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8年全國政協大事記

2020-12-18 中國政協

編者按:人民政協成立70周年之際,中國網政協頻道(議庫平臺)編輯特別摘編部分1949——2015年全國政協大事記,素材主要來源於全國政協官網,並有傾向性突顯全國政協對外交往、聯絡等外事活動內容。除全體會議外,全國政協的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專題協商會、雙周協商座談會等常規會議和活動並未全部摘錄。謹供參閱,更詳細資料可掃描文章下方二維碼下載議庫查看。

1949年

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在北平舉行。出席會議的有新政治協商會議的提議者中國共產黨和贊成這一提議的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團體等23個單位,共134人。會議的中心議題是選舉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領導機構和協商參加新政治協商會議的單位及其代表名額問題。會議聽取了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周恩來作的關於《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組織條例(草案)》的說明,並修正通過了這個組織條例。會議根據這個組織條例,選出毛澤東等21人組成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還通過了《關於參加新政協會議的單位及其代表名額的規定》。

6月16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北平舉行。會議的中心議題是選舉常務委員會領導人員和設置有關工作機構。會議推選毛澤東為常務委員會主任,周恩來、李濟深、沈鈞儒、郭沫若、陳叔通為常務委員會副主任;決定李維漢為常務委員會秘書長,齊燕銘等9人為副秘書長。會議決定常務委員會下設秘書處、庶務處、招待處、新聞處等工作機構;會議還通過了《各單位代表參加小組的辦法》,規定籌備會設6個小組,分別進行以下工作:會議還通過了《關於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全體會議執行表決具體辦法》。

6月21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在北平舉行。會議的中心議題是協商有關工商、教育、社會科學等團體的籌備發起與促成工作和審議修改《關於參加新政治協商會議的單位及其代表名額的規定》。

7月5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在北平舉行。會議審議並通過了《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各黨派各團體為紀念「七七」抗日戰爭十二周年宣言》。會議決定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增設人事室、警衛處兩個機構。會議還討論了工商、教育、社會科學三方麵團體的籌備工作。

9月16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在北平舉行。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修改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改草案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修改草案。會議同意將起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宣言草案及擬訂國旗、國徽圖案兩項工作移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主席團決定。

9月17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在北平舉行,由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周恩來報告3個月來的籌備工作。會議一致通過將「新政治協商會議」改稱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會議一致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草案)》。

9月21日到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在北平召開,626名代表參加了會議,毛澤東致開幕詞。全體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都定於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為北京;全體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紀年採用公元,今年為一九四九年;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為五星紅旗,象徵中國革命人民大團結。

大會在其最後一天選出了毛澤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張瀾、高崗六人為副主席。還選舉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委員五十六人,選舉了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一百八十人,通過了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宣言,通過了豎立「為國犧牲的人民英雄紀念碑」的決定和紀念碑的碑文。本次大會宣告了佔人類總數四分之一的中國人從此站立起來了。

9月30日,為人民英雄紀念碑舉行奠基典禮。周恩來致詞,他說:「我們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為號召人民紀念死者,鼓舞生者,特決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建立一個為國犧牲的人民英雄紀念碑。」全體代表脫帽默哀。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宣讀紀念碑碑文。碑文是:「三年以來,在人民解放戰爭和人民革命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三十年以來,在人民解放戰爭和人民革命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從那時起,為了反對內外敵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歷次鬥爭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

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主席毛澤東,副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張瀾、高崗和委員陳毅等56人宣布就職,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會議一致決議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政府的施政方針。

10月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下午三時在中南海勤政殿舉行第一次會議。會議聽取了周恩來委員「參加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各單位協商經過」的報告,會議接著一致通過了本屆全國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五人、常務委員二十八人和秘書長的名單。此外,會議通過了「以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的國慶紀念日」的建議案,決定送請中央人民政府採納施行。

1950年

3月14日,全國政協決定成立高級學習組,吸收政協全國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政務院、各民主黨派(包括無黨派人士)和各人民團體在北京的高級人員,在自願的原則下,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定名為學習座談會。

4月20日,雙周座談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政協全國委員會學些座談會進行學些辦法(草案)》並推定了學習座談會幹事會,具體負責組織學習。

