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這是民法典草案以完整版形態首次亮相,並提請立法機關審議。草案共7編,涵蓋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等,禁止高利放貸、完善隱私定義、居住權規定、高空拋物、防止性騷擾等一批民眾關注的熱點話題都出現在了審議稿中。
1260條法典清晰在列,諸如隱私、居住、離婚等權益能夠走出過去相對籠統狹隘的權利界定,被越來越多賦予了保障權,恰好體現了民法典的時代進步意義,即越來越關切於民生,越來越大膽地把立法的觸角,伸入到過去傳統法理所排斥的領域,使未來呼之欲出的民法典更有關注生活的現實意義。
民法典醞釀多時,但長久以來只聞其聲未見其容。兩年前,民法總則高票通過,宣告民法典加速到來。自1998年編纂擱淺,這已是第五次民法典編纂的嘗試。過去60多年時間,民法典四次啟動立法,皆因種種原因中斷。一些中國立法的見證者和參與者,回顧這部法典起草波折曾感慨,民法典是「中國的法制建設最後一個堡壘」。
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以市場經濟與家庭關係為調整對象,涉及人生活的核心部分。與憲法、行政法等主要規定公權與私權的基本關係及公權本身的運轉規範不同,民法主要規範民事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從這個角度看,民法典是法律之道,更是為人處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和安身立命之術。制定中國民法典可以保證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運行,促進社會自我管理與創新。
「百科全書」編纂不易,難在用法律調整公民的私生活,難在公道人心的法理拿捏。民法典既要回應民眾生活的需要,也要體察並護持全社會的價值判斷和心理認同。一部好的民法典,通過對公民民事權利的認肯,將為整個社會的公正運轉積蓄力量。
何為好的民法典?其實很難有一個標準答案,這部法典需要有的放矢,又不可偏廢其一,要面面俱到,又不可避重就輕。民間越是關心的存留千百年的土地權利、遺產繼承等老問題,越要既參考公序良俗,又滲透實踐調查與司法案例。公民越是在意的隱私保護、居住權界定等新問題,越要既基於紮實法理辨析,又落定在公正而可靠的司法實踐。
雖順時代之變、應民眾之需,但民法典也有自己的「能」與「不能」。即使編出一部精良的民法典,也不能解決法律規則的及時供應問題。民法典還需要處理好與《合同法》、《物權法》、《智慧財產權法》、《婚姻家庭法》等單行法之間的關係,做到彼此融通互為助力。任何時期的民法典都有特定的時代背景和社會深層問題,可感性期盼但務必理性審視。
北京商報評論員陶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