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不論是世界上哪一個國度的文化,婚姻都是人們極其重視的存在。它不僅僅象徵著一份愛情得到了結果,更意味著一個家庭的組建。不同的地區有著不同的傳統,我在我國這是一件絕對的喜事,值得大肆慶祝。但在有些國家可並不是如此了,在古印度就流傳下來了一種奇葩的童婚習俗,女子12歲未婚被嘲諷恥笑,10歲嫁50歲老頭很常見,這種婚姻,幸福談何而來。
眾所周知,印度是一個女子地位十分低下的國度,而這一現象從古印度時期就已經根深蒂固地被流傳了下來。在古時,宗教與種姓是決定人們社會地位的兩大原則,而這兩者也同時奠定了女子們的悲慘生活。
作為一個將奴隸制貫徹得十分徹底的國家,古印度的種姓分級制度是極其嚴苛的。它們形成與晚期吠陀時代(前1000年-前700年),以刑罰作為強制力,每一等級都被劃分得非常清晰。任何時候,下種姓都不得冒犯上種姓,這個制度儘管在1947年被廢除了,但是仍然在民間廣泛流傳。
同時,在印度教的思想中,有著十分明確的男尊女卑存在。在它們的典籍《奧義書》和《大林間奧義書》中都主張著「女性為男性的附屬品」這一觀念,對女子的價值與地位都進行了極力貶低。並且在《摩奴法典》中,明確記載道「婦女始終不應該隨意自主」,這些源自宗教的思想早已紮根在每個印度人的心中。
正是在這宗教與種姓的雙重限制下,古印度的童婚制度誕生了。連學習都不能被允許的女子們,婚姻這種事自然就被父親一手把控了。童婚制度中規定,青春期之前就能夠擁有結婚的權力,並且女子是無法拒絕男子的。在《摩奴法典》中更是規定「女性的結婚年齡為男性的三分之一」,這就說明24歲的男子將要迎娶8歲的女子,這種現象簡直不能被理解。
同時,法律明確規定女子最大不能超過12歲不婚。在民間如果誰家的女兒12歲還沒被嫁出去,那是會受到所有人的恥笑與唾棄的。同時,如果高種姓的男子看上了誰家的女子,那麼10歲的女孩嫁給50歲的老頭都是很常見的事情,她的父母還會因為嫁給了高種姓而感到榮幸與開心。
這種童婚制度的代價,就是女孩們會因為過早生育與被虐待的生活而早夭。同時因為醫療條件的落後,古印度的死亡率是非常高的,一旦丈夫去世,那麼這些幼小的女孩們就要被冠上「寡婦」的名號,從此剃掉頭髮,終身不能再嫁。在1881年印度的人口統計中,9歲以下的寡婦有7.9萬人,而10到14歲寡婦竟然有著20.7萬恐怖的數量。
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的思想也得到了改觀,童婚制度逐漸被世界所淘汰。我國在1950年就明文禁止了童婚制度,1978年印度也實施了相關的措施,可是見效甚微。如今在印度、東南亞以及非洲一些地區,童婚制度依然在民間非常盛行,儘管在世界層次已經被屢次抨擊,但它的廢止工作一直都沒能進行到位。
女性群體本就脆弱,但她們依然是擁有屬於自己的合法權益的,那些女孩們更是如此。沒有誰能決定誰的婚姻大事,更不能對一位女性進行侮辱與抨擊。孩子是需要保護的,女性是需要尊重的,希望在未來的世界裡,童婚這種悲劇的故事再也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