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早報記者 趙霞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凡和錢扯上關係,就容易出現各種各樣的狀況。以前借錢給他人的話,通常都是採取面對面現金借款或是通過銀行轉帳,並且大多數情況下都會開具借條。
如今,網際網路已滲透到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我們所熟悉的借錢方式也發生了變化。只要一個語音或一個電話,別人就可以通過支付寶或微信立馬把借款轉到你的帳上。網上轉帳借錢固然方便,但也存在著較大風險,如果在轉帳中沒有注意保存證據,那很有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律師特別提醒,網上轉帳借錢在保留相關電子轉帳憑證的同時,還一定要有借條,並且借條必須規範書寫,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規避風險。
借款案例
網絡借款1.8萬
朋友不回復催款信息
都說「談錢傷感情」,但是如果好朋友向你開口借錢,你是借還是不借?遇到守信用的倒還好,可能真的是有緊急情況,借了之後也很快就歸還了。就怕遇到借了錢後不僅不還,你還不敢催,一催又怕傷感情。
「現在欠錢的都是大爺!」淘女士說起就是氣。今年36歲的淘女士在成都九眼橋附近上班,年初開始先後分幾次借給了朋友1.8萬元,可是眼下都年底了,朋友不僅錢沒還完,還玩起了「失蹤」。
淘女士告訴天府早報記者,這個朋友她也認識三四年了,平時大家關係還不錯,相互之間也算知根知底了,所以年初朋友向她借錢應急時,她也就爽快的借了,第一次借了4000元,後來朋友又以公司周轉不靈,再借了3000元。總之,斷斷續續半年時間,朋友先後共計5次從淘女士處借走了1.8萬元。
在借錢以後,雙方還是和以往一樣相處著,所以淘女士也沒急著催對方還,想著畢竟是朋友,一定是有難處才遲遲未還呢。但一晃就快年底了,見朋友還沒有還錢,淘女士就和朋友說了一下,對方用支付寶先還了3000元,一周之後又還了3000元,然後又沒有動靜了。
年底急著用錢的淘女士硬著頭皮又問了一下,朋友沒有回應,後來用了比較正式的態度催促了一下,對方依然沒有回應。「現在就很尷尬了啊,錢沒還完,朋友現在也不回我消息了。到底是還,還是不還?還好多?好久還?我都不曉得了,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說到這兒淘女士有些氣憤,因為朋友現在還在微博、微信發消息,只是單方面不回復淘女士的催款信息了。
怎麼處理
若對方仍不理睬
想辦法保留證據
隨後,天府早報記者陪著淘女士來到四川瞿上城律師事務所就此事向林怡律師做了諮詢。林怡表示:首先,淘女士可以通過留言表示對朋友的理解,再關心對方是否有難處,若是真的是還不出來,可以稍微緩一緩,但還是先把借款手續完善了。假如對方仍不理睬,繼續迴避的話,那麼淘女士就要想辦法保留證據了。如果每一次出借行為都是通過支付寶或者微信轉出的話,那麼可以將轉帳記錄截屏作為證據保存,然後再將對方使用的支付寶或者微信的頭像帳戶名界面截屏,同時附上朋友手機號碼的截屏,以證明是淘女士的朋友在使用。另外,還要保存淘女士和她朋友的微信聊天記錄,裡面一定會有淘女士向對方催款的內容,這樣的話,就可以和別的證據形成證據鏈提交給法庭。
在現實中,民間借貸往往是以口頭協議直接轉帳或者支付現金,無任何書面契約。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借款金額大的情況,通常都會轉帳,即便對方不認,出借人通過調取銀行記錄予以證實相對還好,但是對於借款金額較小又是通過現金方式給付的情況,一旦對方予以否認,出借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借貸糾紛
沒有身份證明
法院判定證據不足
