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叔嫂通婚因家貧,小姨子「接枝」嫁姐夫,圖什麼?
在人類婚姻史中,「亂婚」介於秩序和非秩序之間的婚姻形態,比「亂婚」稍顯文明的收繼婚則包括「弟收兄妻,兄收弟妻,子收庶母、侄收叔母或伯母」等上百種形態,但無論是同輩收繼婚還是異輩收繼婚,漸漸為主流社會所不容。特別是進入到漢唐社會以後,男女婚姻,有了一定的規範和形式,「儼同貿易」。被宗法和世俗所不齒的收繼婚逐漸銷聲匿跡,但其中兩種「叔嫂通婚」及「妻妹嫁姐夫」似乎更易被人們所接受。
鏟君在《明律叔嫂通婚違令者絞,卻屢禁不止,嫂子為何成小叔子第一選擇》一文中,已經討論過叔嫂通婚不被律法制裁,且有一定市場空間的原因。概而言之,叔嫂通婚主要發生在經濟相對困窘的平民家庭中,為了最大限度地節省嫁娶費用、保護家產,叔嫂通婚便成為權宜之計。但古代社會,妻妹嫁姐夫,不但廣泛存在宮禁野史,在達官貴人乃至平民百姓中都普遍存在。
舜有娥皇女英,女英應該是小姨子
「叔嫂通婚」皆因家貧,但妻妹,即小姨子嫁姐夫,卻絕對排除家貧這種可能,因為小姨子嫁姐夫的前提是妻家同意。古代社會視女子若財貨,愈是貧困人家,愈是想通過嫁女獲取彩禮。所以,妻妹嫁姐夫的情形,是前妻早亡,姐夫或有才有財,嶽母家恰有未出閣的女兒,小姨子才可能「接枝」嫁姐夫。儘管這類婚姻形態在男尊女卑情況下並不算「收繼婚」,但若從女方家庭來分析,確實又屬於「收繼婚」之一種,因此民間俗稱「接枝」,又稱「逆緣婚」。
古代社會,逆緣婚非但不被律法、宗法所禁止,反而傳為美談,其中原因饒有趣味:其一,小姨子「接枝」嫁姐夫的前提是前妻早亡,小姨子待嫁。所謂「秦晉之好」是兩個家族之間的聯姻,本著「永世之好」的本意,在前妻夭亡後,鰥夫一方的姐夫與小姨子年齡差距並不大,符合古代「續弦」中老夫少妻的婚姻形態,且小姨子作為「替補隊員」,延續了兩家的姻親關係,被閭裡所稱道。
漢武帝有趙飛燕姐妹
其二,小姨子「接枝」嫁姐夫一般是女方家庭提出,雙方自願。除了以上基於家族的考量外,女方家庭若看中男方的人品、才幹、家世,會主動提出將未出閣的女兒嫁給男方。當然,「接枝」姐夫一般樂於接受,原因在於妻妹跟妻子乃一母同胞,姿色、秉性、才幹相差不大。同時,由小姨子撫養姐姐留下的孤兒寡女,會更貼心、放心。由此,在雙方自願,女方提出的情況下小姨子「接枝」嫁姐夫符合封建社會的婚姻邏輯。
其三,小姨子「接枝」嫁姐夫之所以喜聞樂道,源於民間小姨子戀姐夫的文化陋俗。古代男子的小姨子情結,其實質是女性的「物化」,也是男權社會陰暗心理的文化糟粕,故而佔據話語權的男權社會能夠利用社會輿論、文藝作品乃至精神洗腦對這種婚姻形態進行「洗地」和「美化」。史書上記載舜有娥皇女英,漢武帝有趙飛燕姐妹,唐明皇有楊玉環姐妹,李後主有大小莊後;稗文野史、傳奇詞話、雜劇戲曲、才子佳人中的「小姨子戀姐夫」故事更是罄竹難書。儘管褒貶各異,但男權社會之下將女性作為傳宗接代工具,將女子「物化」佔有之態昭然若揭。
唐明皇有楊玉環姐妹
拋開封建帝王的荒淫無道,普通人家中小姨子嫁姐夫,女方家庭在這個相對「自願」的婚姻關係種是趨於主動的一方,男方當然樂於接受,但小姨子呢?
其一,姐夫樂意。這裡的姐夫,自然是佔據話語權的男權社會代表,男子夭亡妻子需要守節,而女子夭亡丈夫卻要娶妻妹為妻。這中間的不公平在於女性只是婚姻中的從屬一方,無論是從操持家庭還是撫育後代的角度考量,都是站在男權的視角。宋代文人以娶妻妹為美談,蘇軾、王拱辰、王曾均是妻子夭亡後娶妻妹,姑且不論當事人作何感想,能將此事傳為美談的,不外乎是自矜這幾位學問了得,功名了得,歸根結底是身份使然。換句話說,若非姐夫有身份有地位有錢財,落魄滄桑一鰥夫哪能娶得正值妙齡的閨閣少女呢?被稱作美談的幾個例子,無非是拿功名才華做內心陰暗的遮羞布而已。
唐明皇有楊玉環姐妹
其二,妻家滿意。當然,以今人度古人,不排除丈母娘心疼閨女留下外孫無人照看,找個後娘又受欺凌,在「姐夫」人品、才幹、家世還看的過眼的情況下,讓妻妹嫁過去確實能夠更好照看孩子。但更多的妻妹嫁姐夫其實屈從的是家族利益,女子婚配自古以來就被作為利益交換的工具,皇室有和親,勳貴有聯姻,普通人家還有指腹為婚,為的是雙方家庭「秦晉之好」的攻守同盟。因此,妻家能夠提出讓小姨子嫁姐夫,前提必然是「姐夫」的才華足以撐得起前程,姐夫家的家世能夠匹配甚至高出妻家地位。
其三,小姨子同意無人在意。古代少女出閣一般在13-17歲,基本不會超過18歲,在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封建約束中,基本上處於懵懂無知的狀態。對於婚姻安排,基本上沒有參與的可能。才子佳人、民間傳說中「小姨子戀姐夫」的說法無外乎是男權社會的意淫,不像叔嫂通婚中雙方還有一定的接觸空間和感情基礎,古代社會的小姨子和姐夫基本上無機會接觸,更何況雙方年齡不相襯情況下小姨子更不可能「戀上姐夫」。
李後主有大小莊後
小姨子「接枝」嫁姐夫的婚姻形態屬於異態婚,也是婚姻接續的一種形式。若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倒也無可厚非。民國時,「接枝」婚廣泛存在民間,婦女因醫學不發達,很容易在生產中夭亡,妻家悲不自勝的情況下,對女婿整體印象還不錯,姐夫也有意娶小姨子,便由女方家人出面,帶著小姨子上門見姐夫。男方父母出來接待,有些地方會在紅色茶盤上放置金耳環、金戒指各一對,姐夫與小姨子雙雙跪下,小姨子若是撿起金耳環,就表示願意接替姐姐,跟姐夫結為「秦晉之好」,這便是「接枝」成功。
妻亡妹嫁,是才子佳人,傳奇詞話的固定範本
民國時期的「接枝」婚,雖然看似進步,照顧了男女雙方的意願,其實也是走走過場而已。有意「接枝」的女方父母,一般提前都會安排好未出閣的小女,「撿耳環」的情形,無非是另一種儀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