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總督年收入有多少?怪不得清朝少清官
2000多年的封建王朝,到了清朝的時候迎來很多問題。然而清政府又沒有很好的解決,整日裡只知道享受老祖宗留下來的東西,結果也可想而知,由此也結束了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
今天要說的是為什麼清朝很少有清官?像清朝總督這樣的地方最高官員,一年能有多少收入?
剛開始的清朝制度還是比較完善的,因為吸取了歷朝歷代的經驗,清朝設立了八個總督,像四川總督,陝西總督,湖廣總督,兩江總督和兩廣總督等等,他們分別掌管著不同的地方。顧名思義,兩廣總督掌管著廣東,廣西和南海諸島,所以說這些總督權力都是非常大的,並且是手握重權的大吏。
下面就來給大家講一講總督的工資有多少。雖然總督是非常大的地方官,但他們的工資卻非常低。從康熙年間一直到光緒年間,總督的年薪一直都是120兩銀子,120兩銀子是多少錢呢?按照現在的白銀換算也就是幾萬塊人民幣吧,還沒有我們現在一般的白領工資高。
但總督職位就像我們現在的鐵飯碗一樣,他們除了有基本工資,還有一些固定的補貼跟收入。比如說餐飲補貼,餐飲補貼就有180兩,還有辦公補貼,辦公補貼有288兩,服裝補貼60兩等等。這三項補貼加在一起就有528兩。528兩是他們工資的四五倍,可想而知這些補貼要比工多得多。當然作為最高級別的地方官員,還可以享受很高的榮譽跟待遇。
總督都會被封為爵位,有爵位還有爵位的工資,這是他們另外可以獲得的一項工資。還是以清朝為例,公爵當中的一等公每年可以領爵位工資700兩,糧食補貼350石。而伯爵中的一等伯,可以領510兩補貼,外加糧食補貼255石。
下面給大家舉一個例子,年羹堯就是一等公,康熙年間的兩廣總督孫士毅也是一等公,在清朝後期的時候,一石糧食就相當於一兩銀子,所以說350石的糧食就相當於350兩銀子。所以說120兩基本工資再加528輛的固定補貼,還有700輛的爵位工資,除此之外還有350兩的糧食補貼。一個擁有一等公封爵的總督每年可以領到1698兩。1698兩絕對是一個非常高的工資,一般是花不完的。要知道,乾隆年間,小商販還有教師,能工巧匠,農民等等,他們每年的收入只有四五十兩,可想而知總督跟他們的差距,所以說加上這些餐補跟爵位工資,總督的薪金還是比較高的。
不過以上只是明面上的工資,還有灰色收入沒有算進去。在康熙時期,下發給每個縣的農業稅收指標是48000兩,但是縣太爺可不會這麼規矩辦事,他們都會在原指標的基礎上再漲個25%左右,於是向農民徵收的農業稅變成了60000兩,灰色收入就是12000兩。縣太爺不會把這筆錢獨吞,他們把這筆錢分為3份,一份給下屬們,一份給上司打點,自己留一份。交給上司的那份錢通常會層層分贓,最後肯定有一定的錢會到總督手裡。到總督手裡的錢雖然很少,但是架不住縣多呀,一個總督管著幾個省,每個省少則幾十個縣,多則幾百個縣,全都加在一起也是非常可觀的。
有的總督非常的無恥,每年可以領近2000兩工資,加上這些亂七八糟的灰色收入還不滿足,有的時候鬧饑荒或者災民捐款,他們還會從中撕刮油水,甚至拿走大部分的災款裝進自己的腰包,實在是讓人覺得可惡。怪不得在清朝末年有句順口溜:「不貪不濫,一年三萬」,意思就是一個地方縣官的年收入,一個知縣一年都能收入3萬,而作為總督這樣的地方最高官,每年幾十萬的收入是很正常的,這還算是有良知的。
清朝的貪官是非常多,他們有的時候以財生財,大部分的人不會將這些錢存入錢莊,很多時候會用自己親戚的名義去放高利貸或者用親戚的名義買賣房產等等,有的時候還會經營鹽業,獲得很多分紅,就算是非常沒有頭腦的官員,他們也知道買地租給其他人,會獲得很多收入。
所以說,他們整天想著怎麼讓自己的贓款變得越來越多,當然也有個別兩袖清風的官員,但實在是很少,幾乎沒有。因為整個清朝都充斥著腐敗受賄的社會風氣,所以貪汙成了每個人都會做的事情。再加上貪汙受賄輕而易舉,皇帝又不去查處,不費吹灰之力到手的銀子,他們當然不會放過。
清朝滅亡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貪官汙吏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