6月14日到23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首由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毛澤東主席致開會辭。會議同意國徽審查組代表馬敘倫關於國徽圖案審查意見的報告,並通過了國徽圖案,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採用。會議曾收到各項提案和建議案一共七十四件。

7月10日,「中國人民反對美國侵略臺灣朝鮮運動委員會」在北京成立,並發出通知在全國各地舉行「反對美國侵略臺灣朝鮮運動周」。

8月,政協全國委員會工作會議同各民主黨派協商,決定各民主黨派推派代表參加「中國人民反對美國侵略臺灣朝鮮運動委員會」。

10月「中國人民反對美國侵略臺灣朝鮮運動委員會」與「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合併為「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反對美國侵略委員會」(即抗美援朝總會),由郭沫若任主席,彭真、陳叔通任副主席,劉寧一任秘書長。總會的成立,既使抗美援朝運動獲得統一的領導,又便於動員各方面參加抗美援朝的活動。

10月24日,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舉行第十八次會議討論了抗美援朝問題。會議由政協全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主持。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作了「抗美援朝,保衛和平」的報告。會議經過討論,最後一致贊成組織志願軍援助朝鮮。

11月4日,由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民主建國會、中國人民政協無黨派民主人士、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聯合發出了《各民主黨派聯合宣言》(簡稱《聯合宣言》)。《宣言》指出以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者侵略朝鮮的目的是要侵略中國,侵略整個亞洲;它莊重宣告,中國各民主黨派誓以全力擁護全國人民的正義要求,擁護全國人民在志願基礎上為著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神聖任務而奮鬥。

1951年

3月,政協全國委員會會同抗美援朝總會派出以廖承志為首的中國人民赴朝慰問團575人前往朝鮮慰問中國人民志願軍、朝鮮人民軍和朝鮮人民。

4月,在全國範圍內掀起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鎮壓反革命三大運動的高潮。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成立參加三大運動籌備委員會,負責組織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各界人士參加三大運動的工作。

4月,民革中央和北京市委員會舉行了「擁護鎮壓反革命運動、加強黨內思想教育大會」。民革中央主席李濟深在會上講話,號召民革成員以實際行動協助政府,檢舉反革命分子。民盟中央想各級組織發出了《〈懲治反革命條例〉學習提綱》和有關指示。民建也向各級組織發出了《關於積極進行鎮壓反革命的通知》。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中,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的許多負責人以及各界民主人士還參加了反革命案件的審查和審判工作。

10月23日~11月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號召全國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各界愛國民主人士,團結廣大人民,進行下列各項工作:一、繼續加強抗美援朝運動;二、加強國防建設,並繼續恢復和發展人民的經濟建設;三、展開愛國增產節約運動;四、徹底完成土地改革;五、繼續進行鎮壓反革命的鬥爭;六、開好各級人民代表會議,並充實各級協商機關的工作;七、繼續加強國內各民族間的團結;八、繼續發展人民文化教育事業;九、廣泛展開思想改造運動,有系統地組織對於馬克思、列寧主義與中國革命實踐相結合的毛澤東思想的學習運動。此外,會議一致通過了宋慶齡委員提出的關於支持五大國締結和平公約的要求的決議。會議並一致通過了致世界和平理事會第二次會議電和復西藏地方政府電。

1952年

1月5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周恩來副主席在會上報告了正在全國開展的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的情況,指出必須全社會動員起來,特別是工商界要動員起來,開展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鬥爭。會後,政協全國委員會向各地協商委員會發出學習問題的通知,規定當前各界人士的思想改造學習,以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為內容,要求各地協商機關迅速成立學習委員會,領導這個學習運動。

