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至今,男婚女嫁都講究『』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這句話裡面的第一個意思,說的是婚姻需要般配,也就是所謂的門當戶對。你一個整天為生計忙碌的貧寒人家,要與那種大富大貴,有錢有地位的人家結緣,不能說沒有一絲可能,但畢竟相當困難。這樣的婚姻,即便是結合成功,長期維護也不容易。所以,普通人與富貴人家之間的親事,前者叫做「高攀」,後者稱為「屈就」。也許,有些懷有理想主義浪漫色彩的「文青」式人物,會拿至上崇高的「愛情」說事,其實,魯迅先生在《「硬譯」與「文學的階級性」》就說過:賈府上的焦大,也不愛林妹妹的。
這句話的第二層意思,是說只有意氣相投的人,才會最後走在一起,過在一起,成為一家人。用現在時髦的詞說,也就是「同溫層「的人,容易越來越近乎。因為兩個人能說到一起,想到一起,看待事物的標準相同,為人處世的原則相近,最後結為夫妻,建立家庭,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民間形容這種情況,各種各樣的說法都有。「夫唱婦隨」是帶有褒揚讚賞的形容詞,而「魚找魚,蝦找蝦。王八找個鱉親家」就是貶義了。不管是褒是貶,兩口子心往一處想,勁兒往一處使這一點上,肯定是一致的。
古人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一對男女最終進了一家門,走上婚姻的殿堂,的確是很大的緣分。那麼,這句話的第三層意思,就是強調了這種機緣的作用。男女之間的相知相識,首先要對上眼光,也就是有「眼緣」,情人眼裡出西施。有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見面第一眼就看上了對方,有時候甚至有似曾相識的感覺。這就是緣分的力量,緣分一旦來了,躲都躲不開。本來冥冥之中的安排,某一天這位「自家人」出現了,當然最後要走進一家門啦!
最後,我還要把自己的一個小小發現跟大家分享:我認識的很多男女,在結成了夫妻以後,漸漸出現了「夫妻相」現象,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越久,模樣的相似程度就越高。看來,進了一家門的一家人,常年相濡以沫,還會逐漸改變相貌呢!到了這樣的時候,誰還會不感嘆:『』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這話,講得實在是太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