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是清朝末代皇帝,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位皇帝。光緒皇帝沒有接班人,在慈禧等人的主張下,把溥儀拉來做 了皇帝。當時溥儀僅僅三歲,剛剛做了三年時間的皇帝,就遇到辛亥革命清朝滅亡。幸虧最後籤了清皇室優待條約,溥儀等人能夠繼續住在紫禁城。好景不長,1924年,馮玉祥發動了北京政變,溥儀被趕出皇宮,因此移居到了天津租界的張園之內。當時的溥儀一共娶了兩個人,除了皇后婉蓉之外,溥儀還娶了淑妃文繡。就這樣,三個年輕人生活在了一起。

皇妃文繡面對溥儀的錯誤行為,屢屢向溥儀建言日本不可信,鄭孝胥之流的話不可聽,應該懸崖勒馬。溥儀非但不聽文繡良言相勸,反倒厭惡起文繡了,以冷眼回之。他天天與婉容在一起,上街時也只帶著婉容一個人,就連日常進餐,也不同文繡一桌同吃。接待賓客,溥儀只要婉容陪伴,逢年過節所施的賞賜,也沒有文繡的份,可見溥儀是鐵了心要將文繡晾在一邊了。與此同時,文繡還不時因婉容尋機起事,遭受無理的謾罵和羞辱。太監或某些婢女見到文繡在溥儀面前失寵,也時不時給予歧視或施以虐待之行。文繡經常在以淚洗面中過日子。正當文繡在天津靜園無法生活下去時,文繡的遠房表姐夫毓璋的女兒玉芬來到文繡身邊。當玉芬得知文繡婚姻不幸、處境悲慘時,立刻坦誠地對文繡說:「現今是中華民國時代,法律上寫著男女平等,而溥儀早已被攆出皇宮,是平民一個,不是什麼皇上了,他也得守法,平等待人。你應該請個律師,寫狀子,控告他虐待妻子,同他離婚,另外索要撫養費。」就是玉芬這一席話,使文繡決意要同溥儀離婚。1931年8月,文繡伺機脫出天津,登報公開表示與溥儀離婚。對清皇室以及溥儀本人,都是一個巨大的打擊。在文繡及其律師的強勢堅持下,溥儀迫不得已,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同意,支付文繡後半生的贍養費5萬元。這就是史上有名的「刀妃革命」。

這次事件讓溥儀丟了很大的面子,他把所有的罪過都歸咎到婉容身上,更加冷落婉容。婉容很委屈,因為她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這個時候出現了第一個外遇——李體玉,他是溥儀的侍衛長。一直跟隨溥儀、婉容進出左右,可謂是日久生情。婉容的第二個外遇則是祁繼忠,他是溥儀的司機。平時婉容外出到任何地方,都是祁繼忠開車接送。不知道兩人到底是誰主動,最後兩人都還是結合在了一起。他們兩人要比李體玉更加瘋狂,因為到最後婉容竟然懷孕了。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如此描述:「1935年,由於她有了身孕並將近臨產,我才發現問題。我既憤怒,又不願意讓日本人知道,唯一的辦法就是在她身上洩憤。我除了把和她有關係或有嫌疑的人一律找詞驅逐外,還決定和她離婚。但是當時關東軍不準許,我又不敢冒犯日本人。」溥儀小時候經常喜歡跑出宮去,雖然已經不是皇帝,但是每次出宮都是轟動的大新聞。在宮中由於宮女眾多,真正的男人只有溥儀一個,也因此不諳世事的溥儀受到了眾多宮女的蠱惑,縱慾過度,導致了終生不能生育的結果。,因此,皇后所生的必定不是溥儀的孩子。對於這個孩子溥儀是不可能留下的,因為這是在打清皇室的臉。但是又不能殺了婉容,所以把她打入冷宮,等她生下孩子。在溥儀的自傳《我的前半生》裡,有明確的記載。1935年,婉容生下了一個女嬰,溥儀當即決定將這個嬰兒扔進了鍋爐。事後,溥儀欺騙婉容,已經把孩子託付給了她的哥哥撫養。婉容還為此每月向哥哥寄送孩子的撫養費。
解放後,溥儀經過改造,成為了新中國的一位普通的公民,之後和李淑賢結婚。然而溥儀一連多日都沒有親近李淑賢,最終李淑賢不甘寂寞的李淑賢向溥儀提出了離婚,溥儀驚慌失措的跪在了李淑賢的面前,說出了真相,請求李淑賢不要和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