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的認定標準

2020-12-18 律師諮詢在線答疑

現實生活中,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發生離婚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是不會關注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夫妻雙方如果發生無法共同生活的情況時,相互進行協商,「和平」分手,不需要標準來判斷。感情是否破裂,這是非常主觀的問題,根本無法用標準進行衡量。然而,對於一方認為感情破裂,而另一方卻不這麼認為,最終導致申請法院來根據法律認定雙方感情是否破裂,最後做出法院判決。那麼,法院如何判斷雙方是否感情破裂?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結合上述規定,法院認定夫妻解除婚姻關係的唯一標準即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實際上,評判夫妻雙方感情是否已經破裂,法院沒有給出一個客觀的標準。「感情破裂」不是一個法律能夠評判的問題。如果發生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間存在第三者、家庭暴力等情形時,法官會對感情破裂做出直觀的認定。通常情況下,提起兩次訴訟就可以判定解除婚姻關係。如果在一方沒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第一次起訴,法官出于謹慎的態度,基本會做出不予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

相關焦點

  • 離婚案件中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15條標準
    而對於訴訟離婚,其先決條件是——如何使人民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人民法院作出離婚判決的先決條件我國《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 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21種情形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或即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離婚糾紛首先應當進行調解,若經過調解,法院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當準予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糾紛的核心在於通過訴訟當事人的舉證認定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感情確已破裂」成為訴訟離婚的基本條件和司法尺度,是準予或者不準予離婚的原則界限。
  • 2018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是什麼?看法律如何規定!
    離婚官司中,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破裂,法律上是這樣規定的.鄭州離婚律師帶大家詳細了解什麼情況下可以判定夫妻感情破裂.鄭州離婚律師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一、《婚姻法》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遺棄而提起離婚請求的,經調解無效,可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判決準予離婚。
  • 美和家事律師:分居22.5個月,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實錘?
    如果男女雙方均同意離婚,則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這是協議離婚;如果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經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準予離婚,這就是訴訟離婚,即訴訟離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 怎麼證明夫妻感情已破裂?
    準予或者不準予離婚是以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但並不是說,自己認為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離婚。一、法院是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呢?(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分居滿兩年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理由之一,並不能讓夫妻關係自動解除。法院會綜合事實證據情況進行判斷,這無疑增加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明難度。比如當時處於風口浪尖的李國慶,與夫人俞渝分居兩年五個月,卻仍證明不了自己「夫妻感情破裂」。
  • 法官: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這些情形,或許是出軌不同的表現形式,但也未必,比如與其他女性只存在曖昧關係,能否認定是出軌?這就很難說了。嚴格說,配偶婚內出軌,並不是法定準予離婚的事由,法院還是要根據具體的案情分析判斷。其實,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是否準予離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斷標準。
  • 夫妻感情破裂七大徵兆,夫妻緣盡的13種表現
    夫妻之間只有相愛了才走進的婚姻,但是走進婚姻之後,如果感情破裂了,那麼生活當中兩個人就會很難夠再相處下去了,那夫妻感情破裂七大徵兆都有哪些呢?夫妻感情破裂之後,你會發現兩個人總是吵架,只要見面就爭吵,不管是大事小事總能夠爭吵起來,並且兩個人不喜歡去溝通。
