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年間明朝政府清丈土地,統一畝制增加了朝廷財政收入
在幾千年的封建社會裡,土地和賦役是有關國計民生的頭等大事。歷代開明君主,都非常重視土地和賦役方面政策的制定明朝的萬曆皇帝也不例外。當時,在明朝內部>地主官紳勳貴的兼併土地現象非常普遍。王室勳貴籌佔有太量的莊田例如,以誰禪取得皇帝信任,在內閣達二十一年的嚴嵩,在北京附近有莊田一百五十多所。這還不算,又在南京、揚州廣置良田房產,而他的原籍袁州一府四縣的土地,十分之七被他侵佔。另外像一手提拔起張居正的首輔徐階在松江佔田達六萬畝,江西安遠等地也有不少土地歸他所有。
土地兼併和賦役負擔的不平均給統治階級帶來危險——豪強兼併,民貧失所。私家日富,公室日貧,國匱民窮,病實在此。為了解決這個癥結性問題萬曆六年十一月,皇帝下令在福建首先試行淸丈田糧。萬曆皇帝在諭旨中說:「因為播雄田糧不均,百姓受累,命令撫按按實際情況清丈土地。」福建淸丈完畢,淸丈出隱瞞逃稅田地二千三百多頃,成效顯著。於是張居正會同閣臣申時行等決定,把福建丈量法推行到全國各地。萬曆皇帝批准了這一決定。頒發「清丈田糧八款」,對清丈的日期、清丈田畝面積的計算方法和清丈經費等方面的問題做了具體的規定。
清丈全國土地,只在洪武年間有過一次。那時,明朝政府普遍丈量土地,編制了魚鱗冊,詳細記載每鄉每戶土地的畝數和方圓四至,並且繪製成圖。明朝政府就根據黃冊和魚鱗冊來限制人民的遷徙和進行陚稅徭役的剝削,豪強富戶隱匿土地和戶口的情況也相對減少了。萬曆清丈是繼洪武清丈之後第二次全國規模的田地稅糧清理工作。淸丈全國土地,包括勳戚的莊田和軍屯地在內,阻力之大是可輯面知的。為了淸丈工作的順利實施,萬曆皇帝頒布清丈令,對敷衍塞責的地方官嚴懲不貸。松江知府閻邦寧、池州知府郭四維、安慶知府葉夢、徽州府拿印官同知李好問等。對清丈田糧持消極態度,萬曆皇帝追究下來,這些官員愛到停俸戴罪管事的處分,責令他們將功補過。建德縣豪民徐宗武等人阻撓丈量土地,萬曆皇帝立即下令通令全國,命令豪民徐宗武等將九年拖欠的錢糧追奪還官,並對包庇豪民的鐓寧兵備道程拱辰,給予停俸戴罪督責丈量的處分。
在朝廷的強大政治壓力下,從萬曆八年到萬曆十一年,清丈工作在全國各地陸續完成。清丈土地以後,由於土地有了準確的數字,賦稅也就有了固定的定額。這樣就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從前稅糧負擔不均的狀況。對有糧無地的百姓無疑是有好處的。清丈清出了不少從前豪紳富戶隱匿不報的田地。這樣一來,又使政府所控制的承擔稅糧的耕地面積大幅度增加。以浙江衢州府西安縣為例,清丈前,田地缺額,稅糧沒有著落。清丈後,查出不少隱匿不報的田地,這樣來,不僅補足了原來的定額,還多出田地百多頃。山東通過清丈,新增民地三十六萬三千多頃、屯地二千二百多頃,較原額增加了百分之四十。類似這種情況,全國還可以舉出好多例子。
清丈土地前,北方畝制混亂,在清丈過程中,首先統一了畝制,一律以二百四十步為一畝。這就徹底改變了從前那種大黹、小畝相差翁殊的十分不合理的現象。南方地區則實行官由、民田稅糧科爾一充化。一萬曆清丈成效是十分顯著的從當時各地官員向朝廷提交的清丈報告中看出,承擔賦稅的耕地面積大幅度增加是毋庸置疑的,很大程度上使豪強地主得到抑制,大大增加不政府的財政收入。
清丈田糧,是萬曆新政經濟方面最重大的改革之一,張唐正的開源節流雙管齊下的理財思想的宗旨在這裡又一次得到最好的體現。清丈田糧是以萬曆皇帝的名義進行的,然而瘢麇芷的勸績卻是不可抹煞的。從中我們可以看出,萬曆皇帝的思想是多麼前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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