12月24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的中心議題是討論關於籌備並召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問題。會議聽取了政協全國委員會副主席周恩來代表中國共產黨所作的關於1953年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提議的說明,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負責人在會上一致表示贊同。會議決定由政協全國委員會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建議,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7條10款所規定的職權,籌備並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1953年2月4日~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大會一致同意周恩來副主席所作的政治報告。會議認為,中國人民目前的主要任務是:(一)繼續加強抗美援朝鬥爭,加強國防力量,粉碎美國侵略者對於朝鮮和我國的任何新的侵略陰謀,以爭取朝鮮問題和遠東其他有關問題的合理的和平解決;(二)集中力量,增加生產,厲行節約,完成和超額完成一九五三年的經濟建設計劃、國防建設計劃和社會文化建設計劃,為國家建設的第一個五年計劃造成良好的開端;(三)積極準備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實現國家的進一步的民主化。大會一致同意陳叔通副主席代表常務委員會提出的關於會務的報告,並決議:為準備召開中國人民政協第二屆全體會議,特委託常務委員會進行全部準備工作和召集工作;並決定擴大常務委員名額,增選常務委員二十三人。會議對出席世界人民和平大會中國代表團郭沫若副團長關於世界人民和平大會的經過和成就的報告,一致表示同意,並決定堅決支持世界人民和平大會的各項要求。會議一致通過了「關於提案審查報告的決議」。會議通過致中國人民志願軍電。

1954年

10月28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六十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在北京的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國務院副總理、部長,國防委員會委員列席會議。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作關於我國政府與印度政府會談情況的報告,並代表中共中央就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準備工作提出建議:(1)政協第二屆的組織形式由原來的全體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三層改為全國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兩層,全國委員會由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推出的代表為基礎組成;(2)《共同綱領》大部分內容已納入憲法,政協第二屆不再制定共同綱領,以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除根據憲法規定的目標奮鬥外,在修改的組織法的前面規定幾條共同遵守的原則作為總綱。

12月21日~25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一致推舉毛澤東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名譽主席。

12月底,政協全國委員會召開了一次以工商界政協委員為主的私營工商業問題座談會。會議由陳毅主持。這次座談會,對於解除資本主義工商業者對公私合營工作的疑慮,起了很好的作用。參加座談會的工商界人士在會後一致反映,在中央負責人參加和領導下,運用人民政協處理國內階級關係方面的這些重要問題,是一個很好的做法。並且認為,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改造的過程中,必然還會不斷發生新的問題,需要不斷地調整關係,應當更多地發揮人民政協的作用。

1955年

11月1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與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在北京聯席舉行。彭真副委員長作《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和政協全國委員會關於1955年秋收後視察工作的通知(草稿)》的說明。會議通過該項通知。政協委員視察制度建立。

1956年

1月30日~2月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4月25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所作的《論十大關係》的講話,提出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

7月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孫起孟作了關於政協全國委員會學習委員會工作情況的匯報。會議通過《學習委員會組織簡則》、《關於社會主義學院學習方法的規定》、《社會主義學院學員的暫定條件》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學習委員會組織簡則》。會議決定以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名義向政協各省、自治區、市委員會補發關於學習方法的通知,並決定社會主義學院隸屬政協全國委員會,受常務委員會直接領導,委託中國人民大學舉辦。

1957年

3月5日~2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5月27日、28日、3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的中心議題是討論建立省級僮族(即壯族)自治區和回族自治區問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來京參加協商建立自治區問題的廣西代表團和甘肅代表團及其他有關人士列席會議。會議一致贊同建立廣西僮族自治區和在甘肅東北部建立省級回族自治區(即現在的寧夏回族自治區)以及兩個自治區的區劃方案。

9月26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與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九次會議在北京聯席舉行。會議討論通過《關於慶祝偉大的十月社會主義革命40周年的決議》和《中國人民慶祝偉大的十月社會主義革命40周年籌備委員會名單》。會議號召全國各地和各界人民莊嚴、隆重地慶祝十月社會主義革命40周年。

10月24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聽取了政協全國委員會副主席郭沫若代表漢語拼音方案審訂委員會作的關於漢語拼音方案修正草案的說明,決定對漢語拼音方案修正草案組織分組討論;會議還討論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關於各級政協進行整風的通知(草稿)》。

從12月到次年1月,各民主黨派人士雙周座談會曾就右派分子的處理問題進行了7次協商,先後協商討論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在國家薪給人員和高等學校學生中的右派分子處理原則的規定(草案)》、《對96名右派分子處理意見(草案)》、《各民主黨派中央關於處理黨派內部右派分子若干原則規定(草案)》。對於右派分子的處理問題雖然經過雙周座談會的多次討論和協商,但在「左」傾思想指導下所作的規定和處理意見,仍不免打擊面過大,處理也過於嚴重。

1958年

3月1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的中心議題是討論政協全國委員會的整風問題。

會議決定設整風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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