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縣局治安大隊通過前期情報信息收集及研判分析,確定縣城某足療店有介紹賣淫違法犯罪活動嫌疑。8月9日夜,通過連續數日蹲守布控,民警發現該足療店內有2名男子、3名女子形跡可疑,隨即跟隨該5人所乘車輛到達某小區南門一處出租房,並對該處出租房依法進行查處,現場抓獲賣淫嫖娼違法活動嫌疑人5人,經詢問,曾某方、周某心對在該出租房內進行嫖娼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杜某芹、朱某峰、包某蓮對賣淫違法行供認不諱。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規定,我局依法對曾某方、周某心、杜某芹、朱某峰、包某蓮處以行政拘留15日處罰。
通過對該起賣淫嫖娼案件的線索深挖,發現該涉案足療店存在介紹、容留賣淫行為,隨即對該足療店介紹賣淫犯罪行為立案偵查,經訊問足療店負責人鄧某某,其對介紹容留賣淫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已對犯罪嫌疑人鄧某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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