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63家公司。
6月28日,全國掃黑辦召開掛牌督辦案件第2次新聞發布會,發布安徽「劉氏兄弟」案、江西陳輝民案、四川饒拾元案等4起已辦結的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
發布會現場,相關人員公布了「劉氏兄弟」案的詳情。據悉,蚌埠市高新區天河社區新城口村原黨總支書記劉兆本等四兄弟盤踞當地長達二十多年,把持基層政權,為非作歹,群眾深惡痛絕。
該案案情複雜,涉案人員多。公安機關累計破獲刑事案件122起,抓獲105人,認定涉黑組織成員35人。該組織以合法經營為幌子,涉及63家公司,非法採礦高達20億元。公安機關共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產16.33億元。
2019年12月16日,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劉氏兄弟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採礦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聚眾鬥毆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分別被判處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非法採礦
發跡於上世紀90年代的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四兄弟,依靠非法採礦,攫取了巨額財富,曾因2008年汶川地震時四兄弟帶著挖掘機趕赴數千裡開展救災而名噪一時,竊取了「中國好人」「安徽道德模範」等榮譽。
據此前報導,劉兆本四兄弟,蚌埠市懷遠縣馬城鎮新城口村人,分別出生於1960和1970年代。新城口村有大量的石料資源,劉氏四兄弟以從事石料加工行業起家。老大劉兆水系蚌埠市震興路橋工程公司董事長,老三劉兆剛為懷遠縣新強建材有限公司總經理。四兄弟中,老二劉兆本自2005年開始擔任新城口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
2004年開始,劉氏兄弟涉足非法採礦行業,獲取了非法經濟利益。2005年,新前村與新後村合併成新城口村,劉兆本藉助馬城鎮時任主要領導殷召才的扶持,擔任村總支書記(後兼主任),為劉氏兄弟在當地形成強勢地位和非法斂財提供了保證。
2006年,其他組織成員被網羅,陸續加入到非法採礦之中,開始實施了長達10餘年的瘋狂非法開採,積累了巨大財富。在此期間,劉氏兄弟採用大型機械,幾年間把新城口10多座山開成了大石坑。為了開山炸石,四兄弟逼迫村民遷走山上的上千墳塋,若有不從者,就直接炸空他們祖墳的四周。
據《法制日報》報導,2007年,國電蚌埠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廠」)選擇建在新城口村。為了爭搶電廠附屬工程項目,劉兆水的妻子馬士鳳糾集劉氏兄弟各採礦塘口及築路工人100多人,手持木棍、鐵鍁,臂扎白毛巾與鄰村村民馬孝韋等10多人實施鬥毆,用鏟車推倒電廠圍牆,事後無一人被追究法律責任。
此事在當地影響很大,村民均認為劉氏兄弟有錢有勢有關係。劉氏兄弟操縱新強公司,並以該公司為依託,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交易,壟斷電廠粉煤灰、爐渣銷售及運輸業務,進一步獲取經濟利益。
劉氏兄弟在非法採礦的十餘年時間內,在新城口地區的赤山、大峰山、赤壩山、大柏山等山體非法開採灰巖,攫取了巨大非法利益。經蚌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成本監審認定局等權威部門認定,劉氏兄弟非法採礦涉案金額就高達20多億元,嚴重破壞了國家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
122套房產被查封
根據案情通報,此案涉案人員眾多,公安機關累計破獲刑事案件122起,抓獲105人,認定涉黑組織成員35人。其中,血親、姻親、宗親、乾親、義親等關係錯綜複雜,不同利益群體多有職業掩護,以商養黑、以黑護商。
之後,專案組依法查封、凍結、扣押該組織涉黑資產。其中,查扣現金575萬元,凍結存款6848萬元、股權6455萬股,查封保險理財1156萬元、房產122套(價值1.47億元)、汽車215輛(價值6000餘萬元),以及該組織投資建設的漢街、禹興大樓、劉氏宗祠、佑駿公司等固定資產價值約6億元等。
「劉氏兄弟」以合法經營為幌子,涉及63家公司,非法採礦高達20億元。公安機關共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產16.33億元。為掩人耳目、轉型和洗白,該犯罪組織採用公司化運作,涉足修路建築等眾多領域,參股合夥多家企業,資產涉及國內和境外。
同時,「劉氏兄弟」分工明確,專門設立「公關資金池」,既拉攏腐蝕黨政機關領導,又拉攏腐蝕一線執法人員,全方位尋求「保護傘」庇護。該案現已依紀依法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60人,涉及副廳級幹部1人,處級19人,鄉科級45人。
此外,劉氏兄弟還建「漢街」、修祠堂、著書立傳、大肆宣傳、攀親敘友、結識領導,作為炫耀資本,尋租公權代替拳頭,用公權力對付暴力,坐大成勢後無需動刀動槍即可達到違法犯罪目的。
2019年9月10日上午9時,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蚌埠劉氏兄弟涉黑案,審判長常豔芳敲響法槌,由此開啟了持續一周的庭審。庭審期間,合議庭成員超負荷工作,白天開庭時間從早8點持續到晚六點,中午不休息,晚上又加班工作至12點左右。
2019年9月10日至16日,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劉氏四兄弟」等34名被告人、兩被告單位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採礦、聚眾鬥毆、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敲詐勒索、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22項罪名的重大涉黑案件。
2019年10月31日一審宣判,劉兆水、劉兆本、劉兆剛、劉兆安數罪併罰分別被判處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七年六個月至二年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被告單位蚌埠市震興路橋公司犯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判處罰金人民幣5000萬元;被告單位安徽佑駿商品混凝土公司犯騙取貸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
2019年12月16日,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劉氏兄弟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採礦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聚眾鬥毆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等,分別被判處20至25年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北京時間財經 李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