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督撫
清朝在對地方的管理中實行「督撫」制,即:各省在配置巡撫的同時,另還配有總督一職,以使其互相監督、互相牽制,達到對地方和軍隊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保定作為直隸省的省會,一直有總督我們都知道了,甚至連總督辦公的地點直隸總督署幾乎人人皆知。那麼清朝時保定有巡撫嗎?如果有其衙署又在哪裡?這事我們還得從「督撫」的來歷說起。
「督撫」的設置是明朝的發明。為了監督地方、督促事務辦理、穩定軍民情緒,明朝永樂後期,朝廷開始向地方或軍隊,臨時派遣中央官員進行巡視,其任務明確為「巡行天下,安撫軍民」,故稱這種官員為「巡撫」。實行巡撫制度不久,為了加大對地方官員和軍隊的監督管理,明朝統治者後來又派遣了一種叫「總督」的官員,負責到地方督促軍務、解決突發事件等。巡撫和總督初期都是「有事則設,無事則撤,並無定製」,屬於臨時性質。後來逐漸發展成統領一方的常設官員,常設後還在地方開府設衙,便成為固定的封疆大吏。
入清之後,清統治者延續了明朝的總督和巡撫制度。但與明朝又有區別,清朝的總督和巡撫為常設職務。總督官階為正二品,如加尚書銜可至從一品。巡撫官階為從二品。具體設置辦法有個摸索試驗的過程,所以總督和巡撫的設置及裁撤,長期並無定製,有時督撫並存,有時單設。後期,清廷在全國先後曾設過9處總督,即:直隸、兩江、閩浙、湖廣、陝西、四川、兩廣、雲貴、東三省總督。而巡撫的設置則基本按省安排。
直隸地區總督與巡撫的設置則曾經經過了反覆變化和摸索。由於清統治者入關並定都北京後,對關內地理政治形勢有一個認識過程。所以,雖然他們一開始就在首都周圍設立了直隸地區,但是,關於直隸省會的選擇和確定,卻是經過了一個較長時間的選擇過程,導致總督和巡撫的設置也曾反覆變化。
保定西大街,左前方為直隸巡撫署所在的方位
清朝初年(1644年),清政府在直隸地區設了三個巡撫,即順天巡撫(駐遵化);保定巡撫(駐真定);宣府巡撫(駐宣府)。同時另設了兩處總督:天津軍務總督(駐天津)和宣大山西總督(駐大同)。可以看出,這時的總督和巡撫設置並不重合,而且保定巡撫也不駐保定。
到順治五年(1648年),宣大總督被撤銷,改設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辦公地點也由大同遷大名。清初原所設的順天、保定、宣府巡撫被裁撤,其巡撫職責由三省總督兼任。
順治十三年(1656年),清政府又將已運行8年的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裁撤。在直隸地區設置兩個巡撫:順天巡撫(駐遵化);保定巡撫(駐大名)。順治十七年(1660年),保定巡撫又移駐真定(今正定)。此時的直隸地區處於無總督的狀態。
可見,從清朝1644年入關定都北京後的二十多年中,離北京很近的保定一直沒有納入清朝統治者的視野。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清廷逐漸認識到保定在直隸和京城地位的重要性,所以才於康熙八年(1669年)將巡撫衙門遷設至保定。這是保定作為省會的開始。保定的直隸巡撫衙門建在今西大街和帥府胡同相交處東北角。
在保定設立直隸巡撫衙門5年後,至雍正二年(1724年),清廷為了有利於京城安全,加強對直隸控制力,又決定在直隸設置總督一職。直隸總督的衙門初期就設在了直隸巡撫衙門內。由於此時並未宣布正式裁撤直隸巡撫,所以此時處於「督撫同衙」狀態。當時清政府給直隸總督的職責是「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
自從雍正二年(1724年)清廷決定在保定設立直隸總督起,雖然沒有宣布裁撤直隸巡撫,名義上還有巡撫的崗位,但實際上從那時起,清廷即未再給直隸選派過巡撫,巡撫即成為有崗無人的狀況。
後來,清政府考慮直隸省城保定離北京很近,總督的行為已經時刻在清政府的監督之下,直隸總督既有彈壓地方之責,還有保衛京師之任。在此情況下,如果再設巡撫,既不利於統一事權,還影響效率,貽誤事機。所以,到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清廷正式決定不以其他省份為例,對直隸特殊對待,正式下詔裁撤直隸巡撫一職,明確宣布由總督兼理巡撫事。從此,巡撫一職便在保定城內消失了。
自康熙八年(1669年)直隸巡撫移駐保定,到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裁撤直隸巡撫,保定作為巡撫駐地共存在94年。除去有名無實的39年(1724—1763年),實際運行55年。這55年中,清政府曾給這裡派過金世德、于成龍、格爾古德、 阿哈達、崔澄、郭世隆、沈朝聘、李光地、趙宏燮、李維鈞等人擔任巡撫。
在保定的直隸巡撫衙署始終都在今西大街和帥府胡同相交處東北角一帶。只是最初設在此處的直隸總督署,只在此處同處了5年多,就於雍正七年(1729年)遷建到了今裕華路直隸總督署處。可惜,在今保定西大街和帥府胡同相交處東北角一帶的直隸巡撫署,其內部建築布局和機構設置,由於沒有留下記載資料,我們就不知其詳了。
來源:保定文化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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