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小果保護傘涉嫌的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了解一下?

2020-12-06 北京日報客戶端

備受關注的孫小果案件再審開庭了,19名涉嫌職務犯罪的公職人員和重要關係人被移送審查起訴。在公職人員「保護傘」涉嫌的一系列罪名中,有兩項是它們——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

什麼是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在涉黑腐敗方面,圍繞這兩個罪名,近兩年都發生過哪些典型案例?

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的犯罪主體都是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員中從事偵查、檢察、審判工作的人員。

什麼是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規定在《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比如,涉嫌下面這些具體情形,應予立案:

對明知是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偵查、起訴、審判。湖南省靖州縣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楊建國為了幫助涉黃酒店老闆儲某脫罪,居然找人頂包替儲某進看守所,還教頂包者如何應對公安機關的審訊。最終,楊建國被「雙開」。2018年10月,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9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較輕的追訴,或者使罪輕的人受較重的追訴。涉嫌故意殺人被網上通緝,最後竟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被輕判?湖北省襄陽市曾出現這樣一個蹊蹺案件。更蹊蹺的是,辦案人員發現,這麼大的刑事案件,竟然沒有公訴內卷。順藤摸瓜,最終確定樊城區人民檢察院原公訴科內勤夏琳將公訴內卷私自銷毀,再通過夏琳深挖,又發現刑案主辦人——時任樊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偵查一隊中隊長呂鵬收受賄賂,在偵查取證過程中,以將重罪改輕罪為目的,違背案件事實真相,從有利於陳某罪輕的過失致人死亡罪方面搜集證據,致使陳某重罪輕判。截至2019年4月,已將夏琳、呂鵬等8名保護傘移送司法機關,其中6名黨員被開除黨籍。

在立案後,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應當採取強制措施而不採取強制措施,或者雖然採取強制措施,但中斷偵查或者超過法定期限不採取任何措施,實際放任不管,以及違法撤銷、變更強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脫離司法機關偵控。長沙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原支隊長胡志國,曾是公安英模,卻在2017年9月黯然落馬。胡志國與某投資公司董事長李某關係深厚, 2002年,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受理了李某涉嫌虛假出資、挪用公款的案件,在時任支隊長胡志國的「運作」下,對李某的強制措施先後變更為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2018年4月,胡志國被「雙開」,其涉嫌違法犯罪的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涉嫌犯罪所得隨案移送。

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枉法判決、裁定,即有罪判無罪、無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輕判、輕罪重判。2017年2月至8月,吉林龍井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原庭長、員額法官曹香春在審理以彭守春為首的涉黑犯罪團夥的案件期間,接受他人請託,利用職務便利,違背事實和法律,對彭守春方面提出的案件關鍵證人證言、書證未經法律程序進行審核便予以採納,致使不應當判處緩刑的彭守春被判處緩刑。2019年3月,曹香春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另外,對明知是沒有犯罪事實或者其他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責任為目的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其他徇私枉法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也應予立案。

什麼是徇私舞弊減刑罪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規定在《刑法》第四百零一條:司法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予以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比如,涉嫌下面這些具體情形,應予立案:

刑罰執行機關的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違法報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審判人員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徇私舞弊,違法裁定減刑、假釋或者違法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監獄管理機關、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徇私舞弊,違法批准暫予監外執行;不具有報請、裁定、決定或者批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權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偽造有關材料,導致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被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其他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說到徇私舞弊減刑罪的典型案例,不得不提山西省太原市黑社會老大任愛軍。任愛軍2003年就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綁架罪等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卻經多次減刑,於2013年6月「神奇」刑滿釋放。在他的違法減刑過程中,監獄、法院、檢察、公安系統等90名公職人員都「趟了渾水」。時任山西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王偉多次主動給下面的監獄打招呼,晉中監獄用汾陽監獄弄虛作假給予任愛軍的獎勵積分和相關偽造的減刑證明材料,提請將其刑期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而本應起到審判監督作用的法院和檢察院也層層放水,從院長、分管院長、法庭庭長到主審法官全部枉法裁定,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關中翔在擔任臨汾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時,夥同他人徇私枉法,三次裁定減少任愛軍刑期。2018年,關中翔被「雙開」,和他同時被處理的省管幹部還有3名——山西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王偉,省監獄管理局副巡視員高奇被「雙開」, 省人民檢察院原副巡視員賈文聲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張琰)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號

