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學生的時候就喜歡文字,看了無數的書,特別喜歡拿個漂亮的本子摘抄書中自己覺得美的,好的文字。猶記得其中有那麼一句話,不要為了一個人放棄一座城,亦或是工作。我記著那句話,卻沒有做到。
為了一段感情離開了那個城市,離開了自己的工作,遠嫁。年輕不經事,十足的單純加傻,總以為自己是和愛的人一起過日子,而不是和他的家裡人一起過日子。
試想,原生家庭都是雞飛狗跳的過日子,那原生家庭都是些什麼人呢?有了孩子,很難不跟他們打交道。丈夫也是,那是他的父母,他怎麼可能不心裡心心念著。而此時,自己像個局外人,遠嫁的人再沒有家,沒有歸處。 孤獨噬骨,無處訴說。
倘若還可以倒回去,我定不做這個傻姑娘。那些遠嫁的姑娘們,現世你們可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