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佑未來基金會未在民政部指定的網際網路募捐信息平臺發布募捐信息,沒有對發布的募捐信息進行審核,發布的信息不準確不完整,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相關規定。」時隔5個多月,6月15日傍晚,廣東省深圳市民政局官網發布行政處罰公告,對「同一天生日」網絡募捐活動的發起方深圳市愛佑未來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愛佑未來基金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並責令限期改正。
輸入自己的生日,能找到一個同月同日生的貧困兒童,並可捐出1元錢獻愛心。去年12月22日,由愛佑未來基金會和北京零分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零分貝公司」)共同發起的「同一天出生的你」網絡募捐在微信朋友圈熱傳,隨後該活動被網友質疑存在受助學生照片相同、姓名和生日卻不同,學生生日日期實際不存在等情況。(本報2017年12月26日1版曾經報導)
從活動開始,「同一天生日」受助兒童信息的真實性以及發起網絡募捐流程的合法性就備受質疑。
6月16日深夜,愛佑未來基金會理事會發布《深圳市愛佑未來慈善基金會關於收到深圳市民政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於深圳市民政局的行政處罰決定,理事會誠懇接受並將認真改正,「愛佑未來基金會作為此次網際網路募捐活動的公募主體,對於自身和合作夥伴的失誤,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對在此次事件中受到傷害的所有愛心人士感到深深的愧疚,也對給公益行業帶來的不良影響深感自責。」
「同一天生日」網絡募捐存在哪些問題?慈善組織如何依法發布、公開募捐信息、開展網絡募捐?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進行了梳理。
受助兒童信息不準確不完整
去年12月22日,「同一天生日」在微信朋友圈廣泛傳播。網友在活動頁面可尋找和自己生日相同的貧困兒童,為其捐贈1元錢。但有網友發現,活動頁面的受助兒童信息存在問題。例如,照片及文案相同的兩個女孩,生日一個是2009年11月24日,另一個是2009年1月3日;受助兒童小丹的生日是並不存在的2009年2月29日。據此,不少網友認為該公益活動的可信度值得懷疑。
2017年12月23日下午,愛佑未來基金會的合作方零分貝公司通過「分貝籌」微信公眾號回應稱,這是由「分貝籌」計劃在聖誕節期間為貧困山區孩子做的一個線上創意籌款互動活動,由於還在測試階段,所以出現了一些信息錯誤以及界面不穩定的情況,所有的受助學生都來自「國家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平臺上受助學生的相關資料,均由各地駐村幹部和結對幹部實地走訪了解、拍攝並上傳。
12月26日,愛佑未來基金會發布《關於「同一天生日」H5的說明與致歉》稱,「分貝籌」總計獲得鎮雄縣貧困兒童數據兩萬多條,「同一天生日」H5在兩萬多條數據中找到366個不同生日的孩子,「在上線過程中,總計有6處信息整合的錯誤沒有被及時發現。直到12月23日上午出現反饋後,項目工作人員才緊急與『分貝籌』技術團隊溝通,核實信息並進行更正,同時向公眾誠懇致歉,於12月24日停止了『同一天生日』籌款」。
12月24日,深圳市民政局宣布,已成立調查組,著手調查「同一天生日」網絡募捐活動。次日,深圳市民政局約談了愛佑未來基金會秘書長,責令立即停止此次募捐活動。12月26日,深圳市民政局決定對愛佑未來基金會立案調查。
深圳市民政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認定,「同一天生日」網絡募捐沒有對發布的募捐信息進行審核,發布的信息不準確不完整,違反了慈善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慈善組織、慈善信託的受託人應當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信息公開應當真實、完整、及時。」
今年4月下旬,北京市冠領律師事務所律師任戰敏就「同一天生日」網絡募捐的相關調查情況,向深圳市民政局提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愛佑未來基金會所有展示的未成年人照片和信息、所獲得未成年人監護人的書面授權文書、所獲得來自「國家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未成年人照片和信息的數量以及用於網絡募捐活動的未成年人照片和信息的數量。
6月7日,深圳市民政局回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稱,對於「同一天生日」網絡募捐活動處於案件調查階段,這些信息屬於「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後可能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的政府信息,依據《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不予公開。
290多萬元善款流向受關注
在「同一天生日」活動頁面,公布了大量受助兒童照片,儘管活動頁面顯示「使用的所有孩子的肖像和信息均已獲得孩子監護人的書面授權」,仍有不少網友質疑這是「用兒童的照片進行乞討式籌款」「以物化兒童的方式來消費貧窮」。業內人士擔憂,營銷邏輯在公益運營中深度植入,固然迎合了公眾的消費偏好,能夠輕易獲得商業標準上的成功,但更有可能引發對公益倫理的顛覆。
去年8月1日起實施的民政部推薦性行業標準《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管理規範》要求,對於所發布的受益人信息,平臺應確認慈善組織已取得受益人授權或同意;對於兒童等群體應注意隱私保護,進行適當技術處理。
本次網絡募捐活動所募善款的使用情況同樣備受關注。此前,愛佑未來基金會曾表示,本次活動總計籌款2941978元,將全部用於雲南省鎮雄縣2452名貧困孩子一年的生活補助。
