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廣東基本完成對「裸官」任職崗位集中調整工作,其中調整市廳級幹部9名。根據此前廣東省委組織部制定的工作方案,「裸官」要麼把家人遷回來,要麼限時從重要崗位調整下來,兩樣只能選擇一樣,不能兼得。調整將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2014年5月29日人民日報)
在「裸官」現象受各界口誅筆伐的輿論面前,在整治「裸官」取得廣泛共識的關鍵時刻,廣東下狠手整治「裸官」,無疑讓廣大民眾拍手稱快。然而,在大力「點讚」之餘,是否也需思考一下,「治裸」後時代,是「裸官」現象的謝幕還是「續集」?竊以為,以下四個「不等式」著實值得好好琢磨。
首先,調整「裸官」崗位,不等於「裸官」一定就有問題。廣東毗鄰港澳,是著名僑鄉,涉外交往較多,涉外婚姻也相對較多。「裸官」產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子女在海外求學創業後夫妻離婚致「裸」的,有的因配偶原本就是境外戶籍而「先天性」「裸」的,甚至有的還是先「裸」後「官」的,等等。可以說,「裸官」並不必然是「貪官」,而且很多「裸官」政績斐然。顯然,不「裸」的官也未必是好官,但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裸官」具有貪腐和轉移財產的潛在風險。對此,廣東整治「裸官」開出了「選擇題」,要麼把家人遷回來,要麼接受組織調整,給足了「裸官」面子。官員的社會角色就決定了,有些「人之常情」不能有。當「勸家人回國」與「摘烏紗帽」博弈時,也就請坦然面對。
其次,調整「裸官」崗位,不等於「裸官」有問題不追究。也許有些人會說,只是調整崗位,太便宜「裸官」了。顯然,這些人把「裸官」調整崗位與問題官員「安全著陸」畫上了等號。其實,「裸」是一碼事,「貪」又是另一碼事。因為「裸」所以調整崗位,這是組織上從嚴管理幹部的必要舉措。在當前反腐「不設限」的形勢下,全國上下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對腐敗分子,無論是什麼人、什麼背景,發現一個就堅決查處一個。調整崗位後的「裸官」如發現確實有問題的,自然也不例外。
第三,調整「裸官」崗位,不等於「裸官」再無用武之地。據報導,在這次廣東全省的專項治理中,東莞市共對127名幹部任職崗位進行了調整,其中科級幹部及其他國家工作人員108人。於是有人指出,這些被調整的科級幹部再也無緣提拔,難以發揮其作用,白白浪費了人才。其實,「裸官」被調整後,並非無崗無職,而是不能在領導崗位和重要、敏感的崗位而已,依然在相應崗位上發揮所長。而且,隨著職務職級並行制度的逐步實施,特別是職級與待遇掛鈎,不需職務提拔也可以享有相應的物質激勵,對於調整崗位的「裸官」未嘗不是一條好的出路。
最後,調整「裸官」崗位,不等於「裸官」問題一勞永逸。對「裸官」,不能一「調」了之,不能僅靠一次集中的專項整治就能讓「裸官」問題退出歷史舞臺。畢竟,目前界定「裸官」的主要方法主要是依靠當事人申報和組織核查,不報、瞞報依然有存在的空間,是「裸」必報也只是一個理想狀態;而且通過「假離婚」實現「真裸官」的情況也並非沒有可能。因此,如何編實、編密、編牢制度的籠子,建立起對「裸官」的剛性約束和長效機制,仍需要進一步探索。
總之,正如 廣東省委組織部所表示,對「裸官」從嚴管理、限制提拔、調整崗位,不是最終目的,最終是要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態。「裸官」崗位調整隻是第一步,釐清調整後的種種問題,特別是不斷完善幹部個人事項申報、官員財產登記等制度,編織「不能腐的防範機制」,更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