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出租屋內從事賣淫活動,房東應承擔法律責嗎?
廣西柳州市融水多名租客從事賣淫違法活動,房東也被警方查了!
近日,融水警方持續深入開展掃黃整治行動,突擊檢查群眾反映強烈的愛民街和民族商品街「兩街」出租屋,帶走3名涉嫌賣淫女子及3名涉嫌容留賣淫的房東。
行動中,城南派出所民警在愛民街某出租屋內,查獲涉嫌賣淫女子石某梅。經了解,石某梅是該房屋的承租人,該房屋房東趙某長期在外地居住,就將閒置的房屋出租給了石某梅。當時,趙某並未按照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報備,且未及時填報出租屋、流動人口等相關材料。在民警將石某梅抓獲歸案後,該女子對其在出租屋內開展賣淫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涉案的出租屋房東趙某也被辦案民警帶到派出所調查。目前,公安機關已將石某梅依法處置。
此次行動,派出所民警查獲3名失足婦女並帶走3位出租房房東!
警方提示 :
作為房屋出租人,在享受房屋出租收益時,必須履行房屋出租的監管責任,杜絕承租人利用出租屋從事不正當行業。一旦發現承租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及時向警方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近日,融水警方對愛民街、民族商品街開展常態化檢查工作。工作中,派出所民警持續走訪調查時發現,民族商品街街內的一家名為「紅陽休閒閣」的洗浴按摩店內存在賣淫嫖娼行為,立即組織警力查處。經周密部署、細緻工作,12月8日凌晨4時許,成功將賣淫的陸某連(女,38歲,廣西田林縣人)、覃某林(女,40歲,廣西宜州市人)和嫖娼的楊某界(男,46歲,融水人)當場抓獲。
經審訊,該3人對其賣淫嫖娼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3人均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據悉,楊某界曾在2018年因嫖娼被公安機關處罰過,因法律觀念淡薄,控制不住自身,一失足又走上違法道路,嫖娼「二進宮」。當天,其與陸某連在「紅陽休閒閣」洗浴按摩店內談好賣淫嫖娼價錢為150元人民幣後,準備進行一次有償性交易,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按照「打團夥、打幕後、搗網絡、除源頭」的工作思路,經過辦案民警循線深挖發現,「紅陽休閒閣」實為「掛羊頭賣狗肉」,以洗浴按摩為名從事賣淫違法犯罪活動。該店「老闆」在幕後為陸某連和覃某林在「紅陽休閒閣」洗浴按摩店內從事賣淫活動提供便利,並每次從嫖資150元中「抽水」50元獲利,其行為已涉嫌容留賣淫罪。目前,警方已鎖定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辦理中。
警方提醒
城市發展不會以藏汙納垢為成本,社會進步不會以滿足非法私慾為代價,心存僥倖的儘早懸崖勒馬,及時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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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瀟湘晨報
編輯:申鵬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