流程編輯:王宏偉

相關焦點

  • 孫小果被判死刑 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
    孫小果被判死刑 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 來源:上海熱線時間:2019-12-24 16:26:08 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的主要違法犯罪行為: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
  • 沙坡頭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賄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對...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指揮部原主任吳海波(正處級)涉嫌受賄、徇私枉法、徇私舞弊減刑一案,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7月2日,由中衛市沙坡頭區人民檢察院向中衛市沙坡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1997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吳海波在吳忠市公安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吳某(另案處理)辦理假立功、偽造立功證明材料、非法收受吳某某及其家屬財物數額巨大,吳海波充當了以吳某為首的黑社會組織的「保護傘」,依法應當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一個「孫小果」,一群「保護傘」!
    △孫小果繼父李橋忠△孫小果母親孫鶴予相關法院對孫小果繼父、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李橋忠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對孫小果母親孫鶴予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雲南省司法廳和監獄系統的相關人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後,為孫小果違法減刑,分別觸犯受賄罪和徇私舞弊減刑罪。對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
  • 孫小果案「保護傘」的認定及其法律適用
    就孫小果所涉系列案件而言,則主要涉及枉法裁判型、違規減刑型、串通案情型、幫人說情型等幾種類型。需要注意的是,「保護傘」既不是一個規範的刑法學概念,也不是某一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因為我國現行刑法中並沒有一個黑惡勢力「保護傘」罪。因此,刑事審判過程中,「保護傘」們實施的不同的「保護」行為,具體涉及什麼罪名,要遵循罪刑法定原則,依據刑法對相關犯罪構成要件的具體規定確定罪名,對行為人定罪處罰。
  • 金錢開道、沆瀣一氣,孫小果的「保護傘」是這樣形成的
    △孫小果繼父李橋忠△孫小果母親孫鶴予相關法院對孫小果繼父、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李橋忠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對孫小果母親孫鶴予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雲南省司法廳和監獄系統的相關人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後,為孫小果違法減刑,分別觸犯受賄罪和徇私舞弊減刑罪。
  • 孫小果家庭普通為何能有一群「保護傘」?央視揭秘
    △孫小果母親孫鶴予相關法院對孫小果繼父、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李橋忠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對孫小果母親孫鶴予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雲南省司法廳和監獄系統的相關人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後,為孫小果違法減刑,分別觸犯受賄罪和徇私舞弊減刑罪。對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
  • 金錢開道、沆瀣一氣 孫小果的「保護傘」這樣形成
    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李橋忠(孫小果繼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孫鶴予(孫小果母親)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梁子安、田波等多名公職人員也分別獲刑。
  • 一個孫小果,為何「撂倒」這麼多人
    △孫小果繼父李橋忠△孫小果母親孫鶴予相關法院對孫小果繼父、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李橋忠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對孫小果母親孫鶴予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雲南省司法廳和監獄系統的相關人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後,為孫小果違法減刑,分別觸犯受賄罪和徇私舞弊減刑罪。對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
  • 孫小果獲專利減刑內幕曝光:獄警傳遞圖紙 獄友來製作 多次出具虛假...
    其中,孫小果繼父李橋忠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孫小果母親孫鶴予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此外,因在孫小果服刑期間涉嫌違法幫助其減刑, 6名監獄幹警分別獲刑2年至5年半不等。其中雲南省第一監獄指揮中心監控民警周忠平,因犯徇私舞弊減刑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 阜陽一獄警涉徇私舞弊減刑罪:幫罪犯傳遞物品,9人違規減刑
    12月11日,安徽省阜陽市檢察院以涉嫌徇私舞弊減刑罪,依法對阜陽監獄民警何聯江立案偵查。這也是刑事訴訟法修改後安徽省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的第一起司法工作人員涉嫌損害司法公正的職務犯罪案件。在監區研究對罪犯提請減刑時,何聯江故意隱瞞罪犯違反監規的事實,同意監區為罪犯提請減刑,先後有九名罪犯被裁定減刑。檢察機關認為,何聯江已涉嫌徇私舞弊減刑罪。何聯江現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 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主要違紀違法行為有哪些?官方披露
    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的主要違法犯罪行為: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
  • 孫小果,判了!死刑!
    對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李橋忠(孫小果繼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對孫鶴予(孫小果母親)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 什麼是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予以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行為。如果罪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條件,行為人徇私舞弊,為其減刑、假釋或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即可構成本罪,根據本罪主體性質的不同,其行為方式具體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執行機關的工作人員明知罪犯不符合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如偽造悔改或立功表現、病歷診斷證明、實際執行的刑期等,製作、報請內容虛假的有關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材料;二是有權決定減刑、
  • 早讀|孫小果多次違規減刑曾引監獄質疑反對,其母繼父竟請託將其調監
    對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李橋忠(孫小果繼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對孫鶴予(孫小果母親)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對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
  • 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係人職務犯罪案一審宣判
    對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李橋忠(孫小果繼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對孫鶴予(孫小果母親)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對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
  • 涉孫小果案19名公職人員和重要關係人職務犯罪案一審宣判
    對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李橋忠(孫小果繼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對孫鶴予(孫小果母親)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 孫小果案19名涉案人員獲刑:母親20年,繼父19年
    對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李橋忠(孫小果繼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對孫鶴予(孫小果母親)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對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對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梁子安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對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田波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 孫小果案:其母獲刑20年,繼父獲刑19年,19名公職人員和重要關係人均...
    對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李橋忠(孫小果繼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對孫鶴予(孫小果母親)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對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對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梁子安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對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田波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 孫小果,偷來的20年總算到頭了
    但現實中,孫小果不僅沒有死,反而先被改判死緩,接著又多次減刑。2012年,孫小果刑滿釋放,並迅速「東山再起」,成為昆明多家夜店股東。撿回一條命的孫小果,非但沒有任何的反省和收斂,反而繼續作惡,危害一方。幸好,掃黑除惡空降雲南,孫小果終於再次被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