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想要開車上路
必須要先取得駕駛證
可總有一些人
明知無證駕駛是違法行為
還貿然地開車上路
甚至
他們不僅無證駕駛
還會伴隨很多交通違法行為
成為了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近期,陸豐交警將3個無證駕駛者送進了拘留所
案例一
8月30日20時許,陸豐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機動巡邏中隊在324國道星都經濟開發區龍江蘭村路口檢查一輛號牌為粵N32675的東風牌大貨車,經查,駕駛人莊某欽(男,28歲,陸豐潭西鎮人)涉嫌無證駕駛、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和駕駛報廢汽車,被我局依法處以罰款8000元,並處行政拘留二十日。
案例二
8月30日4時15分許,陸豐市交警大隊陸城中隊接到汕尾市公安局「110」報警臺指令稱城東派出所在處理一起群眾糾紛時,發現當事人李某聲(男,28歲,陸豐人東海鎮人)涉嫌酒後駕駛。陸城中隊值班民警立即前往城東派出所處置,在現場對其酒精呼氣值初步檢測,結果為112毫克/毫升,涉嫌醉駕。同時查明,李某聲其駕駛證已被吊銷,涉嫌無證駕駛。
次日,我局依法對李某聲涉嫌無證駕駛的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並處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經廣東正理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對劉某的血液進行檢驗,檢驗結果為酒精含量為104毫克/毫升,現我局已對其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
案例三
8月30日22時15分許,陸豐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碣石中隊在碣石鎮碣南大道設卡執勤,在檢查一輛號牌為川CCT223的小型轎車時,發現駕駛人劉某(男,43歲,四川人)的駕駛證仍在暫扣期間,屬無證駕駛,同時,在現場對劉某進行酒精呼氣值初步檢測,結果為206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駕。
次日,我局依法對劉某涉嫌無證駕駛的行為處以罰款1500元,並處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經廣東正理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所對劉某的血液進行檢驗,檢驗結果為酒精含量190.5毫克/毫升,現我局已對其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
所有的無證駕駛
說到底都是僥倖心理在作祟
「就開一小段沒問題的」
「開了也不一定被抓啊」
殊不知
一時的僥倖
造成的有可能是終生遺憾!
無證駕駛的危害極大!
01
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無證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加之日常駕駛時規避執法檢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現象司空見慣,影響到其他道路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開展。
02
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03
誘發違法犯罪
因諸多原因,無證駕駛人員往往欠缺合法駕駛要件,加之車輛本身來源不明、手續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誘發超員超速、酒後駕駛、交通肇事、盜搶等違法犯罪案件。
交警再次提醒
無證駕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不僅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還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因此
請持「證」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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