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道巴特爾
摘 要:蒙古國境內有蒙古語、哈薩克語、圖瓦語等語言,其中蒙古語是蒙古國國家通用語言,除了蒙古族以外,哈薩克族、圖瓦族都會蒙古語。20 世紀 40 年代,蒙古人民共和國放棄傳統蒙古文,改用西裡爾蒙古文字,但從 20 世紀 80 年代開始,又提出恢復使用傳統蒙古文倡議。蘇聯解體之後,蒙古國開始推行恢復使用傳統蒙古文的嘗試,但學界對延續使用西裡爾蒙古文或回復使用傳統蒙古文等問題持有不同觀點。
關鍵詞:蒙古國;蒙古語;西裡爾蒙古文;傳統蒙古文
一、蒙古國語言概況
蒙古語、哈薩克語、圖瓦語是蒙古國境內的主要語言,其中,蒙古語是蒙古國國家通用語言,居住於巴彥烏列蓋省、科布多省的哈薩克人使用哈薩克語,同時通曉蒙古語;居住於巴彥烏列蓋省、庫蘇古爾省、烏布蘇省的圖瓦人除了小部分人使用圖瓦語以外,大部分人已轉用蒙古語。
1.蒙古語
蒙古國蒙古語有4個方言,即北部的布裡亞特方言、西部的衛拉特方言、中部的喀爾喀方言,以及東南部的內蒙古人方言。蒙古國蒙古語的方言差別較小,僅存語音與詞彙差異,不同方言人可無障礙交流。
喀爾喀方言是蒙古國蒙古語的最大方言,全國近80%的人使用喀爾喀方言。在蒙古國21個省市中,後杭愛省、巴彥洪格爾省、戈壁阿爾泰省、東戈壁省、中戈壁省、扎布汗省、前杭愛省、南戈壁省等地的居民全部使用喀爾喀方言。此外,布爾幹省 97. 4%、中央省91%、肯特省 82.9%、庫蘇古爾省80.6%、烏蘭巴託市80%、色楞格省75.8%、東方省58.7%、蘇赫巴託省44.1%、科布多省31.3%、烏布蘇省20%、巴彥烏列蓋省1.2%的居民也使用喀爾喀方言。蒙古國國家通用語言以喀爾喀方言烏蘭巴託語音為標準音,使用其他方言的蒙古人及哈薩克人、圖瓦人都通曉喀爾喀方言。使用喀爾喀方言人遍布蒙古國,佔全國總人口的 76.7%,佔全國蒙古族總人口的 83.6%。[1]
喀爾喀方言內部有中部、東部、西部3個次方言差別。其中,中部次方言分布於中央省、後杭愛省、巴彥洪格爾省、戈壁阿爾泰省、東戈壁省、中戈壁省、扎布汗省、前杭愛省、南戈壁省、布爾幹省等地區;東部次方言分布於肯特省巴彥敖包、伊德爾梅克、克魯倫、木倫、巴彥呼杜克、伽拉什爾—卜英特等縣,以及蘇赫巴託省、東方省的部分地域;西部次方言分布於戈壁阿爾泰省,扎布汗省伊德爾、杜爾布爾津、烏日古木樂縣,烏布蘇省準杭愛、巴倫—圖如貢縣,科布多省達爾壁、策策克、錢達姆尼縣,庫蘇古爾省策策爾裡克、查幹烏拉、布林汗等縣和木倫市。
蒙古國衛拉特方言與中國蒙古語衛拉特方言、俄羅斯卡爾梅克語關係密切,由分布於蒙古國西部的杜爾伯特、巴雅特、扎哈沁、土爾扈特、厄魯特、明阿特等蒙古部落使用,有巴雅特、杜爾伯特、扎哈沁、土爾扈特、阿爾泰烏梁海、厄魯特等土語之分。
蒙古國布裡亞特方言與俄羅斯布裡亞特語、中國蒙古語巴爾虎—布裡亞特土語同源,分布於蒙古國的東北部與北部。此方言使用者主要聚居於東方省巴彥洞縣、查幹敖包縣、巴彥烏拉縣、楚倫庫列特縣和達西巴拉布爾縣,肯特省巴圖希熱特縣、賓德爾縣、達達爾縣等地。此外,在東方省查幹敖包縣,肯特省諾爾碧浪縣、曾赫爾曼德拉縣,布爾幹省特西克縣,色楞格省朱爾和縣,庫蘇古爾省杭哈縣、查幹烏爾縣等地,部分布裡亞特方言使用者與其他部族雜居。在肯特省布裡亞特人中還有喀木尼堪人,是使用蒙古語的通古斯語族部落,其語言保留較多中世紀蒙古語特點,並受到布裡亞特方言的影響。
使用蒙古國蒙古語內蒙古方言者均為與中國內蒙古有關係的人群,如,居住於蘇赫巴託省額爾敦查幹縣的東西烏珠穆沁人,東方省庫德爾木日、斯日古楞縣的東烏珠穆沁人,以及分散居住蒙古國各地的察哈爾人、浩齊特人、土默特人、巴林人、喀喇沁人、科爾沁人等。在蒙古國,使用內蒙古方言的人群較少,但該方言與蒙古國的喀爾喀方言、布裡亞特方言、衛拉特方言之間具有較大的差別。[2]
