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17-09-20 15:48 四川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2017下半年四川廣元市劍閣縣教師招聘30名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關於轉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關於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等有關文件政策規定,經批准,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藝體類教師30名補充到劍閣縣鶴齡小學校等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範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範圍
完全符合《劍閣縣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部分鄉鎮義務教育學校藝體類教師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條件限制。
招聘條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畢業生(畢業證書電子註冊編號第六位數字為「1」)。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相應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及資格要求。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要求應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徵得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書面同意(本單位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不屬於本單位本次招聘對象)。
(6)符合有關迴避規定。
(7)學校書面推薦材料。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違反《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2002〕40號)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定被解聘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處分影響期限的。
(7)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或公開招聘)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9)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有關政策規定應當迴避的。
(10)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崗位均為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位,招聘名額為30名。具體崗位和招聘名額見《劍閣縣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部分鄉鎮義務教育學校藝體類教師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
報考崗位編碼為2017201、2017202、2017203(詳見附件2)的考生,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後,分別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工作單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由主管部門安排加試,然後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四、報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採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7年9月28日(8:30——18:00)。報名地點: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劍閣縣下寺鎮修城園區南華街25號)。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範圍、條件、有關政策規定、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迴避制度,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應如實、準確地填寫《劍閣縣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請考生從劍閣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cnjg.gov.cn)的各項內容(一式兩份),上交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證件照片三張,並提供身份證及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尚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憑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蓋章確認的「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方可報名。
報考者在填寫個人信息時,應準確表述,便於資格審查。報考者填寫信息不能證明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不能審查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劍閣縣教育局負責,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督指導。
(三)繳費標準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繳費50元,面試每人繳費80元。未按規定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免收筆試費相關規定見附件4。
五、考試、考核
(一)主管部門可根據各崗位實際報名情況增加筆試環節,具體情況另行公告。
(二)公開考核招聘方案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制定,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並另行公告。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工作。
(三)應聘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辦法見附件5。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主管部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且無法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由主管部門安排加試,然後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其中,B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B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在主管部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
(五)體檢費用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七、考察
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專業技術水平、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並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和複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考核、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確認為擬聘用人員,並在劍閣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考試成績等,並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前,因取消擬聘資格、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參加該崗位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所有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體檢、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公示之日起,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主管部門通知其報送以下材料:
(一)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證明、同意流(調)動的證明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若是複印件,審查單位應加蓋印章並註明材料真實性及材料來源)。2014年8月11日後發布公告招聘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鄉鎮服務期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就業報到證》。
(三)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失業證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並在匯總後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用人單位憑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確認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籤訂聘用合同,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人員資格。
十、相關事項提示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請報考者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繫方式,在招聘期間不要變更所留電話號碼,並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繫所造成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未舉辦也未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此次考核招聘到鄉鎮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自本人與招聘單位籤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單位工作滿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流(調)動到其他事業單位。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考核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並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按原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政策諮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等事宜,請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諮詢。未盡事宜,由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一)政策諮詢電話(區號0839)
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6600983
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601296
劍閣縣教育局:6602126
(二)監督電話(區號0839)
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6712380
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600759
劍閣縣教育局紀檢組:6602137
原標題: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部分鄉鎮義務教育學校藝體類教師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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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8日
責任編輯:四川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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