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在一起生活了十年,育有一個女兒。雖然婚姻已過了「七年之癢」,可能是兩個人的性格問題,生活中經常為一些雞毛算皮的小事情而爭吵,吵多了感情就淡了。就在一年前,感覺實在過不下去了,就把婚離了。
離婚時,手上只有準備在農村老家建房的十五萬存款,經兩個協商後,十五萬分給他十萬,分給我五萬,女兒由我撫養,他每月給一千元生活費。
離婚後我在家陪女兒半年時間,然後就出來打工,在一家服裝廠做流水線,每天做著重複的工作。生活沒有了依靠,什麼都要靠自己,這時才知道一個女人在外掙錢真的不容易。
一個月前,我總是感覺胸部有點隱隱的痛,我以為是太累了,沒在意。過了幾天,痛的越來越利害,在同事的勸說下,我去醫院拍了CT片,結果出來後醫生很嚴肅的跟我說,檢查情況不太好,是個腫瘤,需要手術,我嚇的坐在椅子上,我問醫生是良性的還是惡性的,醫生說還要做進一步的檢查才能確認,我問手術需要多少錢,醫生說,大概要二十萬。
天哪,我哪有這麼多錢,我身上只有離婚時的五萬塊錢,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我舉目無親,我到哪能找到剩下的十五萬。
進一步檢查結果出來後,腫瘤是惡性的。醫生說,因發現的比較及時,把腫瘤切除掉就沒事了,叫我儘快做手術,並辦好了住院手續。
最後實在沒辦法,我想到了前夫。拔通了正在另外一個城市打工的前夫的電話。簡單的寒暄了幾句之後,我跟前夫說,我現在正在醫院,生病了需要做手術,手術費要二十萬,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前夫聽到後也很吃驚,問我什麼病要這麼多錢,我把病情跟他說了之後,前夫說,他馬上就請假過來看望我。
前夫到了醫院,好象沒跟我離婚似的,幫我找醫生、問護士,幫我拿藥、倒開水等等,忙個不停。
手術的日子臨近,可還差十五萬的手術費沒有著落,前夫也很著急,說他來想辦法,準備回老家幫我借錢。臨走時前夫給我一個信封,叫我安心在醫院,借到錢後就馬上回來做手術。
前夫離開後,我拆開信封,看到一張銀行卡和一張字條,字條上寫著:這是上次離婚時的十萬塊錢,我沒有用過,現在給你做手術,還差的五萬塊錢我來想辦法。
看到這裡我已淚如泉湧,我知道這十萬塊錢對前夫來說是多麼的重要,這是他的全部財產。前夫把他僅有的十萬塊錢全部給了已和他離婚的我,這份情義,真的讓我太感動了。我知道前夫這個人絕對是個可以讓女人依靠的男人,我當初和他分開完全是兩個人的性格問題,我不知道和前夫分開是對還是錯,我陷入深深的自責當中。
朋友們,你們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