近日,一個案例引起了天府早報記者的關注,蒼南縣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使用支付寶借唄引發的民間借貸糾紛案。經過開庭審理後,原告小吳以證據不足,撤回了起訴。原告小吳與小顏原系同事關係。某日,小顏以資金需要為由向小吳借款,小吳遂使用支付寶借唄借款1萬元轉帳給小顏,後小顏承諾每月按期歸還本金及利息。不料,小顏在還款3個月後,便開始拖欠。小吳多次通過微信、電話、簡訊向小顏催討,但小顏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償還。
無奈,小吳向法院提起訴訟。庭審中,小吳提供了支付寶轉帳記錄及微信聊天記錄,卻最終因證據不足而向法院撤回起訴。小吳提供的轉帳記錄及聊天記錄雖然能當證據使用,但是不能孤證定案,法院最終也不能支持小吳的訴訟請求。要討回公道,必須要有微信或者支付寶運營商出具的相關身份證明信息,或者借款人真人頭像照片、聊天記錄、錄音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必要時還需要進行公證。
這條新聞一經爆出便引發了不少市民的關注和熱議。「原來用支付寶或者微信借錢還有這麼大的風險啊,之前完全沒意識到這個問題,太嚇人了。」市民小宋說,他之前也通過支付寶多次轉帳借錢給朋友,最大一筆借款為2萬元。「原本以為支付寶轉帳借錢很方便,也很安全,畢竟還是有轉帳憑證,現在看來一點也不安全,以後我不會再通過網絡借錢給他人了,要是有什麼問題,最後還說不清楚呢。」
市民胡女士也用支付寶借過錢給朋友,「一般會開口喊借錢的都是關係還不錯的朋友,也不好意思為了幾千塊錢喊別人打借條,全憑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但是看了這則新聞,我覺得如果借錢數額較大最好還是打借條,免得說不清楚。」
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已經不再用傳統的借條或銀行轉帳方式進行借貸,通過支付寶、微信等工具轉帳已成為一種常態,在體會到方便快捷的同時,多數人並沒有意識到其中的風險。
律師支招
網絡轉帳借錢
也別忘了要打借條
對於如何規避支付寶、微信轉帳借錢的風險這一問題,天府早報記者也聯繫到相關方面的法官和律師。
成都市青羊區法律援助中心陳律師表示,法院確認一個借款的事實會有兩個條件,一個是借條,另一個是銀行匯款記錄,或者註明匯款性質的銀行匯款記錄,如果只有還款的銀行匯款記錄或支付寶憑證,但沒有在銀行匯款或支付寶付款時註明該筆款項的用途,又如果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有其他錢款往來,那債權人完全可以抗辯,債務人的匯款不是歸還借款,而是其他用途。鑑於這樣的原因,市民在用支付寶或者微信轉帳借錢給他人時,務必要讓借款人開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條。
同時對於「打借條」這個大家看似簡單的事情,其中也有一些講究,陳律師特別提醒,在書寫借條時,一定要注意規範格式,千萬不能圖方便隨意書寫,借條中必須要標明實際借款金額,而具體數目一定要用漢字大寫,不能用阿拉伯數字,在措詞上一定要規範嚴謹,雙方約定的利息也要一併寫在借條內。此外,借條和欠條雖然都是債務憑證,但是法律效力卻有較大區別,借款時,一定要寫借條,而不是欠條。
成都市青羊區法院法官建議市民,一是轉帳前要確認對方身份,可通過電話錄音、簡訊等形式核實;二是網上轉帳後應及時補借條,同時轉帳附言要寫好,以區別其他往來款;三是最好不要採取支付寶或者微信轉帳借款,儘量使用傳統的借條或者銀行轉帳方式進行借貸。
如何保留證據
1.如果每一次出借行為都是通過支付寶或者微信轉出的話,那麼可以將轉帳記錄截屏作為證據保存。
2.再將對方使用的支付寶或者微信的頭像帳戶名界面截屏,同時附上朋友手機號碼的截屏,以證明是淘女士的朋友在使用。
3.還要保存微信聊天記錄,裡面一定會有淘女士向對方催款的內容,這樣的話,就可以和別的證據形成證據鏈提交給法庭。
法官建議
1.轉帳前要確認對方身份,可通過電話錄音、簡訊等形式核實。
2.網上轉帳後應及時補借條,同時轉帳附言要寫好,以區別其他往來款。
3.最好不要採取支付寶或者微信轉帳借款,儘量使用傳統的借條或者銀行轉帳方式進行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