上擲去。志摩趕快躲開,金絲眼鏡掉在地上,玻璃碎了。他一怒之下,離開上海到了南京,又搭班機北上。」
這一次離開,徐志摩穿著的褲子,上面有個破洞,而陸小曼看見了,但因為在氣頭上,根本沒有阻攔。
這件事在韓湘眉在《志摩最後的一夜》裡有記載:
「由於屋裡熱,志摩脫了長袍,我注意到:穿的西裝褲又短又小,腰間尚破了一個窟窿,他還螺旋似的轉來轉去,尋找一根久已遺失的腰帶......」
這一次,徐志摩乘坐免費班機離開,因為有幾場講座等著他。
世人都說,徐志摩是為了去看林徽因,卻忘記了,林徽因的演講不過是其中一場,而他匆忙離開陸小曼,也只是為了賺更多的錢,養家餬口罷了。
徐志摩死後,陸小曼幡然醒悟,一改當年奢侈做派,素衣素服出入,還戒掉了鴉片。
徐志摩死後,陸小曼活成了他希望的樣子。
可他,再也回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