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上直播「民告官」案件 上海司法行政系統機關負責人等出庭應訴...

2020-12-19 新民晚報

新民晚報訊 (記者 宋寧華)雲上直播「民告官」案件,成為上海司法行政系統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旁聽、講評「三合一」教學現場。12月3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博因不服司法鑑定執業投訴處理訴市司法局、普陀區司法局共同被告案」。

圖說:庭審現場 市司法局供圖(下同)

該案是一起當事人不服司法鑑定舉報投訴處理的二審案件,上訴人及其代理人在北京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參加庭審。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董海峰及普陀區司法局副局長章潔分別代表兩被上訴人出庭應訴,坐在了被告席上。在審判長的主持下,上訴人、被上訴人雙方圍繞被訴行政行為的法定職權、程序、事實認定以及法律適用等方面展開了舉證、質證,充分發表辯論意見。在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結束後,合議庭宣布,將在庭後對本案評議並判決。

庭審結束後,「雲旁聽」會場隨即開展講評活動。普陀區司法局局長顧宇斌今年已兩次出庭應訴,他認為,對於行政機關的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來說,出庭是很好的法治教育課。下一步,普陀區司法局要堅持不懈狠抓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爭取相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有新突破。

圖說:上海司法行政系統機關負責人等出庭應訴、旁聽、講評行政案件

徐匯區司法局局長左靜鳴介紹,她剛從法院轉崗到司法局工作,以旁聽者身份參加庭審,從另一個角度體驗庭審,感悟頗多。「三合一」活動既是一場精彩的審判活動,同時也是一次難得的「現場教學」。通過現場觀摩庭審,大家對樹立法治底線思維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等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據悉,這起「民告官」行政訴訟案件的庭審過程通過視頻直播的形式,成為上海司法行政系統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旁聽、講評「三合一」教學現場。市司法局領導、相關業務處室及16個區司法局負責人,部分市政府相關負責人等70餘人,「雲旁聽」了整場庭審,並在庭審後開展講評交流活動。此外,正在市司法幹部學校舉辦的「2020年度上海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培訓班」的40餘名學員,也將此次「三合一」活動作為難得的實戰教學課程,通過視頻方式全程觀摩。

