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年08月28日 14:46:41 中財網 |
證券代碼:002731 證券簡稱:
萃華珠寶公告編號:2015-0035 瀋陽萃華金銀珠寶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參與設立瀋陽中和文化創意產業創業投資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 對外投資概述 2015 年8月26日,瀋陽萃華金銀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
萃華珠寶」)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會議以 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參與瀋陽中和文化創意產業創業投資基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 7,000 萬元與錦繡中和(北京)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和資本」)、瀋陽市投融資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共同投資設立瀋陽中和文化創意產業創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暫定名,具體名稱以工商登記為準,以下簡稱「文化產業基金」),公司擔任有限合伙人。 文化產業基金規模為 20,000萬元,將投資於文化產業、以及與文化創意產業融合發展的領域,通過投資符合
萃華珠寶發展戰略的優秀企業來實現把上市公司做大做強的目的。 本項投資不涉及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交易對手方介紹 (一) 普通合伙人基本情況 錦繡中和(北京)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和資本」) 1、 成立日期: 2012年 8 月 20日 2、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號(一期)16幢10層1001 3、 註冊資本:人民幣3,000萬元 4、 法定代表人:張敬庭 5、 經營範圍:項目投資;資產管理;投資諮詢;投資管理 6、 股東情況 序號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1 張敬庭 2700 90% 2 張鐵亮 300 10% 合計 7、中和資本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與其他參與設立投資基金的投資人不存在一致行動關係,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擬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 其他有限合伙人基本情況 1、 瀋陽市投融資管理中心 1) 成立日期: 2009年2月 2) 舉辦單位:瀋陽市人民政府 3) 註冊地址:瀋陽市北一經街78號 4) 法定代表人:吳景峰 5) 經營範圍:負責市投融資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參與投融資政策的制定工作,編制我市年度政府投融資計劃;參與市政府年度及階段性投融資的概算、預算和決算;參與編制土地儲備與交易的規劃和年度計劃工作;負責制定利用政府信用取得建設性資金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建立健全信用的、有效的還款機制和風險防範機制等。指導區、縣(市)和開發區的投融資工作。瀋陽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管理與運營工作。 6)管理中心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與其他參與設立投資基金的投資人不存在一致行動關係,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擬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三、 投資設立創意產業基金的基本情況 1、 擬發起設立基金名稱:瀋陽中和文化創意產業創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暫定名,具體名稱以工商登記為準) 2、 基金規模:20,000萬元人民幣 3、 組織形式:有限合夥 4、 經營範圍:創業投資業務、投資諮詢業務、投資管理業務。(以企業登記機關最終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為準)。 5、 出資方式:現金出資 1) 普通合伙人: 中和資本作為合夥企業唯一的普通合伙人。中和資本作為普通合伙人以貨幣形式認繳合夥企業出資總額的10%,即出資人民幣2,000萬元。 2) 有限合伙人 : 股東名稱 認繳出資(萬元) 出資比例 瀋陽萃華金銀珠寶股份有限公司 7,000 35% 瀋陽市投融資管理中心 6,000 30% 其他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募集) 5,000 25% 合計 18,000 90% 上述內容以工商登記機關核准內容為準。 6、 基金管理人 錦繡中和(北京)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擔任唯一基金管理人。 四、 合夥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 合夥的目的 文化產業基金全體合伙人設立有限合夥企業的目的是投資於文化創意產業以及其他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發掘擁有智慧財產權的文化資產或者具有創新型經營模式的成長型企業並獲得投資收益。 (二) 出資方式和出資進度 全體合伙人以貨幣出資,採取承諾制分期繳付,根據執行事務合伙人通知繳付。合伙人在本合夥企業工商註冊登記完成後,根據執行事務合伙人通知繳付其首期認繳出資額。合夥企業經營期間,項目通過決策並對外投資後,執行事務合伙人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向全體合伙人發出書面繳款通知,各合伙人自通知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將當次應繳出資繳付到位。 (三)經營期限 文化產業基金的經營期限為八年,自文化產業基金工商設立登記完成之日起前五年為投資期,後三年為退出期。經全體合伙人協商同意後,可再續期兩年。 (四) 投資方向 投資於文化創意產業以及其它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以國家倡導、瀋陽市鼓勵以及資本市場認同的文化創意產業、以及與文化創意產業融合發展的裝備製造業、消費品工業、建築業、
信息產業、旅遊業、農業和體育產業等領域為重點投資方向;投資位於瀋陽市及全國的優質企業,包括創業期、成長期和成熟期的企業。 (五) 基金管理模式 1、瀋陽萃華金銀珠寶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市投融資管理中心與其他LP共同委託普通合伙人錦繡中和(北京)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為執行事務合伙人。 2、執行事務合伙人負責文化產業基金的日常經營管理事務,具體內容根據籤署的相關協議確定。 3、基金設立的合伙人會議是文化產業基金投資業務的最高決策機構。 五、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一)對外投資的目的 公司通過與瀋陽市投融資管理中心、錦繡中和(北京)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投資設立文化產業基金,充分發揮各方優勢,實現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為公司未來實施產業整合、資源獲取提供支持。 產業基金將建立獨立的投資決策機制,對投資項目的篩選、立項、組織實施及投資後的監督、管理的全過程進行規範化管理,有效降低或規避上市公司直接投資產生的信息不對稱等風險,更好地保護公司及股東的利益。 (二) 存在的風險 鑑於產業基金具有投資周期長,流動性較低等特點,未來經營情況受到國家經濟、市場競爭、內部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影響。 上述的投資風險,公司將結合宏觀經濟走勢,密切關注基金管理公司運作情況,以及借鑑各合作方豐富的經驗與資源,減少公司併購過程中的不確定性,降低投資風險,維護公司及廣大股東利益。 六、 對公司的影響 該文化產業基金致力於整合文化創意產業內優勢力量和資源,同時地方政府的參與也保障了該基金的安全運營,公司投資該文化產業基金,有利於公司積極把握文化創意產業領域裡的股權投資機會並在更大範圍內尋求有重要意義的併購標的。 投資該文化產業基金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特此公告。 瀋陽萃華金銀珠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 年 8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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