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東湖高新區舉行黨工委中心組(擴大)學習報告會,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長江學者特聘教授馮果做客「光谷大講堂」,以《民法典: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制度根基》為題作主題報告。
東湖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陳平,黨工委管委會全體在家領導參加。
馮果主要從事經濟法學和商法學教學和研究,出版《公司資本制度的比較研究》、《社會變遷視野下的金融法理論與實踐》、《金融法視域下的收入公平問題研究》等學術專著十餘部,發表重要學術論文100餘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關項目、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等多個項目,享受國務院特殊政府津貼。
報告會上,馮果圍繞如何看待民法典、為什麼說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民法典為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奠定了制度根基、民法典是政府機關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據四個方面進行論述。
馮果認為,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理解民法典的重要意義要從普通民眾生活上升到國家治理角度。它是市民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權利保障的宣言書、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環節,也是法官保護私權的裁判依據,為公權力劃定不得逾越的底線。
馮果指出,我國一直致力於優化營商環境,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營商環境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法律實施,保障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民法典兼容了鮮明的商法品格、強調了產權的平等保護、促進了要素的配置流動、維護了交易的安全便捷,能夠從私法層面豐富和完善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制度供給。
馮果建議,民法典頒布後,政府管理應更多的引入民法精神、民法制度和民法方法。「法不禁止即自由」,以保護市場主體權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讓每個人都可以通過自己的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取得權利,就是民法典切實回應人民需求的關鍵內容,為「規範公權、保障私權」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框架,為營造最好的營商環境提供了基礎的制度保障。
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園區辦、街道辦、國有企業、市直派駐單位副處級以上領導以及高新區一線執法人員參加。
採寫:楊爍
編輯:吳非、張珊妮
審校:丁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