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建管〔2018〕6號
各縣(市、區)建設局、建工局,市直各企業:
2017年,揚州市建築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全體建築企業奮力拼搏,積極進取,在資質升級、市場開拓、優化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優異成績,全市建築業總產值達3550億元。根據年初計劃安排,市政府將對2017年度建築業先進企業進行表彰。現將2017年度建築業先進企業評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在我市註冊的一級資質以上建築業企業(不含省部屬及系統外企業),且在揚州國稅和地稅繳納的入庫稅收合計達到400萬元以上(以揚州市國稅局和地稅局提供的數字為準)。
二、申報條件
(一)2017年度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建築業企業(不含市政公用總承包企業),均可申報。
1、榮獲省住建廳、省統計局、省商務廳發文公布的江蘇省建築業百強企業;
2、2017年度經住建部批准為一級總承包企業;
3、榮獲下列獎項之一的:(1)魯班獎(含參建企業),(2)國家優質工程獎,(3)詹天佑最高獎,(4)本市轄區內獲得國家級專業工程獎;
4、本市轄區內承建工程被省住建廳或市政府指定為觀摩示範工程;
5、施工總承包企業(不含市政,不含獨立法人子公司)和專業承包企業在揚州地稅繳納的入庫稅收分別達到1800萬元、1000萬元以上(以揚州地稅局和國稅局提供的數字為準,限於施工企業資質對應工程項目相關納稅額)。
(二)2017年度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資質為市政公用總承包的施工企業,均可申報。
1、榮獲省住建廳、省統計局、省商務廳發文公布的江蘇省建築業百強企業;
2、2017年度在揚州地稅局和國稅局繳納的入庫稅收合計達900萬元以上。
(三)在2017年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評先進企業:
1、發生較大以上死亡事故或本市轄區內發生兩起及以上一般事故的(以市安監局統計口徑、省住建廳事故通報或行政處罰決定為準);
2、本市轄區內因拖欠農民工工資並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3、揚州市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信用評價為黃牌或紅牌企業;
4、企業或法人代表有司法機關查處的犯罪行為;
5、建築施工過程中因揚塵問題或在文明城市創建中被市級及以上媒體掛黑牌兩次及以上。
三、評選程序
1、企業申報。請各縣(市、區)主管部門對照評選條件,組織轄區內企業申報。申報材料請於2018年元月19日前以書面形式報市城鄉建設局建築市場監管處。市直企業直接報建築市場監管處,逾期不予受理。有異議的企業,可帶原始資料和票據到市城鄉建設局建築市場監管處審核。
2、評選公示。市城鄉建設局成立2017年度揚州市建築業先進企業評選小組,對建築業企業有關業績進行覆核,評選出入圍企業,經審定後公示7天。
3、上報批准。經公示無異議後,市城鄉建設局上報市政府批准,提請市政府發文表彰。
聯繫人:張婧,聯繫電話:87329582。
附:揚州市建築業先進企業申報表.doc
揚州市城鄉建設局
2018年1月10日