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陝西渭南的李女士,本想利用閒錢投資理財,沒成想卻遭遇到「殺豬盤」,被騙走21萬。
李女士立即和警方聯繫,並在警方的幫助下,又將自己的錢「騙」了回來。
今年12月初,李女士被邀請加入一個理財QQ群,並按照群裡一位王老師的推薦購買了股票。
受害人 李女士:2000多塊錢就買了100股,第二天把它賣出就能掙50塊錢。
按這位王老師建議買的幾隻股票,都是穩賺不賠,於是李女士對這位王老師的話深信不疑。王老師讓李女士下一個散戶專屬的App去美國市場炒股。隨後李女士兩天時間,分六次將21萬轉入這個帳戶進行操作,三天不到,帳戶上的數字顯示李女士就掙到了3萬多塊錢。
但當李女士開始提現時,錢卻遲遲到不了帳,這時李女士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她立即向警方報案,民警啟動止付機制,同時按照這類犯罪分子的心理給李女士支起了招。
陝西渭南市公安局華州分局杏林派出所教導員 張衛華:叫報警人以高額投資為誘餌,咱反過來「騙」騙子。
李女士告訴騙子,自己的親朋好友聽說自己賺了錢,也要跟著自己投資,要是別人看不到她卡裡賺的錢,怎麼能繼續追加投資呢?看到還有人上當,在利益的誘惑下,騙子也上鉤了,從當天晚上7點開始,騙子分四次給李女士轉來近21萬元。
多次轉錢以後,騙子才意識到,自己也被騙了,隨後「拉黑」了李女士的所有信息。
目前,渭南華州警方已經查封了所有涉案帳號,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如何識別和防範炒股群騙局?
近年來,類似的股票群騙局層出不窮。中新經緯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以「炒股群」為關鍵詞搜索,得到約30個結果,多數案件為詐騙類刑事案件。
在其中一起案件中,一個以炒股群誘導投資者炒原油期貨的公司內部員工廖某透露,其所在公司是這樣獲利的:若是公司做市商,就是客戶對賭,客戶虧的錢就是公司的利潤,若公司不做商,公司以交易手續費和倉息盈利。簡單說,就是這類平臺以客戶虧損為目的,客戶虧得越多,他們賺得越多。
記者注意到,在上述案例中,截至案發,客戶從該非法電子商務平臺入金1781.25萬元,出金776.12萬元,支付手續費266.33萬元,支付利息101.31萬元,公司則從中累計非法營收近1000萬元。也就是說除了手續費和利息外,該平臺還吞噬了客戶的大部分本金。
就如何識別和防範此類股票投資群騙局,2018年7月,證監會官網曾發布過一篇名為「警惕網際網路 『非法薦股』風險」的文章,該文章詳細總結了「非法薦股」的套路:
二是投資者加入微信群、QQ群、網絡直播室後,有自稱「老師」「專家」「股神」「老法師」的人,以傳授炒股經驗、培訓炒股技巧為名,實際上向投資者非法薦股,以獲得「打賞費」「培訓費」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費推薦股票,然後藉機邀請投資者加入「內部VIP群」或「VIP直播室」,宣稱有更專業的「老師」提供更高端的服務,並以各種名目收取高額服務費。
三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薦股」為名,實際從事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如利用微信群、QQ群、網絡直播室等實時喊單,指揮投資者同時買賣股票,涉嫌操縱市場,或者誘騙投資者參與現貨交易(貴金屬、藝術品、郵幣卡等)或境外期貨交易,牟取非法利益。這些非法活動花樣繁多,欺騙性強,而不法分子往往無固定經營場所,流竄作案,有的甚至藏身境外,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和證券市場正常秩序。
證監會提醒,請投資者選擇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獲取相關投資諮詢服務,對各類「薦股」活動保持高度警惕,遠離「非法薦股」活動,以免遭受財產損失。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名單可在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
事實上,根據《證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從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必須依法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許可;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
根據刑法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專家提醒,目前類似的虛假交易平臺通常無需投資者開通證券帳戶,也不必進行視頻認證,平臺沒有相應的金融業務資質,缺乏資金第三方存管機制。投資者應對類似平臺保持高度警惕,在遭遇股票群類似騙局後,一定要及時報警。
半島新聞綜合整理 素材來源:央視財經、中新經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