相關焦點

  •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規定有哪些?
    行政訴訟法規定了被訴行政機關負責應當出庭應訴一部按原則,這是為了達到「民告官,告官要見官」的目的,作為行政訴訟的特殊制度規則,在法考中自然有一席之地。接下來我們來回顧一下相關的知識。1.負責人出庭要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可以另行委託1~2名訴訟代理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能夠證明該行政機關負責人職務的材料。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應當在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基本情況、案件由來部分予以列明。
  • 上海擴大「民告官」範圍 行政首長出庭將成常態
    上海擴大「民告官」範圍 行政首長出庭將成常態   行政訴訟通常被稱為「民告官」,行政首長出庭制一直普遍受到社會關注。近日,市政府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和旁聽審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上海全面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和旁聽審理制度,並將出庭應訴負責人範圍從主要限於行政機關正職領導、分管法制和業務工作的副職領導,擴大至行政機關全體領導班子成員。其中,將出庭應訴和旁聽放在一個文件中同時作出規定,這是本市建設法治政府的創新舉措。
  • 行政機關出庭應訴新規:除一把手,分管負責人也可應訴
    新京報訊(記者 王俊)現實中,不少政府機關「一把手」在面對「民告官」案時,應訴不積極難覓官影,或存在「出庭不出聲」,令應訴成擺設等情形。6月23日,最高法發布《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一步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 讓「告官見官」成為常態,銀川地區涉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
    會議通報了自2019年跨區劃集中管轄以來,銀川鐵路運輸法院審理的涉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通報指出,自集中管轄以來,銀川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的801件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691件,出庭應訴率達到86.27%,2020年與同期相比上升12.62%,「告官見官」已逐漸成為銀川鐵路運輸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新常態」。
  • 《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附...
    人民法院作為化解行政糾紛的最後一道關口,就是要把化解「官」民糾紛、倡導「官」民平等、實現「官」民和諧放在重要位置。《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通過明確負責人出庭應訴程序,進一步實現「官」民面對面處理糾紛,進一步推進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四是始終堅持以推進訴源治理為重要使命。
  • 雲南將逐年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比例
    新華網發(趙嘉 攝)  新華網昆明12月15日電(劉東)據14日在昆召開的《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新聞發布會消息,決定已於11月25日公布施行。決定明確,將逐年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比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高或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
  • 中國首例副省長出庭 破解「民告官不見官」困境
    瞿宏倫 攝中新網貴陽1月28日電 題:中國首例副省長出庭 破解「民告官不見官」困境記者 周嫻 1月28日,貴州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韓德洋表示,「貴州省法院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化、規範化、常態會,有效解決『告官不見官』的問題,2017
  •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13年:從始作俑到壁上觀
    如還沒開庭,原告一看行政機關負責人沒有出庭就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三條的規定開始抗議,於是法庭責令被告負責人出庭,於是,還沒開庭就沒有結束了。這是不是更短?B我曾經是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堅決擁躉者。我們區政府自2008年5月開始就狠抓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10年來堅持不懈,行政首長出庭統計口徑率超過100%。
  • 「民告官」案件,「官家」不這麼做就要被「亮燈」
    數據顯示,在今年前10個月中,各行政機關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71.2%,與去年同比增長率超一倍。絕大部分涉訴委辦局和街道鎮的出庭應訴率均達100%,其中包括城管執法局、規劃資源局等案件較為集中的單位。多年來,在「民告官」訴訟中如何推動行政首長自覺出庭應訴,一直是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卻鮮見實效的一件難事。
  • 民告官能見官!這地法院開庭審理兩起行政案件 行政機關負責人均...
    俗話說,「告官要見官」,提起行政訴訟的當事人往往都存在這樣的顧慮:我告的是某政府,但如果看不到主要負責人怎麼辦啊?如果政府隨便派一個員工來打發我,我又該怎麼辦啊?今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是指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應當在第一審、第二審、再審等訴訟程序中出庭參加訴訟,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
  • 「告官要見官」!雲南今後涉及土地房屋徵收等行政案件,負責人……
    「告官要見官」是行政訴訟案件中,當事人最樸素的願望。12月14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新聞發布會。社會關注度高的行政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應出庭應訴出庭應訴是行政機關的法定義務,2019年,雲南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已達60.07%。
  • 中國「民告官」有何新氣象?
    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又將給「民告官」帶來哪些新氣象?「這部司法解釋將對推進嚴格規範文明執法、促進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推進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產生積極影響。」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黃永維說。
  • 最高法明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包括正職和副職
    該《解釋》針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這一新制度,作了兩項規定,一是明確行政機關負責人包括行政機關的正職和副職負責人。二是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可以另行委託一至二名訴訟代理人。針對這一規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李廣宇在回答媒體記者提問時表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這在修改前的行政訴訟法裡是沒有規定的。
  • 自治區高院印發《關於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指導意見》
    2020年3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指導意見(試行)》,該意見明確:在行政訴訟案件中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的情形,並強調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目標。為有力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相關工作,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印發了《關於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指導意見》。
  • 最高法:涉食藥、公衛安全等案件應通知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南都訊 記者劉嫚 發自北京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對於涉及食品藥品安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案件,法院應通知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 我市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落地落實
    本報訊 (記者 錢楓) 近日,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司法局、市普法辦聯合開展全市領導幹部旁聽庭審活動,副市長徐樹新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市直部分重點執法部門、市縣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近年內未依法履行行政應訴義務的單位負責人等100多人參加活動。
  • 最高法出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新規,「4+4」種情形能見官!
    「告官見官」真的會成為常態嗎?【這些案件法院會通知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規定》第4條規定,對於涉及食品藥品安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或者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等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 破解「告官不見官」「出庭不出聲」雲南人大常委會助推行政審判工作
    近日,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關於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的決定》,並於12月14日會同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決定》作出司法解讀。《決定》共16條,規定了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前提下,明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建立「府院聯繫」工作長效機制,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生效裁判文書履行率及司法建議落實等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標準;構建合力化解行政爭議機制的主要框架,明確通過整合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行業調解、律師調解等社會力量,健全完善行政訴訟與行政裁決、行政複議等有機銜接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 湖南省高院:去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提高至32.6%
    湖南省高院:去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提高至32.6% 澎湃新聞記者 譚君 通訊員 陶琛 2019-08-15 12:21
  • 遠安縣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
    2020年,遠安縣縣、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直相關部門行政機關負責人應出庭行政應訴案件28件,實際出庭應訴28件,出庭應訴率達到100%。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法律規定的剛性要求,也是法治建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