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員被判抄家,財產都要充公,家裡的丫鬟會是什麼下場
中國歷史上,有一種刑罰叫做抄家之罪。這樣的罪責,那可是不小。在歷史上,被抄家的人並不少,比如說明代萬曆皇帝年間,先是大太監馮保被抄家,之後連首輔大臣張居正也被抄家。清朝的時候,中國歷史上第一大貪官和珅也被抄家了。抄家所得一切的財產,那都要充公,那麼被抄家的官員家裡的丫鬟又是怎麼處理呢,她們會有什麼下場?
古代的官員犯罪的話,是會遇到抄家之罪的。不過,抄家也分為幾個類別。第一種,只是單純意義上的抄家,第二種叫做抄家流放,第三種叫做抄家滅族。
如果古代一個官員雖然犯下了大罪,但是有過大功的,罪名對朝廷統治危害也不是太大的,有時候他們僅僅是被判抄家。抄家之後,家裡的財產全部充公,犯罪的官員和家裡的人全部貶為庶民。這樣一來,等於說所有的人都成為了沒有收入和財產的人。因此,他們的結果都是一樣,去街上要飯,淪為乞丐。但是丫鬟們有的是有家的,這樣的情況,丫鬟們是幸運的,有的回到家中。那些無家可歸的,則是只能跟著去要飯了。
如果官員的罪名是抄家流放,那麼丫鬟也就慘了。因為古代一般都是連坐,主人被抄家流放,那麼丫鬟等一干人等,也是一樣要跟著主人被流放邊疆。很多的女子,忍受不了路途奔波,直接死在半路上。當然,即便是堅持下來了,下場也不好過。到了邊疆之後,她們不僅僅要做苦力,還會被人凌辱。因為,那個時候,她們的主人已經沒有能力去保護她們。
如果是抄家滅族的大罪,那樣的結果也是可想而知的,丫鬟一樣是受到牽連,自然是連同處死的。不過,這裡面有一個疑問,那就是丫鬟是當成人來處理還是當成是財產來處理了。在古代,女性的地位是無比低下,有時候她們就只是被看成主人的私有財產。畢竟,有的朝代,是有把孩子賣去做丫鬟的。這些被買去的丫鬟,要是被當成是財產,雖說可以免除一死,但是要充公的。
下場最悲慘的丫鬟,毫無疑問是充公,那麼,她們就會淪為官妓。古代的丫鬟雖然說地位比較下賤,但是比起妓女,那也高出了一些。從一個苦命的丫頭變成男人的玩物,那也是一種很大的屈辱和折磨。但是,她們也是毫無選擇的餘地,只怪跟錯了主子。
古代連坐制度可謂是害人不淺,一人犯錯所有人都要遭殃,連那些看似不太相干的丫鬟,也逃不過處罰,大多難逃悲慘的命運,然而她們根本就沒有什麼錯,十分無辜。和歷史相比,現在的人們可是幸福多了,只要自己堅持守法,就算是至親犯罪,那也是僅僅處罰犯罪之人。並且,現在的女人,地位和男性也是平等了,更是不可能被當成是財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