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有道是「三年清知縣,十萬雪花銀」,官場貪腐是一個亙古不變的議題。無論是王權至上的古代封建社會,還是崇尚自由民主的當今社會,貪腐問題都一直存在。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領導人們也可謂是絞盡了腦汁,但上千年來卻從來沒人能夠徹底解決這一千古難題。
就我國古代而言,明朝和宋朝都對貪腐問題十分關注,他們一個主張「嚴打」一個主張「高薪養廉」,可偏偏這兩個朝代的貪腐問題都十分嚴重。為何越是大力打擊貪腐,貪腐問題反而越來越遠嚴重呢?接下來我們就以宋朝為例來分析一下。從「厚奉」到物慾橫流,宋朝的「高薪養廉」制度為何走向扭曲?
一、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
眾所周知,宋朝早期的時候國力還是十分強大的。而且宋朝不像其他許多朝代一樣重視所謂的「農本思想」,為了維持自己農業大國的地位而極力阻礙商業的發展。宋朝的商業十分繁榮,發達的商品經濟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推動社會的繁榮和富強,但同時也會使整個社會形成奢靡攀比的風氣。
正是由於這種不良風氣,導致了當時的人們無比崇尚金錢。在宋朝之前,人們結清大多看重門第,重視對方的人品和出身。只要對方家世清白,人品貴重,有沒有錢反倒成了其次。但到了宋代,由於經歷了長期的戰亂,以及科舉制度的盛行門閥制度漸漸受到衝擊。此時雙方結親便漸漸從看中對方的出身門第轉移到了看中對方的身家和才華。
在這種奢靡成風的不良社會風氣影響之下,人們更加注重物質上的享受。而想要肆意揮霍和享受,自然離不開錢財的支撐。而這樣的攀比和揮霍,在「滿朝朱紫貴」的士大夫階層中就更加盛行了。雖說宋朝官員的福利待遇已經算得上是我國歷史上空前的優厚了,但和當前奢靡的社會風氣相比,官員們的收入顯然難以支撐。
這樣一來,無論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物質享受還是為了不在同僚面前落了下乘。官員們都不得不想盡辦法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斂財,長此以往,宋朝官場的奢靡之風自然也就愈演愈烈了。都說「人心不足蛇吞象」,任何人都會有欲望,但我們必須學會掌控自己的欲望。人一旦無法掌控自己的欲望,便免不了淪為欲望的奴隸。
二、不合理的官員薪俸制度
雖說宋朝一直鼓吹所謂的「高薪養廉」制度,但事實上,宋朝官員的俸祿體系卻存在著很大的弊端。首先就是各級官員之間的收入差距巨大,普遍來說,官位越高官員所獲得的俸祿以及國家所補貼的各項福利就越多,而那些低階官員卻只能領著微薄的俸祿。此外,京官的俸祿普遍高於地方官員。正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當官員收入出現巨大的兩級分化時,必然會顯現出各種各樣的弊端。
大家都是為國家服務,但最後得到的收穫卻天差地別。那些薪俸低的低級官員自然會有牴觸情緒,而且他們同樣需要維持自己的生活,也同樣在追求更高層次的生活。當國家付給他們的薪俸不能維持他們的支出時,他們自然會一下方設法的從百姓身上搜刮民脂民膏。這個道理放在地方官員身上同樣如此,眼見著京官領著豐厚的俸祿,而自己卻過得捉襟見肘時,他們自然也會想方設法獲取灰色收入。
「高薪養廉」這一政策,它的初衷是好的。但他卻沒能結合實際情況,盲目的高薪其實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是宋朝官員收入的兩極分化狀態。它的實施導致宋朝是上層官員收入急劇增加,而下層官員依舊囊中羞澀。這樣一來,許多下層官員即使有心清廉為官也會迫於現實而不得不貪。同樣豐厚的薪水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執掌上層官員的野心和貪慾,導致上層官員慾壑難填,從而導致了宋朝官場貪腐之風的盛行。
三、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
縱觀整個宋朝歷史,朝廷雖然一直打著反貪反腐的口號。但他們在執行過程中的表現,卻往往差強人意。從《宋邢統》記載中來看,貪腐在宋朝是重罪。宋朝統治者對貪腐問題也十分重視,宋太祖曾說「吏不廉則政治削,祿不充則饑寒迫」。並且為了嚴懲貪腐官員,其曾規定放了貪腐之罪的官員,和那些十惡不赦的重型犯一樣,不在朝廷大赦之列。由此可見,剛開始的時候,宋朝確實大力打擊貪腐。
但到了宋朝後期的時候,統治者們為了博得寬厚仁愛的美名。在打擊貪腐時往往會手下留情,這樣一來,官員們貪汙腐敗所付出的代價就不向法律上所規定的那麼大了。當你或出很小的代價就能獲得很高的回報時,想必沒有人會不動心吧。而「高薪養廉制度」也正是在這樣情況之下誕生的。統治者的本意也是想要通過高薪來遏制官場的腐敗現象,但最後卻事與願違,反倒滋生了官員們的野心和貪慾。
小結:
任何好的想法其實都需要相應的制度來保證它的實施,「高薪養廉」這一制度其實是一個很好的想法,但它卻缺乏強有力的制度保障以及監督措施。正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制度的推行過程中必須要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如果一味紙上談兵的話,往往會適得其反。
參考文獻:
《宋邢統》
《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