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走到盡頭,一卷衛生紙或許都能成為導火索。
老實說,千奇百怪的離婚故事我見多了。
但因「冠姓權」離婚,倒挺新鮮。
這兩天,網友@論文與打拳可以得兼被推上輿論浪尖。
「論文姐」在博文中稱婚後「女拳」意識覺醒,認為孩子得跟自己姓,但丈夫死活不同意。
即便丈夫是典型的「別人家的丈夫」。高學歷、高收入、家境好、下班回家主動帶娃做家務。
但這都不是她追求的生活。
於是,論文姐便憤然提出離婚,並大方曬出離婚證。
其實,爭奪孩子的冠姓權乃至與丈夫談不攏而離婚。這都是論文姐的權力,亦是她的自由。
沒有任何可指摘的地方。
但仔細看完她的言論,便叫人三觀震碎。
論文姐主動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並分割財產,直至順利離婚。
歸根究底因為孩子是男孩,且隨夫姓。
孩子與自己「不是同一條船上」是論文姐的原話,所以拒絕撫養外姓崽。
從成功離婚開始,論文姐便成為野蠻生長的「女拳」獵巫。
並視因冠姓之爭而離婚的女性為同類人。稱已婚女性為「驢」,男性為「蛆」。
自詡為「知名離婚博士,拋夫棄子冠姓權總冠軍」。
總之,論文姐diss一切異己的聲音。
把孩子當私產,因不能冠以自己的姓,便視作「異姓幼崽」。
一邊嘲諷結婚人士,另一半卻讚揚同事的混血孩子顏值高。
種種行為蠻橫且自私。
本來有權追求冠姓權的論文姐,言行反倒令人不適。
我從來不覺得孩子和父姓是天經地義。
夫妻因冠姓權出現分歧,只能說婚前沒有認真探討,導致有你無我的爭執。
但正如胡適說:
請你們多提出一些問題,少談一些紙上的主義。
姓氏的主張是個人自由,從來與「女拳」無關。
女性到底有沒有冠姓權?
毋庸置疑,當然有!
關於論文姐的言論,我曾發過一條朋友圈。
好在大多朋友討論的內容都指向論文姐行為的本身,認為她矯枉過正。
無獨有偶,知乎上有許多關於冠姓權的問題:
我不是上門女婿,兒子和老婆姓。心裡很難過,我該怎麼辦?
不出彩禮,你會放棄冠姓權嗎?
你能接受孩子跟男方姓嗎?
按理說,孩子的名字本是寄託了父母的希望與期待。
但這些提問中,卻透露著心理不平衡的複雜情緒。
提問者單一的將冠姓權作為夫妻雙方地位的籌碼。
即便如此,我依舊覺得無可厚非。
可是父母在為孩子取名時,難道不是將孩子的權益放在第一?
認清這點,一切便迎刃而解。
分享一位網友的經歷:
父母離婚後,網友母親也曾試圖為自己改姓。
但最後還是選擇放棄,因為在母親看來,無論改成母姓還是保留原來的父姓。
孩子終歸還是自己的孩子。
孟非想得也挺開。
他曾戲謔家裡又無皇位需繼承,沒準女兒過兩年不想姓孟了,那就由著女兒去改姓。
有人看得通透,也有人膠柱鼓瑟。
廣西榆林,一位男子曾因冠姓權殺害嶽父,釀成慘禍。
山東臨沂,譚某因新生兒隨母姓,遂欲殺妻害子。
只因所謂姓氏權,枉送他人卿卿性命!害人害己。
私以為,好的夫妻關係。
必然是妻子愛丈夫,孩子自然可以和丈夫姓。而丈夫體諒妻子,所以跟妻子姓也無所謂。
大家必然是在互相尊重的情況下,商量著來。
愛人間爭短論長,即便爭出個高低輸贏又如何。
在孩子眼裡,你只是他的父母而已。
正如作家晏凌羊說:
大家都在爭論端午節吃甜粽子還是鹹粽子,考慮過粽子的感受嗎?
孩子,便是那顆粽子!
姓,自古以來是中國人的社交密碼。
可辨親遠疏近。
相信不少讀者的名字中含有「字輩」。這樣一來,自報家門便能判斷身份和輩分。
身在異鄉,如若遇到與自己同姓好友,會油然而生一種親近感。
姓,還有利於防止同姓結婚。
《白虎通德論》中有言:
人所以有姓者何也?
所以崇恩愛、厚親親、遠禽獸,別婚姻也。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都是以父姓為中心。
在過去,女性既嫁從夫,便妻冠夫姓。如「朱史氏」、「邢焦氏」等。
又如,令妃有多種演繹。
無論是本姓「魏式」、還是抬旗的「魏佳式」、抑或是影視作品中的「如懿」、「瓔珞」等。
名字如此之多,但永不知其真名。
幸而在新中國,女性地位大幅提升,婦女頂了半邊天。
女性不再依附男性生存,自然有了談判的籌碼。
1950年《婚姻法》規定: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摒棄姓氏在婦女身上的陳舊烙印。
眼下, 妻冠夫姓永無可能,反倒是孩子有了隨母姓的自由和權利。
公平點說,大陸婦女在姓名權這點其實走在世界先列。
如今,在歐美、日本、中國港臺地區等地仍有保留夫姓的傳統。
如林鄭月娥、希拉蕊.柯林頓等。雖是女強人,卻清一色冠以夫姓。
此流風餘韻,在過去是地位體現,如今也只是習慣而已。
所以,從社會大環境來看,孩子從父姓只是默認的文化傳統。
但也不再是不容置喙的唯一選擇,冠姓權便是撬動這一傳統的契機。
如今,宗族觀念弱化,家庭以「父母+孩子」的小家為結構。
孩子跟母親姓,不等於男方地位變低;隨父姓,也不必扣上「歧視女性」的帽子。
父母都有選擇孩子姓氏的自由。
哪個姓好聽,是否容易起名字,寓意更美好,才是為孩子取名的主要原因。
所以,今天還出現許多特別的名字。
例如,出現以父母姓氏結合的四字姓名。
冠姓權的討論,本質是在進步的體現。
意識到這點,姓名不過是一個純粹的代號。
婚姻千人千面,每個人想從中得到的也不盡相同。
假若覺得「冠姓權」至關重要。
那麼,大可以盡一切努力為自己爭取。
古人云:賜子千金,不如教子一藝;教子一藝,不如賜子好名。
倘若冠姓權,讓夫妻把對方當成掠奪姓氏的假想敵,令生活一地雞毛。
甚至惡語相向,冷漠疏離。
此時,但願大家還記得:
愛人不該是針鋒相對的敵人,而是互相扶持的友人。
還望彼此別在孩子取名的博弈中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