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資本邦訊,ST冠福公告稱,公司於近日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公示信息查詢,獲悉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五天」)及公司控股股東林文洪新增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此外,公司於2019年10月15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仲裁委」)籤發的相關債權人因購買的福建同孚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孚實業」)通過相關平臺發行的債券產品逾期未兌付而起訴公司及其他相關方的《裁決書》。
被申請人同孚實業因資金需求,通過相關平臺發行的債券產品,並承諾到期歸還本金並支付約定收益,冠福股份為同孚實業發行私募債提供保證擔保。由於被告同孚實業到期未能按約定歸還本金及利息,被告冠福股份亦未履行擔保義務,原告向上海仲裁委提起仲裁。上海仲裁委對前述案件立案受理,並依法作出《裁決書》。
公司於2019年10月15日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泉州中院」)籤發的(2019)閩05民終3556號案件的《民事判決書》。泉州中院就冠福股份與被上訴人鄭宗英(原審原告)、同孚實業、福建冠福實業有限公司(原審被告,以下簡稱「冠福實業」)、華夏文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原審被告,以下簡稱「華夏文冠」)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並作出終審判決。
泉州中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案二審案件受理費2,393.00元,由上訴人冠福股份承擔。
來源: 資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