  • 離婚訴訟中的「感情確已破裂」指什麼?司法實務14情形幫你解惑
    達到什麼程度或者出現什麼情形才符合「感情確已破裂」的標準?在現實生活中這一問題使很多離婚當事人自己都摸不著頭腦,舉證更是無處下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不僅要看夫妻關係現狀,還應綜合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是否有和好可能等來分析。
  • 女方:夫妻感情破裂。男方所有收入都交給女方,不知道被用做何處
    在家庭婚姻中,除了出軌,還有一種情況也極容易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那就是金錢糾葛。對於家庭財產,現在往往流行這麼一種處理方法,那就是夫妻各賺各的錢,各花各的錢,這種情況在二婚夫妻中尤為常見。可是,如果當一方在賺錢,一方在賠錢時,這有的婚姻是否會暴露出問題呢?下面的離婚糾紛案例,男方是賺錢好手,女方卻總陷入所謂的直銷,婚姻終是出現了問題。
  • 結婚多年後夫妻感情淡了,婚姻破裂如何挽救?
    結婚久了的夫妻總是會遇到各種婚姻問題,夫妻溝通、婆媳矛盾、生活壓力甚至是婚內出軌,婚姻破裂如何挽救?本文分享實用的挽回婚姻技巧。 結婚多年後夫妻感情淡了,婚姻破裂如何挽救?
  • 夫妻感情破裂的三大徵兆,中了兩個,說明「緣分已盡」
    可若是彼此都不用心去經營,再深的感情也終究會被耗盡。 尤其是當夫妻之間都表現出不在意的態度時,面對積怨已久的矛盾,必然會達到一個臨界點的狀態,倘若彼此仍舊不用心去化解,那夫妻之間就只能接受「緣分已盡」的時候了。
  • 夫妻感情破裂,為了孩子湊合過日子,是對還是錯?看看他們怎麼說
    導語:「我要不是為了孩子,早就跟你離婚了,我要不是為了你,早就和你爸離婚了」,這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家庭,經常掛嘴邊的話。他們認為自己為了孩子做了很大的犧牲,是最有責任心的父母,但事實真的如此嗎?選擇將就湊合過日子,那到底是對還是錯呢?看看他們怎麼說?
  • 夫妻感情破裂的7個徵兆,中3條以上,遲早得離婚!
    婚姻乃是人生大事,在步入婚姻之前,我們已經經過反覆考慮,經過反覆考量對方是否合適和自己結婚,才最終結了婚,誰也不曾想到,婚後和設想的不大一樣,婚姻沒那麼美好,感情沒那麼牢固,經不起一點風吹雨打。不幸福的婚姻,有著無盡的心酸和苦楚,感情是婚姻的基礎,感情破裂的8個徵兆,中3條以上,離婚是遲早的事。1、嫌棄對方~夫妻二人,感情過了保鮮期,由開始的喜歡變成了相互厭惡,相互嫌棄,相互看不上對方。
  • 陝西老太忍受丈夫打罵40年起訴離婚被拒,法院:感情未徹底破裂
    法院認為,王花夫婦 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 ,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對此,有律師稱「法院用心良苦」,有律師稱「法院未從實際出發,未考慮當事人感受,好心可能辦壞事。」
  • 郭蕊 侯倩倩: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規則
    兩案的爭議在於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和舉證責任上,由此,在判定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時,需要釐清以下幾個問題:首先,什麼是夫妻共同債務,用於家庭日常生活的標準怎麼界定?其次,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應當由誰承擔?再者,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規則應當如何完善?
  • 夫妻雙方觀點不合導致婚姻破裂該如何挽救
    很多婚姻破裂的現實案例中,夫妻感情不和的關鍵點在於雙方的觀點不和,夫妻相處不到一塊導致的,想要挽救婚姻就要打破這個慣性思維,學會用心和高情商經營婚姻生活。
  • 夫妻感情破裂後,真的能破鏡重圓嗎?這是我聽過最好的答案
    他長得高大帥氣,也有才華,在大學時經常參加活動,大大小小的獎不知拿了多少,是標準的風雲人物。我總覺得他太優秀,自己配不上他,所有有時候爭吵,最後都以我的妥協結束。結婚後,我們的生活一直都很平靜,但我知道,這種平靜的生活,都是我用妥協換來的。每一次的爭吵之後,我們都會冷戰,最後都是以我跟他道歉來收尾。我也感覺好累,但是又害怕失去他。
  • 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駁回 法院稱雙方感情未徹底破裂
    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對此,有律師稱「法院用心良苦」,有律師稱「法院未從實際出發,未考慮當事人感受,好心可能辦壞事」。現子女均已成年,王花以與老伴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請求解除婚姻關係,分割共同財產。法院於2020年10月28日立案,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王花及老伴均到庭參加訴訟。庭審期間,王花的老伴辯稱,其與王花風風雨雨白手起家,且共同育有3個子女。其確實有不對的地方,開玩笑挺正常,出軌行為絕對沒有。現在年紀大了需要互相照應,故堅決不同意離婚,希望王花能撤訴。
  • 18年的夫妻感情破裂,去民政局一查妻子婚姻狀況,丈夫愣了
    18年的夫妻感情破裂,去民政局一查妻子婚姻狀況,丈夫愣了俗話說,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和,平淡的生活中有時難免會發生一些小摩擦,既已結髮那夫妻雙方都應該多擔待一點。當然,如果雙方三觀不合,早已沒了感情也可以選擇離婚,無須糾纏下去讓彼此痛苦。
  • 最高法回應社會關切 出臺解釋明確夫妻共同債務認定標準
    &nbsp&nbsp&nbsp&nbsp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不僅與夫妻雙方的財產權利息息相關,也影響債權人利益和交易安全。2003年,最高法出臺「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引發熱議。此次出臺的司法解釋旨在解決夫妻債務認定中出現的夫妻一方在不知情情況下「被負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