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火車站聯合管理辦公室執法人員與市政養護管理工作人員,將廣州路39號人行道擋車石安裝固定,並對該旅行社依法進行了處理。
青島火車站聯合管理辦公室執法人員與市政養護管理工作人員,將廣州路39號人行道擋車石安裝固定,並對該旅行社依法進行了處理。
青島齊魯網訊 臨近春運,火車站周邊客流猛增,人行道都逐漸擁擠起來。然而,位於火車站西側出口的廣州路39號的某國際旅行社,擅自將11個人行道擋車石拔出並停放車輛,妨礙行人正常通行。12日,該違法行為被執法人員依法查處,擋車石也被重新安裝固定。
為私利破壞擋車石 市民譴責
2015年,青島市在諸多路段的人行道設置了擋車石,防止車輛隨意停在人行道上,確保行人安全。但青島火車站聯合管理辦公室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位於火車站西側廣州路39號的某國際旅行社,私自拆除11個擋車石,將車輛停放在人行道上,妨礙了行人的正常通行。12日上午9點,火車站聯合管理辦公室執法人員與市政養護管理工作人員聯合作業,將廣州路39號人行道擋車石安裝固定,並對該旅行社依法進行了處理。
針對破壞擋車石這一不文明行為,有市民現場對這種行為予以譴責。「愛護公共設施是市民最基本的道德素質。我們生活的這座城市是大家共有的,所有的公共設施是為大家服務的,大家都有義務來維護它們,有些人隨意損壞公共設施,實際上是損害了絕大多數人的切身利益,給市民的生活帶來不便和安全隱患,同時,也給我們這個城市抹了黑。」市民於國英說。
嚴重妨害公共安全 觸犯刑法
針對個別單位、市民破壞公共設施的違法行為,青島火車站聯合管理辦公室執法人員表示,根據《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青島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擅自破壞公共設施,並在公共設施等處進行張貼、塗寫、刻畫的行為,當事人可被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對一些故意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公安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屬於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法律中有明確的處罰辦法。一些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還會觸犯刑法。一旦發現故意破壞公共設施的不文明行為,民警會立即予以制止,並對當事人進行相應處罰。(記者 隋欣 通訊員 周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