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1 17:5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經歷過中秋國慶雙節的短暫狂歡之後,市民的生活軌跡最終歸於常態,逐漸將消費的目光和注意力,轉移到市區內便利和豐富多彩的夜生活中來,華燈初上,位於隴南市中心的東江新區一片繁華,讓旅客和市民流連忘返,這也給轄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帶來不小的壓力。近日,武都區公安局東江派出所針對轄區案件高發多發態勢,雷霆出擊,攥指成拳,全所上下突出主業主責,積極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秉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從快打擊、從嚴查處」的工作要求,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為創造和諧穩定的轄區治安環境做出積極貢獻。近日查處兩起治安案件,有力地打擊了違法犯罪人員的囂張氣焰。
10月13日13時許,武都區公安局特巡警大隊移送王某、閆某、魏某來所報稱:雙方因瑣事在東江鎮眼科醫院附近發生打架,要求查處。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事發現場,勘驗並固定相關證據。經查證,閆某、魏某系同事關係,當日在東江鎮眼科醫院附近,二人在私家車內交流期間,正好被打車路過此地的魏某的朋友王某看見,引發誤會,雙方發生打架。王某下車後將閆某從私家車內撕扯下來,並對閆某的頭面部砸了幾拳,並將在場的魏某拳打腳踢致其倒地,閆某見狀,從駕駛的私家車後備箱內拿出爬山仗,對王某的身上擊打了幾下,雙方的違法行為被趕到現場的處警民警及時制止,後被移送至東江派出所。案件查清後,被傳喚到案的雙方當事人在派出所內向民警出示了諒解書,且雙方當事人無傷情,因該案雙方當事人系朋友關係,本著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10月16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分別給予違法行為人王某罰款伍佰元、閆某罰款叄佰元的處罰。
8月25日00時30分,在隴南市武都區東江鎮一號路某酒吧門前的馬路上,發生一起毆打他人案。接報警後,值班民警立即展開查證工作,經查,案發現場無監控,且雙方當事人並不認識,案發後行為人已快速逃離現場,查證暫時陷入僵局。根據受害人描述,辦案民警獲悉,行為人在案發後,在距離現場幾百米外的地方,最終乘車逃離現場。根據對車輛信息的追蹤調查,鎖定違法行為人胡某、楊某之後,將其相繼傳喚到案。到案後,違法行為人胡某、楊某對其在東江一號路附近先後毆打張某,接著雙方相互廝打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該案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且出具諒解書,互不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10月19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分別給予違法行為人胡某、楊某、張某罰款伍佰元的處罰。
監 制:陳耀明
審 核:李 寧
編 輯:隴南公安融媒體中心
原標題:《雷霆出擊 使命必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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