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女子酒後為醉酒男友「代駕」,遇民警臨檢,男子竟從副駕駛座上「挺身而出」,謊稱是自己開車……近日,上海普陀警方在例行臨檢中,就查獲了這樣一起危險駕駛案件。目前,車上兩人均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11月10日22時40分許,普陀公安分局白麗路派出所民警在金沙江路進真北路設卡臨檢時,發現一輛小轎車在距離卡點不遠處突然停了下來。接著,一男子從副駕駛一側開門下車。這一奇怪的現象立刻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隨即上前盤查。
看到民警前來詢問,滿身酒氣的男子盧某當即表示是自己酒後開的車。而此時坐在副駕駛位上,同樣滿身酒氣的女子顧某也指認是盧某開的車。為何坐在駕駛位上的盧某要從副駕駛一側的門下車呢?這其中必有蹊蹺。為解開這個疑惑,民警決定將兩人分開詢問。在民警的又一次詢問下,意識到事態嚴重的盧某終於說出了事實真相。
原來,當晚盧某與女友顧某相約至金沙江路某KTV唱歌,其間兩人都喝了不少酒。準備回家時,顧某表示自己酒量好,開車沒問題,可以替盧某開車。而盧某則為了貪圖方便,在明知顧某喝酒的情況下,仍將車交給她駕駛。在看到民警臨檢後,盧某為給女友頂罪便主動下車「承認」自己酒後開車,而顧某為了逃避處罰,則在車內從駕駛位移到了副駕駛位上。
隨後,民警分別帶盧某、顧某至醫院作抽血乙醇含量檢測。經司法鑑定所司法鑑定,盧某血液乙醇含量為0.85mg/mL,顧某血液乙醇含量為0.95mg/mL,兩人皆屬於醉酒駕駛,所幸在被民警查獲前未發生交通事故。
目前,犯罪嫌疑人盧某、顧某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在明知駕駛員已經醉酒且要求駕駛機動車,仍將車輛提供給駕駛員使用的行為同樣涉嫌違法犯罪。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後駕駛機動車嚴重威脅著交通安全,當你拿起鑰匙發動汽車前,請想一想等你回家的家人,切莫抱著僥倖心理酒後駕駛機動車。
內容來自看看新聞
【來源:青瞳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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