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見習記者 趙穎
12月6日,「刑事案件『類案同判』與說理方法專家評審會」在北京召開,來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員,以及中國政法大學、南開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師範大學等高校的專家學者參加研討會。會議圍繞「非法證據排除中的認定與說理難題」、「類案同判機制下的規則評議」兩大主題展開積極深入的探討。刑事案件「類案同判」項目組研究人員對撰寫的《非法證據排除案件裁判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的初期成果進行匯報和講解。
在主題一環節中,四位專家學者分別從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立法演變、實踐爭議以及如何破解的角度展開交流與對話。評議人就主題發言內容,進一步分析了在實務中非法證據認定的相關問題。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學術部主任、研究員董坤從刑事規範的角度對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法律沿革進行詳盡梳理,並從非法證據排除的種類、取證手段和方法的規定以及程序性違法三個方面對現行規範的完善表達自己的觀點。
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吳洪淇從規範層面、規範和實踐的互動兩個方面進行探討,指出現行立法在非法供述的範圍、實物證據的排除和證明責任的分配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天津市人民檢察院一分院公訴業務諮詢專家朱桐輝重點介紹了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中舉證責任與說服責任的問題,並分享了在證據真實性與合法性的關係、電子數據的排除、認罪認罰案件中非法證據排除的認識與思考。
北京市東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溫克志從自身辦案經驗出發,介紹了律師辦案過程中申請排除非法證據的工作經歷,並根據實踐中一些現象提供新的研究思路和分析視角。
在專家評議環節,京都律師事務所顧問臧德勝指出,在實務中要排除非法證據的主客觀原因,並提出如何破解非法證據認定難的解決思路。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第九檢察部副主任鄧洪濤認為,現行關於非法證據排除的規範已經較為繁密,項目組在進行研究的過程中,要綜合考慮中國的國情和地方的差異性。
隨後,評議人就《規則》的理論和實務現狀做了詳細的總結和完善建議。
會議召集人,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雷小政指出了刑事案件「類案同判」在非法證據領域運用過程中要注意實體規則與程序規則的差異,要強化法學方法論的指導;在運用非法證據排除的類案裁判規則的過程中,要強化其中的程序說理、證據說理。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法官金昌偉則強調,《規則》撰寫應遵循四個標準,一是具體裁判規則要立足實用,貼近實務;二是規則要力求明確具體;三是要直面實踐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四是要以法律、司法解釋和相關規定為依據。
北京警察學院警察執法研究中心主任李晶認為,司法執法人員需要一份指導意義較強的執法手冊,可以考慮將《規則》具體化,與法條實現對接。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曾新華表示,《規則》的體例較為完整,涵蓋了全部法定的證據種類。他對《規則》的完善提出兩點建議,一是在《規則》的提煉方面應更加突出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二是對具體認定標準應進一步細化。
在自由討論環節,朱桐輝、吳洪淇、董坤、劉山煽、臧德勝和雷小政等專家學者針對《規則》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富有針對性的發言和討論。從相關術語的表達嚴謹程度、現有裁判規則的邏輯結構、擬制稿與現行法律規範的關係、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與裁判規則的涵蓋範圍等方面對項目組的初期成果提出了修改意見。
項目組成員表示,將及時歸納總結各位專家學者提出的寶貴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明確項目完善方向,切實提高非法證據排除類案指導體系項目的應用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