深圳市民政局在回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表示,經調查核實,「同一天生日的你」網絡募捐項目共計收到資金2941978.00元,資金進入愛佑未來基金會招商銀行深圳分行營業部帳戶,此次募捐資金未使用。
6月16日,愛佑未來基金會對善款使用情況作了說明:本次募捐活動在去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期間,共計收到捐贈款人民幣2941978元。截至2018年6月15日,己按照捐贈人意願退還捐贈款3745元,剩餘善款2938033元存放在基金會對公基本存款帳戶。
此外,愛佑未來基金會2017年度工作報告顯示,「一對一助學」公益項目(「同一天生日」活動備案的名稱——記者注)年度收入為3424754元,年度支出309635.19元。對於這筆支出的去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向愛佑未來基金會秘書長蔣昭華求證,截至記者發稿,沒有得到回覆。
截至記者發稿,愛佑未來基金會的官網和微信、微博沒有對善款流向作出說明。
愛佑未來基金會理事會在公告中稱,基金會進行了機構全面復盤,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啟動建立和完善包括但不限於在職人員行業法規培訓考核、受助人隱私保護、籌款信息多重複核以及合作夥伴監督管理在內的內控管理機制。
對於項目的後續進展,愛佑未來基金會表示,將嚴格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落實後續項目執行工作,暫定2018年9月30日前聯合雲南省鎮雄縣扶貧辦等相關政府部門完成本次募捐活動第一期善款的發放,屆時將會通過基金會官方渠道定期向社會公開善款執行情況。
網絡募捐如何合法進行
除了發布信息不準確、不完整,愛佑未來基金會被認定違反了慈善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慈善組織通過網際網路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的,應當在民政部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布公開募捐信息。
愛佑未來基金會去年1月6日獲得公開募捐資格,去年3月10日向深圳市民政局提交「同一天生日」網絡募捐活動備案表,於5月21日再次提交新一階段的活動備案表,並於去年8月在「慈善中國」網站上備案。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注意到,「慈善中國」網站由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主辦,是依據慈善法「信息公開」要求建設的統一信息平臺,用於慈善組織、慈善信託受託人等慈善活動參與主體面向社會公開慈善信息,與民政部指定的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信息平臺相銜接,便於網際網路慈善募捐信息校驗。
有人據此認為,愛佑未來基金會的做法達到了慈善法的要求。
但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注意到,「慈善中國」首頁提示:「依法在本平臺進行募捐方案備案後,需要啟動並實施網絡公開募捐活動,應當在民政部指定的網際網路公開募捐信息平臺發布募捐信息。」
而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近日以「分貝籌」「同一天生日的你」為關鍵詞在民政部指定的網際網路公開募捐信息發布平臺進行檢索,均未查詢到相關公開募捐信息。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慈善聯合會法律顧問張凌霄認為,根據慈善法規定,「募捐信息發布」是慈善組織向社會公眾履行的信息公開義務,慈善組織不能因為進行了備案,就認為自身履行了募捐信息公開義務。「慈善中國」發布的「備案信息」,是民政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行為,不能代替慈善組織自身的信息公開義務。而「同一天生日」只進行了「備案」,沒有履行發布募捐信息義務。
上海市委黨校副研究員趙文聘認為, 「慈善中國」網站是縣級以上民政部門錄入、公開備案信息的平臺,所以「慈善中國」網站備案信息是民政部門獲取和主動公開的,並非慈善組織履行法律義務、主動發布信息的平臺。
備案與發布是慈善法設置的兩個不同程序,備案是慈善組織發布公開募捐信息的前置程序,只有履行了備案程序,才能啟動並開展公開募捐,備案程序履行後,只要在備案起始期限內,慈善組織有權決定何時啟動這個公開募捐方案,即使募捐方案原本有線下募捐、網絡募捐同時進行的設想,慈善組織也可以只選擇線下募捐,不進行網絡募捐。
如果慈善組織實施募捐方案並啟動網絡募捐,就要執行慈善法規定的「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布募捐信息,並可以同時在其網站發布募捐信息」,「慈善中國」網站公開的是募捐方案的備案信息,與慈善組織發布公開募捐信息不是同一個概念。
一家慈善組織如果要開展網絡募捐,按照慈善法規定,首先應取得公開募捐資格,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需要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接下來需要制定募捐方案,並在民政部門備案,同時在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布募捐信息,在以本慈善組織名義開通的門戶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移動客戶端等網絡平臺發布公開募捐信息。
此外,慈善組織名稱、公開募捐資格證書、募捐方案、聯繫方式、募捐信息查詢方法等,也要在募捐活動現場或者募捐活動載體的顯著位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