2.哈薩克語
哈薩克是蒙古國人口最多的少數民族,聚居於蒙古國西部的巴彥烏列蓋省及科布多省。蒙古國境內的哈薩克人近15萬人,佔全國總人口的6%,其聚居地區與哈薩克斯坦接壤,較好保留自己的語言文化。蒙古國哈薩克人是19世紀遷居蒙古國的。
3.圖瓦語
除哈薩克人外,蒙古國境內還有被通稱為「圖瓦人」的使用突厥語族語言的部族。據統計,蒙古國有近3萬圖瓦人,居住於蒙古國西北的巴彥烏勒蓋、庫蘇古爾、烏布蘇 3省。根據族源,將蒙古國境內的圖瓦人可分為唐努烏梁海人、阿爾泰烏梁海人、烏布蘇烏梁海人、察坦人等部落。
唐努烏梁海人是由圖瓦人民共和國薩彥嶺託真湖地區遷徙而來的,有1.5萬人,在巴彥烏勒蓋、庫蘇古爾、烏布蘇等地與達爾哈特蒙古人雜居。唐努烏梁海人均掌握蒙古語,多數掌握圖瓦語,少數掌握哈薩克語。
阿爾泰烏梁海人約有1.2萬人,居住於巴彥烏勒蓋省境內的科布多河上遊至布爾根河上遊的阿爾泰山區,可分阿爾泰山烏梁海人和阿爾泰諾爾烏梁海人兩個部分。其中,阿勒泰山烏梁海人是由俄羅斯薩彥嶺山區遷徙過來的圖瓦人後裔,原使用突厥語,後轉用蒙古國西部方言,而阿爾泰諾爾烏梁海人是蒙古烏梁海部後裔,使用蒙古國衛拉特方言阿爾泰烏梁海土語。
烏布蘇烏梁海人是由薩彥嶺遷來的圖瓦人分支,約有3000人,居住於烏布蘇省,使用突厥語族圖瓦語,多數會說蒙古語。
居住於庫蘇古爾省的庫蘇古爾烏梁海人有3000餘人,其中一部分使用蒙古語,一部分使用突厥語。使用突厥語言的人群自稱維吾爾,故被稱作庫蘇古爾維吾爾,其語言被稱作庫蘇古爾維吾爾語,屬於圖瓦語。庫蘇古爾省還有被稱作察坦的一部分突厥人,此部分人自稱杜哈人,使用圖瓦語的杜哈土語。
此外,蒙古國境內還有為數不多的霍通人(東幹人)、回鶻人、維吾爾人、達斡爾人、夏塔特人(漢人)等,這些人分布於蒙古國各地,均使用蒙古語。
二、蒙古國文字改革歷程
歷史上,蒙古人主要使用傳統蒙古文(回鶻體蒙古文)。20世紀40年代,蒙古人民共和國放棄傳統蒙古文,改用西裡爾蒙古文字。後來,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蒙古人民共和國提出恢復使用傳統蒙古文倡議,並1991年制定恢復使用傳統蒙古文的方案。蘇聯解體之後,蒙古國開始推行恢復使用傳統蒙古文的嘗試。
1930年,蒙古人民共和國首次提出蒙古文拉丁化方案。是年4月,蒙古人民革命黨第八次代表大會提出《關於使用拉丁化文字決定》,並於1931年開始實施。但此決定實行不久被迫停止。
1941年,蒙古人民共和國提出蒙古文的西裡爾化方案。是年3月,成立國家文字改革委員會,制訂西裡爾蒙古文字母方案,試圖以西裡爾蒙古文替代傳統蒙古文。
1944年,蒙古人民共和國第二次提出蒙古文的拉丁化方案,公布《全民使用拉丁文字的決定》。
1946年,蒙古人民共和國啟用西裡爾蒙古文。
1990年,蒙古人民共和國部長會議作出《關於組織全民學習傳統文字活動》的決定,成立國家公務使用傳統蒙古文的指導委員會。[3]
1991年,蒙古國大呼拉爾決定,從1994年開始國家所有公文都使用傳統蒙古文,1991—1994年,蒙古國小學從一年級開始教學傳統蒙古文,蒙古國國璽及政府公章、牌匾等統一更換為傳統蒙古文。
1995年,發布《蒙古文國家方案》,計劃在未來10年之內,逐步恢復使用傳統蒙古文,決定小學三年級開始教學傳統蒙古文。[4]
2003年,蒙古國大呼拉爾制訂《拉丁字母國家方案》,自2004年1月1日開始執行由國家計量與標準委員會批准的《用拉丁文轉寫西裡爾蒙古文的標準》。
