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通過廣播發表《終戰詔書》,向全日本宣布: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軍無條件投降。半個多月後的9月2日,停泊在東京灣的密蘇裡號主甲板上舉行了日本投降的籤字儀式,正式標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戰爭結束後,對戰犯的責任追究,成了同盟國的主要工作之一。
在中國以及太平洋戰區,對日本戰爭罪犯的逮捕和審判,主要是由民國政府在南京成立的「戰犯軍事法庭」以及盟軍在日本東京設立的「遠東軍事法庭」進行。
在戰爭剛結束時,國民黨強烈主張把日本天皇裕仁列為甲級戰犯,送上審判臺,送上絞刑架,而且有很多受日本侵略毒害的國家要求徹底廢除天皇制度,追究日本天皇的戰爭責任。
本該被追責日本裕仁天皇
令人不解的是,將近兩年的時間裡,在中國境內由國民政府審判和判決的日本戰犯共有2435名;在日本本土,由遠東軍事法庭先後逮捕了118名甲級戰犯嫌疑人,例如東條英機、梅津美治郎、小磯國昭等。而最應該承擔戰爭責任的日本天皇的名字卻沒有出現在被審判的戰犯名單上面。
事後,有些人認為,是因為日本是軍國主義國家,天皇只是虛有其名,並無實權,所以戰後沒有追究日本天皇的責任。這個理由顯然不充分,二戰中日本對外發動戰爭都是經過天皇的籤字批准的,天皇在日本國民心中就是神一般的存在,包括東條英機在受審判的時候清楚的表達過:自己從來沒有違背過天皇的任何一條命令。也許說些話,東條英機可能是在減輕自己責任,但不可否定的是,日本天皇在當時的日本絕不是傀儡,雖然說不上獨掌大權,但天皇的個人影響力是可以左右日本軍部的很多戰爭決定的。所以說日本裕仁天皇的戰爭責任是不可推卸的,但為什麼還是逃脫了審判呢?
東條英機作為日本最高級戰犯在東京受審
其實歸根到底,還是出於戰勝國尤其美國國家政治利益的考量,在這些國家面前,只要符合自身國家利益,沒有是非,沒有對錯,只有是否有利用價值!很顯然,保留日本天皇的存在,不追究日本天皇的戰爭罪責,符合當時美國的國家利益。
首先,在日本宣布投降之前,美國和日本就已經展開停戰談判,在談判桌上,儘管美國前期態度比較堅決,要求必須追究日本天皇責任,但日本軍方談判代表直言不諱:如果不能保證天皇的利益,日本將與盟軍決戰於日本本土。這種近乎威脅的話,不得不讓美國好好考慮:如果繼續與日本決戰,雖然勝利理所當然,但勢必會付出慘重傷亡代價,就像蘇聯攻打柏林一樣,雖然勝利了,卻也付出數十萬將士的生命!美國人攻打一個硫磺島,就損失數萬人,如果繼續攻打日本本土,那損失簡直不敢想像!「精明」的美國人,經過平衡利弊,決定作出讓步,不追究天皇責任,繼續保留天皇制度。這樣不僅可以加快戰爭結束進程,而且可以避免更多傷亡。
其次,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點:美國之所以不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完全是出於自身更深層次的利益考慮。
戰後的日本,當時也有很多反對派堅決要求廢除天皇,實行民主共和制度。在這些反對派之中,又以日本共產黨為主,日本共產黨那是與蘇聯有著密切聯繫的,如果美國廢除天皇,對日本實施民主選舉,戰後的日本很有可能被共產主義黨派控制,日後蘇聯也可能藉此涉足日本,這顯然是美國不願意看到的結果,所以美國從長遠利益考慮,保留天皇明顯更符合美國利益。
同時,天皇對於日本大部分民眾而言,就是信仰支柱。如果不追究天皇戰爭責任,會讓天皇以及大部分日本民眾對美國心存感激,更有利於美國對日本的管理。留著天皇,就是為日後在管理日本時,留一個最具代表性和最具影響力的代理人。
麥克阿瑟與日本裕仁天皇
綜上所述,二戰結束後,為什麼美國沒有追究日本天皇的戰爭責任,其實就是美國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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