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居民聯名請求「別打擾生活」其中17戶訴區政府案今開庭
蚌埠市蚌山區相關負責人點讚「居民用法律手段對待拆遷矛盾」
今年60多歲的王惠民是蚌埠市長青康莊小區的居民,15年前,他花了20多萬元買下這個小區裡的一幢兩層小樓,用他的話來說是「在這裡安度晚年」。 2013年,當地蚌山區政府的一張拆遷令打破了小區的寧靜,這個全部由獨幢小樓組成,有28戶居民的小區被要求拆遷。日前,小區17戶居民聯合將蚌山區政府告上了法院,要求該小區不被拆遷。今日上午,這起特殊的「民告官」案件將在蚌埠中院開庭。
小區門口豎牌拒拆
在蚌埠市的長青康莊小區大門口,豎著一個十多平米的「公告牌」,這個「公告牌」看起來很是不一般,上面印著小區28戶居民籤名的一封聯名信,標題為《對於蚌埠市蚌山區「蚌山徵(2013)6號公告」的復函》。在這個《復函》中,小區業主稱該小區環境良好,設施齊全,希望蚌山區政府能夠順應民意,不要打擾小區居民生活,落款處是28戶小區居民的聯合籤名,時間是2013年6月。而就在小區大門口,一個鮮紅的「拆」字很是顯眼。
據該小區業委會主任王惠民介紹,長青康莊小區建於1999~2000年,房屋基本上是獨幢或是聯排的二三層小樓,整個小區現有居民28戶。王惠民說,小區建成時,位置還很偏僻,當時的房價大概在1600~1800每平米,每幢小樓的價格在20~30萬元。
15年過去了,小區裡已經是綠樹成陰,記者在現場看到,每戶居民的房前屋後都是碗口粗的香樟樹,王惠民說這些樹木都是他們當年一棵棵栽起來的,「小區裡的綠化率已經達到了80%以上」,小區裡的靜謐和小區外雜亂的棚戶區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小區環境好設施全
到了2013年6月20日,王惠民突然在小區門口看到一紙拆遷通告,通告上稱蚌山區政府將對該區域進行棚戶區改造,其中長青康莊小區在被拆遷範圍之內,小區居民頓時議論紛紛。
王惠民和孔繁建是小區業委會的正副主任,他們告訴記者,小區居民都很支持周邊的棚戶區改造,但是居民們認為長青康莊小區裡面設施齊全,環境優雅,和棚戶區完全不是一個概念,為何也被划進了改造範圍之內。隨後,全體居民起草了上文所提到的《復函》,製作成公告牌,豎在了小區門口,也將這些材料遞交到了當地區政府。
由於居住在這個小區內的居民多為老年人,在採訪中,不少居民表示,不希望自家的小區被拆遷。王惠民更是說,他今年60多歲了,搬過6次家,不想再搬家了,只想在這裡養老。
在採訪中記者也了解到,對拆遷安置標準的不滿,也是小區居民看法之一。有居民稱,當地政府開出的貨幣安置標準是7000元每平米,「我們小區位於市中心,邊上就是繁華的商業地帶,而且小區房屋都是兩層三層小樓,環境又好,這樣的房子,拿出去賣至少是2萬元每平米,而且是有價無市,無人願意出售。」
居民集體狀告政府
今年6月,28戶居民中的18戶,向當地法院遞交了行政訴狀,狀告蚌山區政府。8月2日記者獲悉,其中一戶居民已經臨時撤訴。
在訴狀中,這17戶居民稱,長青康莊小區為封閉式小區,且房產證均在2002年後發放,產權為70年。小區房屋質量完好,設施齊全,環境優美,既不屬於棚戶區,也不屬於基礎設施落後的小區,蚌山區政府以舊城改造為名,實施商業開發,其決定違反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應視為違法。
居民還稱,政府作出的拆遷決定,沒有進行風險評估,沒有進行調查登記,在程序上也違反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應視為違法。同時小區居民還要求法院對蚌埠市政府發布的《蚌埠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政府令第26號)在發布程序、方式、內容上進行合法性審查。
政府稱拆遷未違法
2日下午,記者採訪了蚌埠市蚌山區,該區區委副書記葛多舉向記者介紹了無線電廠及周邊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概況。
據了解,蚌埠市從2013年啟動了區域棚戶區和舊住宅區、城中村的改造。根據該區域棚戶區分布的現狀,確定了徵收總面積達到了36.5萬平方米。而長青康莊小區面積約5000平方米,正處在改造區域之內。
蚌山區認為,政府部門在徵收工作程序中並不存在問題,「我們之前進行了模擬徵遷,結果95%的居民都贊同徵遷決定,也沒有一戶居民出現信訪的情況。」葛多舉同時告訴記者,他們對長青康莊小區進行了單獨評估,並進行了公證,並非程序違法。(來源:安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