2008年,蒙古國政府頒布《2008—2015年蒙古文字國家計劃—2》,向教育、文化、科學等部門下達任務,要求擴大傳統蒙古文的使用範圍。
2010年,蒙古國頒布總統命令,規定蒙古政府官員在外交活動中的公文信函必須使用傳統蒙古文,要求蒙古國公民的出生證明與結婚證明、教育機構頒發證件等必須合璧使用傳統蒙古文和西裡爾蒙古文。
2013年,蒙古國規定,地方政府部門的往來文書要使用西裡爾蒙古文和傳統蒙古文。烏蘭巴託市政府辦公廳決定,要求市內所有場所牌匾書寫使用西裡爾蒙古文。蒙古國總檢察院外交邀請函正式使用傳統蒙古文書寫。
2014年,由蒙通社主辦的蒙古國民族傳統文字書法大賽頒獎儀式在烏蘭巴託舉行,蒙古國總理阿勒坦呼雅格為獲獎者頒獎。
三、蒙古國文字改革趨勢
雖然蒙古國加大恢復使用傳統蒙古文的力度,但在具體實行過程中遇到了眾多問題。其一,傳統蒙古文從上至下的書寫規則與多種文字不同,難以適應現代排版技術,從而阻礙其信息化歷程;其二,傳統蒙古文字與現代蒙古語口語脫節嚴重,無法準確書寫現代蒙古語口語;其三,傳統蒙古文字字母系統比較複雜,字母變化較多,與拉丁文、西裡爾文相比,學習掌握需要較長時間;其四,蒙古國使用西裡爾蒙古文七十餘年,很多公民不願棄用西裡爾蒙古文。
蒙古國學者廣泛關注延續使用西裡爾蒙古文與恢復使用傳統蒙古文等文字使用問題,對於文字改革,學界持有不同觀點。一部分學者認為,傳統蒙古文是蒙古文化的攜帶者,蒙古文字、蒙古語言和蒙古文化具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只有恢復使用傳統蒙古文才能繼承和發揚蒙古族傳統文化。另一部分學者認為,西裡爾蒙古文便於學習和使用,對當今蒙古國文化教育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而傳統蒙古文字難以學用,落後時代,不易恢復。此外,部分學者持謹慎態度,認為保留西裡爾文和恢復傳統蒙古文各有利弊,主張進一步完善現行的西裡爾蒙古文。蒙古國國家語言文字委員會成立文字規則修正小組,計劃編寫西裡爾蒙古文規範詞典,進一步修訂西裡爾蒙古文的書寫規則。
對於規範西裡爾蒙古文書寫規則問題,蒙古國各界也觀點不一。2013年 11月,蒙古國科學院院士特穆爾套高教授接受媒體專訪時認為,現行西裡爾蒙古文書寫規則要修改。在1990年以來的政府公文及民間文書中,西裡爾蒙古文書寫不規範現象極為常見。因此,蒙古國政府提出委託蒙古國語言文字委員會制定文字規範方案,蒙古國總理也強調「制定文字更加貼近蒙古語語法規則的文字規範」,進一步簡化現行西裡爾蒙古文的書寫規則。2014年,烏蘭巴託市政府要求首都所有牌匾一律使用西裡爾蒙古文。而 2017年7月,巴特圖勒嘎接任蒙古國總統,繼續推行恢復使用傳統蒙古文政策。
蒙古國恢復使用傳統蒙古文的政策,不僅有利於傳承和發揚蒙古族傳統的優秀文化,而且有利於中蒙兩國的文化教育合作,可促進兩國蒙古族語言文化交流。使用相同的語言文字,可加深兩國蒙古族的親和力,鞏固中蒙兩國的友好鄰邦關係。
參考文獻
[1]C.嫫嫫,Y.孟和—阿木古楞. 現代蒙古語及其方言(蒙古文)[M]. 呼和浩特:內蒙古教育出版社,1990:106.
[2] 斯琴. 蒙古語方言學(蒙古文)[M]. 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8:524.
[3] 巴音吉日嘎拉. 蒙古國傳統文化與文字改革[J]. 內蒙古大學學報(蒙古文版),1999,(3).
[4] 齊心. 蒙古國文字:一個文化傳承與政治取向的問題[J]. 解放軍外國語學院學報,2008,(5).
原載於《滿語研究》201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