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法院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1萬件

2020-12-16 法制現場

記者從10月22日召開的全國法院審判監督工作會議獲悉,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法院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依法辦理各類審判監督案件178萬件、刑罰執行變更案件386萬件,充分發揮審判監督職能作用,為保護人權、維護公正、保障產權、促進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依法糾正刑事冤錯案件方面,全國法院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1萬件,依法糾正張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等重大刑事冤錯案件58件122人,讓正義最終得以實現。再審改判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等案件,以個案公正推動良法善治。依法糾正冤錯案件決心之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推動人權司法保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明顯提升,充分體現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和深化司法改革的顯著成效。

切實加強產權司法保護方面,再審改判張文中無罪被稱為「是和當年『傻子瓜子』創始人年廣久被無罪釋放一樣具有標杆性意義的法治事件」。全國法院認真落實平等保護原則,依法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2016年底至2020年6月,通過審判監督程序甄別糾正涉產權刑事冤錯案件190件237人,彰顯黨中央依法保護產權和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堅定決心,鼓勵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

為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全國法院強化實體審查標準,2015年以來裁定2.4萬件案件不予減刑、假釋。

近年來,民商事、行政審判監督質效有效提升,全國法院強化質量意識,推進繁簡分流,加強矛盾化解,依法辦理民商事再審審查案件127萬件,啟動再審30萬件,改判7.9萬件;辦理檢察機關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起的民商事抗訴、檢察建議等案件2.4萬件;辦理行政再審審查案件17萬件,啟動再審1.5萬件,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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